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宗教会议里我们要讨论的事宜(第13/18页)
虽然以我的认知还不足以在他的著作中发现任何错误,但此时此刻我无意对约翰·胡斯的信念加以评判,或去捍卫他的错误。我十分相信那些违背安全通行证和上帝诫命的人(毫无疑问,这些人信奉的不是上帝,而是魔鬼),对约翰·胡斯的一切既不会有公平的判断,也不会从正确认知的角度去批判。没人怀疑圣灵也会违反上帝的诫命,也没人会愚昧到不知违背诺言和通行证乃是违反上帝诫命的地步,即便诺言和通行证许给了魔鬼,也当遵守,更何况这些是上帝答应的一个异端分子呢。约翰·胡斯和波希米亚人得到了通行证,但我们不但没有遵守诺言,还把他烧死了,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我不愿像一些波希米亚人一样,把约翰·胡斯看为圣徒或殉道者,不过我承认他受了不公正的对待,而他的著作和教理也被错误地定罪了。因为上帝的诸般审判是秘密可怕的,所以除了上帝自己以外,谁都不能揭露或解释它们。
我要说的就是:不管他是多么恶的异端分子,把他烧死乃是不公道的,且是违反上帝诫命的,而强迫波希米亚人赞成这样的行为乃是不应该的。若不承认这一点,我们就无法联合。那使我们联合的,不是固执,乃是公开地承认真理。当时所用的借口,以为对异端分子的护照没有遵守的必要,这种借口是无用的。这是等于说,为求遵守上帝的诫命,我们不必遵守上帝的诫命。魔鬼使他们疯狂了,愚蠢了,所以他们不知道他们所说和所做的是什么。上帝发了命令,护照是应该遵守的。这样的命令,即令世界毁灭,我们还是要遵守。何况问题仅是关于释放一个异端分子,岂不更要遵守吗?我们当以著作去消灭异端,而不可用烧死的办法,因为古代教父即是这样做的。假如用火去消灭异端是一种学术,那么,绞刑吏便是世界上最有学问的博士了;我们也用不着再研究学术,谁有力量胜过别人,谁就可以把别人烧死了。
第二、帝王和诸侯应该向波希米亚人派遣若干虔诚和有见识的主教与博士,但绝不可派红衣主教和教使者与宗教裁判官去,因为这些人完全不懂基督教,他们不求为救赎人民的心灵努力,却和其他伪君子一般,只知道求自己的权益和荣耀。他们在康斯坦茨的不幸事件中就是主导人之一。那派遣到波希米亚去的人应当弄清波希米亚人的信仰,看看能否联合他们所有的派别。教皇(为他们灵魂的缘故)应该暂时放弃他的权威,并按照尼西亚会议的教令的要求,准许波希米亚人选举自己的希拉格大主教,然后再由莫拉维阿尔描的主教或匈牙利格兰恩的主教,或波兰勒森的主教,或德意志马得堡的主教批准同意。如果由他们当中的一个或两个批准,正如圣塞浦路斯时代的做法一样。教皇对此也没有权力反对,他若反对,他就变成了豺狼和暴君,此时大家都不应该听从他,而且应将他逐出教会来还击他的逐出教会令。
但是,如果这样做是为尊敬教皇,那么,只要不花费波希米亚人半文钱,而且只要教皇对波希米亚人不要像对其他主教一样,违背上帝旨意和正义,用誓约去束缚他们使他们服从他的专制,我就不会反对。人们去征询教皇的同意,若这种尊重还不足以使他满足,他们就不要再理会他,以及他的权力、法规和专制;让选举为大家满意,让所有遭受危险的人共同起来反抗他,因为谁也不赞同不公平的事,把这种尊重给了专制的人也就够了。如果没有别的办法,我们可以考虑普选,选举的结果同暴君批准的结果一样有效。但我希望这不是我们必须的选择。有些罗马人或虔诚的主教与博学的学者,迟早会认清并反对教皇的专制。
我建议不要强制他们放弃这两种圣礼的办法,因为那既不是反基督教的,也不是异端派的。应该允许他们坚持保留自己的办法,不过,新主教应该留意,不要因为这件事情产生不和,但是他们应该晓得这两种办法实际上都没有错误,正如不应该因生活和服装不同而发生不和一样。同样地,假如他们不愿意接受罗马的教会律例,也不应当强迫他们接受,相反我们应该首先满足于看见他们拥有信仰和相信《圣经》。因为虽没有教皇那难以忍受的法规,基督徒的信仰和生活也可以存在。其实,只有减少或完全废除这些罗马的法规,他们才能很好地存在。洗礼中给了我们自由,只听从上帝的道,既然这样,那么为什么我们要忍受一个人,还要把自己变成他的话的奴隶呢?圣保罗说:“你们得以自由,因为基督耶稣给了你们自由,要摆脱奴隶的枷锁。”(《哥林多前书》第七章第二十三节;《加拉太书》第五章第一节)
如果我知道胡斯人34所犯的唯一错误就是相信当在天堂举行圣礼时有真正的面包和酒,但在面包和酒中确有基督的肉和血。我说,如果这是他们唯一的错误,我就不会将他们定罪,而会让布拉格的主教来处理。有人认为坚持相信在圣餐中禁止面包和酒并不是一个必须遵守的信条,只不过是圣阿奎那和教皇所编造的谎话罢了。反之,相信在面包和酒中有基督的肉和血却是一个信条。所以我们应该容忍双方的意见,直到它们团结在一起,因为是否相信圣礼中有没有用到面包都没有危险。只要信仰没有威胁到律例和典章,我们就应该一概予以容忍。反之,若他们有不同的信仰(暗指不信面包和酒之中有基督的肉和血),那最好不要团结他们,但我要把真理告诉他们。在波希米亚发现的一切错误和不和意见,我们都应该予以容忍,直到大主教得以复职,再由他逐渐把所有的人民团结到一个共同教理中。绝不能用武力来团结他们,不能心急。基督岂不也得忍耐门徒一个长久的时间,容忍他们的不信,直到他们相信了他的复活吗?只要他们有机会拥有一个正式的主教和能干的政府,而不受罗马的辖制,我认为情况就可以得到解决。
不应该过分严格地要求教会归还其占有的财产,但因为我们大家都是基督徒,为了团结所有人都有扶助别人的义务,我们应该把这些东西还给他们,让他们在上帝和人面前保留这些东西。因为基督说:“只要有两个人因为我而团结在一起的地方,那里就能找到我的影子。”(《马太福音》第十八章第十九节以下)我希望能帮助双方达成这样的团结,就像亲兄弟一般的谦虚彼此携手,不要顽固地坚持我们自己的权威或权力。爱比心无爱的罗马教皇伟大,必要得多,因为没有教皇,爱依旧能够存在。我希望我已经尽了我的全力。若教皇或他的追随者阻挠这善举,违背上帝的爱,牺牲别人以求自己的利益,那么将来有一天他们定会为此付出代价。如果教皇放弃职位、财产和荣誉,能够拯救一个人,那他就应该舍弃这一切。但现在他宁愿让世界毁灭,而丝毫不肯放弃他已经篡夺到的权力,可笑的是他还是我们神圣的教皇。我的责任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