本杰明·富兰克林自传 自传(1)(第13/20页)
我得记下这个好人性格中的一个特点。他曾在布里斯托尔经商,但是他欠好些人钱,无法还清,破产了。他只好赔偿了一部分债款了事,然后去了美洲。在那里,他做了个商人,潜心研究经商,几年后就有了相当的财富。他与我坐同一艘船回了英国,款待了他之前的债主,他谢过他们之前对他的债款的从轻处理。那些人本以为就是吃吃饭而已,然而,每个人第一次挪动自己的盘子时,都发现了一张支票:是之前未付清的款项加上利息。
他现在告诉我他就要回费城了,而且还会带很多货物,因为他要在那里新开一个店。他提议把我带去做他的店员,帮他记账,他会教我如何记,帮他誊写信件,还有照看铺子。他还补充说,一旦我对经商熟悉后,他会提拔我,派我到西印度去,带上一船面粉或面包什么的,并让我在其他很获利的商品上赚取代理费。如果经营得当的话,我会飞黄腾达。这使我很高兴,因为我开始厌倦伦敦了。我还记得在宾夕法尼亚州度过的快乐的几个月,希望再次见到它。因此我很快答应了,年薪五十英镑,宾夕法尼亚货币。的确,这比我现在当个排字工人的收入要少,但更有前途。
我就这样离开了印刷业,当时我还以为是永远离开了呢。我每天都忙于我的新工作,同德纳姆先生在商人之间穿行,购买各种商品,监督商品的包装,出差,催促工人迅速办妥事情,等等。当所有货物都搬上船后,我有几天闲暇时间。有一次,在这几天期间,一位显要人士请我去,我很惊讶,我只知道他叫威廉·怀恩德罕爵士,但还是去了。他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曾从切尔西游到了勃莱克弗利亚那里,还听说我在几个小时内就教会了华盖特和另外一名年轻人游泳。他有两个儿子,就要远行了。他想先请人教会他们游泳,而且提议只要我愿意教他们游泳,他就会重金酬谢我。他们暂时来不了城镇,我又居无定所,所以我不能答应。但这件事启发了我,如果我一直在英国,开办一所游泳学校,我很可能会挣大钱。这个想法很强烈,要是这个提议早些想出来,或许我就没那么快回美洲了。多年以后,我在更重要的事情上与威廉·怀恩德罕爵士的这两个儿子中的一个有所交往,那时他已经是埃格蒙特伯爵,在合适的地方我会再提及。
这样,我在伦敦待了十八个月。大多数时间我都在本行内勤奋工作,除了看戏剧和买书以外,我在自己身上几乎不花钱。我的朋友拉尔夫使我一直很穷,他欠我大约二十七英镑,现在我不可能收回这笔欠款了。对我微薄的收入来说,这是很大一笔钱啊!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些值得赞赏的品质。我没能使自己有钱,但却结交了一些非常聪慧的人,和他们的交谈使我受益匪浅。我还读了很多书。
我们于1726年7月23日从格雷夫森德起航。至于航程中发生的事情,在我的日志中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在那些记载中,最重要的部分或许是我找到的在海上制定的、影响了我一生行为的人生规划(7)。我制定出这个规划时还很年轻,而余下的日子一直在忠实地遵守,这更值得注意了。
我们于10月11日在费城登陆,那里有许多变化。基思不再是州长了,他被戈登少校取代了。我看见他像一个普通市民一样走在街上。他见到我似乎有些羞愧,一言不发地走过去。里德小姐收到我的信后,她的朋友们以我不会回来作为理由来让她死心,劝她嫁给另一个叫做罗杰斯的人。那是名陶器工人,我还没回来时,他们结了婚。要不是这样,我见到她也会同样觉得羞愧的。里德小姐和罗杰斯在一起一直不幸福,不久就离开了他,拒绝和他同居或者冠上他的姓,因为据说此时他有另一个妻子。他虽是个不错的工匠,却品行低下。她的朋友们因为他的手艺,想让她嫁给他。他欠了债,在1727年或1728年逃到了西印度,死在了那里。凯默有了一套更好的房子,又开了一个文具店,印刷铺有了足够的新的铅字和很多工人——虽然技术不好,但看起来生意还不错。
德纳姆先生在水街租赁了一个店铺,我们在那儿销售我们的货物。我勤勉地照看生意,学会了记账,很快就成了一名销售能手。我们一同吃住。他像一个父亲一样教导我,因为他真诚地看重我。我尊敬、爱戴他,我们本来可能会一直这样快乐地合作下去。但是,在1727年2月初,我刚过完21岁生日,我们都患了病。我的病是胸膜炎,这几乎让我丧了命。我经受了很多痛苦,已经失去了生的希望。当我感觉自己在恢复时,反而很失望,甚至有些懊悔,生命不息就必须去面对不可避免的挑战和痛苦。我不记得他患的是什么病。他病了很久,最终死去了。他在口头遗嘱中给我留了一小点遗产,算是他与我的友情的象征,他让我再次失业。因为他的店被他的遗嘱执行人接管了,我和他的雇佣关系也结束了。
我的姐夫霍尔姆斯此时在费城,劝我重回本行。凯默劝诱我说他会给我更高的年薪,让我去给他管理印刷铺,那样他就能专心经营文具店了。我在伦敦听他的妻子和他妻子的朋友说,他人品很差,他们都不想再和他有任何瓜葛。我试过找商店店员的职位,却一时找不到,就又答应凯默了。我在他的印刷铺里认识了以下员工:休·梅雷迪斯是一个威尔士籍的宾夕法尼亚人,30岁,习惯干农活;他正直、理智,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喜欢读书,却因为嗜酒而荒废了。史蒂芬·伯茨是个年轻的庄稼人,也习惯干农活,生性不凡,相当机智且幽默,但有点懒惰。他每周给他们极低的工资,声称随着他们的技术越来越熟练,每三个月会涨一先令,他们因此愿意为着将来涨工资继续干下去,这也是他引诱他们进他的印刷铺工作的筹码。梅雷迪斯在印刷机旁工作,伯茨是装订工。他承诺要教会他们这两种技术,尽管他自己一样也不懂。约翰是一个粗野的爱尔兰人,没有一门手艺,凯默从一个船长那里买了他四年的劳动。他也是个印刷工。乔治·韦伯,一个牛津大学的学生,凯默同样买了他四年的劳动,打算把他培养成排字工人,他现在就是排字工人。还有戴维·哈里,一个个农村男孩,他被收为学徒。
我很快就察觉,他之所以给我比之前更高的工资,是因为他想让我给他培养这些廉价的新手。而且,一旦我把他们教熟练了(那时他们都和他签了一定年限的契约),他就可以不用我了。然而,我依然很快活地干了下去,把他之前混乱不堪的印刷行管理得井井有条,还让他的伙计们注意改进他们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