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记(第7/60页)
在这方面,杰米·麦格莱斯与他就大不一样。尽管他也是个优秀的飞行员,但他却整天恐惧得要命。一天的飞行结束以后,杰米常常一走进旅馆就说自己的神经出了毛病。他承认由于焦虑过度连续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他曾沮丧地跟我说过心里话:他预感明天就有可能阵亡。飞行结束后第二天他从军营打电话给我,说他的预感已经得到验证,因为他的飞机差点坠毁,他能活下来纯属幸运。训练对他来说是一种无休止的痛苦。
然而,在战争的后期,我们开始有计划地轰炸德国城市,杰米也一直驾驶他的轰炸机穿过德国领空,而且飞得很出色。他不间断地飞行了一年多,并且活了下来。
但保罗却在离开殖民地前一天死了。他已经被调到印度,看来他的叔叔是对的。最后那个晚上他跟我们一起聚会。通常他很能控制自己的酒量,即便装出跟大家豪饮时也不例外。但那天晚上他却喝得酩酊大醉,杰米和维利不得不把他扶进旅馆的浴室里去醒酒。他回到军营向那里的朋友告别时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据杰米后来告诉我,当时他站在飞机的跑道上,仍然处在酒后的半知半觉状态,冉冉升起的太阳照进他的眼睛——当然,凭保罗的为人,他不愿让别人看出他喝醉过酒。一架飞机着陆了,就停在离他几码远的地方。保罗转过身去,阳光照得他两眼昏花,他于是径自撞进螺旋桨里去,当时他一定把螺旋桨当做了一束令人睁不开眼睛的强光。两条腿整个儿给切断了,他当场死于非命。
杰米也是个中产阶级,但他是苏格兰人,不是英格兰人。但他身上没有一点苏格兰人的痕迹,除非他喝醉了酒,像格伦科那样一提起古代英格兰人的暴行就情绪激奋。他说话的声音是那种装腔作势的牛津拖腔,口音很重,在英格兰几乎没有什么人听得懂他;而在殖民地,这种腔调也显得很滑稽可笑。杰米自己知道这一点,经常有意加强这种腔调以便惹他所不喜欢的人生气。对于我们这些他所喜欢的人,他会表示他的歉意。“我完全知道我的口音很可笑,”他会这样说,“但等战争一结束,它就能为我换取面包和黄油了。”杰米和保罗一样并不相信他所信仰的社会主义的未来——至少骨子里存在着这种思想意识。他的家总的来说没有保罗的家那样显赫,好像是属于某个家族的行将没落的一支。他的父亲现已退休,是个很不称职的驻印英军上校——说他不称职,那是因为他如杰米再三所说的那样,“他一点也不像个军人。他喜欢印度人,主张人道,信奉佛教——我告诉你!”杰米说他是喝酒过量而死的。我想他说这话只是为了抬高他的父亲。他还出示给我们看那位老人写的诗,他内心也许暗暗为他而自豪。他是个独子,他爱自己的母亲,她生他时已年过四十。乍一看,杰米跟保罗的体型很相像。他们两家相距只有一百码远,人们都当他们来自同一个宗族,相互间很难加以区别。但是,可以说,他们体质上的相像反而进一步加强了其性情上的差异。杰米浑身的肌肉沉甸甸的,差不多称得上又矮又胖;他的举止也显得沉甸甸的。他的手很大,而且胖墩墩的,很像一双孩子的手。他的五官跟保罗一样也是白白净净的,眼睛蓝蓝的,但缺乏魅力,目光总是那么凄楚,充满孩子般的哀求与期待。他的头发暗淡无光,油乎乎地披散开来,他的脸即使在乐意让人注视时也显得那么死气沉沉。它太饱满,太成熟,肌肉差不多有点松弛了。他没有什么野心,最大的愿望是在某所大学里做一名历史教授,这愿望后来倒真的实现了。与别人不一样,他是个真正的同性恋,尽管他自己并不希望如此。他爱保罗,但又看不起他,而保罗则又厌烦他。后来他娶了一个比他大十五岁的女人为妻。去年他给我写了一封信,叙述了这桩婚姻——这信显然是他在喝醉酒以后写的。他的全部心思,可以说,只留在过去。他们同床而眠,对她说不上有多大乐趣,对他则一点乐趣也没有——“尽管我想尽办法也无济于事,我向你保证!”——他们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星期。后来她怀孕了,他们间的性生活也就随之结束。总之,这是一桩很平常的英国式的婚姻。他的妻子显然一点也不怀疑他是个不正常的男人。他十分依赖她,如果她死了,我相信,他会自杀或酗酒的。
泰德·布朗是个最富创见的人。他出身于一户人口众多的工人家庭,一直来总是得奖学金,最后进了牛津大学。他是三人中惟一名符其实的社会主义者——我指的是天生的或本质上的社会主义者。维利经常抱怨说:“泰德的行为举止就像生活在一个全盛期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或者从小就在某个该死的农场长大。”泰德两眼盯着他,由衷地感到迷惑,他无法理解这有什么可指责的。然后他会耸耸肩,不再去计较维利的话,以新的热情投入到其他的事情中去。他是个活泼而精力充沛的年轻人,身材修长,头发又黑又乱,长着一双浅褐色的眼睛。身上经常没有钱——他的钱都被他捐助掉了。身上穿的衣服总是邋邋遢遢的——他没有时间打扮,或者就是把衣服送了人。他没有时间考虑自己,因为他的时间全都奉献给了他人。他爱好音乐,这方面的知识主要靠自学获得;他还爱好文学,热爱他的同胞。在他看来,他的同胞被人扼杀了天性,和他一样成了一个巨大的、全球性的阴谋集团的牺牲品。当然,他们原先的天性是美的,高尚的,善的。他曾经说过,他宁可做一个同性恋者。这话的意思是,许多人需要他去保护。他不忍心看见他那个阶级的其他年轻男子过不上像他那样的优裕的生活。有的年轻人似乎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其原因并非是他们那里没有更合适的事可做。他会在兵营里找到这样一个机械师,或者在城里的某次聚会上发现这样一个小伙子,然后就抓住他不放,要他读书,教他音乐,向他解释生活如何充满着辉煌的冒险。他跟我们解释说,“当你在石块底下发现一只蝴蝶(2)时,你就得把它救出来。”他经常带着某个粗野的、呆滞的青年闯进我们所住的旅馆,要求我们“共同照顾他”。他自己就经常这样做。在殖民地两年时间里,他一共救助过十来个游手好闲者。这些人都高兴与他在一起,由衷地尊敬他,而他则一视同仁爱着他们。他改变了这些人的生活方式。战争结束以后回到英国,他继续与他们保持联系,让他们学习,引荐他们参加工党——那时他已不再是共产党。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要确保他们不再冬眠。他结了婚,不顾各方面的反对极其浪漫地娶了个德国姑娘,生了三个孩子,在一所为穷人孩子开办的学校里教英语。他是一名称职的飞行员,但他故意在最后一次考核中不及格,因为当时他正忙于救助一位来自曼彻斯特健壮如牛的小伙子。那人拒绝学习音乐,坚持认为足球比文学重要。泰德向我们解释说,挽救一位陷入黑暗之中的青年远比为战争增添一名飞行员重要,不管这战争是不是反对法西斯。这样,他就继续留在了地面,后来又被派遣回国,在某个煤矿里工作。但那段经历给他的肺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位他为之付出那么多的青年却是他惟一的一次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