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我的故乡(第9/14页)

老人啊,老人总是讨人嫌的,总是累赘啊!

不然,儿子和我之间的话何以越来越少?媳妇何以常常无端发脾气?我不敢承认这是因为我。我也常常扪心自问:是不是太独了,太孤僻了?几十年独身生活,一天到晚只有自己,自己就是自己生活的全部内容,这种经历大概很容易潜移默化养成一种自私的、封闭的性格吧,不然的话,连埋头读书的孙子,还有尚不知事的孙女,何以也难于和他们沟通呢?

孙子的学校里近来又给高年级学生加了政治经济学课程,他的作业很多,所以平时不大有闲同我说话,甚至也很少同他的父母和妹妹亲热,读书把他读傻了。不知他母亲原来给他如何许的愿,他本来一直盼着能到国外找爷爷自费留学去,如今连爷爷都拔锅卷铺地回来了,因此十分失望,情绪不好。

我呢?也开始常常觉得不愉快了,尤其不喜欢家里那个永恒的话题——“国外……”

“爸,一直没问您,您在外面住几间房?”

“三间,加一个厨房。”

“噢——”儿子不屑地拉了个长音,“也不多呀。”媳妇却争论说:“这就不错啦,一个人三间,给我我就知足,还要怎么享福呀,房子多了你又懒得打扫!”

那一次我终于忍耐不住了,说:“你们怎么从来不问我,这些年我一个人在外面吃了多少苦,你们都知道我坐过牢,可你们从来不问。”

“哎,对了,爸,”媳妇突然来了兴趣,眼神都有些发邪了,“他们都说国外的监狱也比咱们吃得好,真事假事?”

我的脑袋轰地一声,脸色一定很难看,张了半天嘴,可一句话也说不出。

“妈就是崇洋媚外,”孙子哼了一声:“其实资本主义国家,虚假繁荣,经济危机……”

“那你整天还跟我嚷着要出国留学,啊?你别去呀!”媳妇遭了小辈抢白,有点恼羞成怒。

孙子的脸倏地红了,“外国的教育质量好,我要不是为了学本事……”

“在中国就不能学本事啦?还不是想整天吃西餐去,回来还能高人一等。”

“算了算了,”儿子有些不耐烦了,“动不动就是外国,外国怎么啦?外国人就高人一等啦?我就不服这个气!今儿嘿,有个老外,不到三点钟就到我们酒吧来了,要喝啤酒,我根本不理他,不到营业时间,就是里根来了我也不卖!嘿,那老外倒没说什么,旁边那个翻译倒不耐烦了,非让我卖给他们不可,说国外的酒店里,都是二十四小时服务的。我问他了,这是中国外国,咹?到中国来就得懂中国规矩,三点半营业,想喝酒是不是,三点半再来,现在我不伺候。我顶恨这号吃洋饭的,狗仗人势!”

我躲开他们的大屋子,他们吵得我心慌。

北京的早晨,天亮得真快。他们都没醒,我一个人悄悄起来了。真快,回来都快两个月了,气候已经序入初夏,渐渐热了起来,早上的清风却尚存着些湿意,或许这不应该算风,只不过是一丝丝一片片的凉气。天很蓝,显着那么干净,开阔。我干吗起这么早?干吗要到这儿来?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颐和园、香山、故宫、雍王府,还有八达岭,都去过了,可还没有到这儿来,这儿近,却偏偏没有来过。

同仁堂,门脸子已经焕然一新了。

同仁堂是靠着向御药房供给生药发家的,离它不远的内联升鞋店也是靠揽宫里活儿出的名,还有瑞蚨祥绸庄、南豫丰烟店……都是百年多的老字号,如今门脸子也都阔气了,但名字没换。

天还早,店门都没开,街面比过去显得宽展了些,也整齐,也漂亮。敏芳,你一定知道我为什么要到这儿来,咱们的神经都会敏感地一跳,你没猜错,我就是从这儿踏上妻离子散的远途的!漫漫经年,往事如烟,不管到了什么时候,我只要站在这条街上,两腿都会忍不住发抖。

不,我并非为了追怀痛苦,也不需要咀嚼仇恨,我只希望这条街能引起我一线活生生的记忆,能把我的小成,我六岁的儿子,真真切切推到我的眼前,我真想抱一抱他呀。敏芳,孩子的妈!那天小成抱着我的腿,嘴里大声呼喊着,我没想到他会有那么大的力气!正是这力气支持我熬过孤独半生,熬到满头白发,熬到终于千辛万险回到了家!可是,我的小成,他在哪儿!

商店开了门,街上热闹起来了,男的、女的、少的、老的,一个个在我眼前过去。也许我永远找不到他了……

“老先生,您来买东西?”

“哦,没有,”我慌慌张张说了一句,定神看去——一个高高的青年,眉清目秀,也善气。

“您不记得我了?我是二勇。”

啊——二勇!那活泼的声音,我怎么能不记得呢。我忽然觉得这孩子就像命运之神,带着我的盼望、我的追求、我的想象,总是悄悄地,不期而至。

他穿着白而挺的长袖衬衫,下摆随便地松在直筒裤的外面,袖子卷着,露着晒成健康色的半截胳膊,又黑又软的头发不经意地披在前额上,有点乱,但不粗野,比他穿着警察制服的样子可爱了许多。他是谁?小成……?我强忍住泪水。

“你……今天又休息?”

“休息。”二勇笑道:“买点东西。”

我看看他手上,“买锁?”

“嗯,我们现在要说服大家都换上这种新锁,保险,防盗。”

“噢,”我接过那锁,下意识地摸摸看看,脑子里却不知在想什么。

“我那个管片都已经换完了,就剩最后一家,说死也不想花这个钱,财迷到家了。”二勇说起他的工作,认真得忘情,“碰上这种抠门儿的,你真没辙,我只好给他垫上吧,要是让小偷撬了门,还是我们的事。”

后来他又说了些什么,我忘了,他是怎么走的,也忘了。我糊里糊涂地走回家来,心里空茫一片,不知是因为失去了什么还是发现了什么,反正心里没滋味。

家里没人,我孤零零地从这个屋走到那个屋,心里突然有点慌,因为我意识到一种沉重的、似曾相识的寂寞感,正在不可抗拒地袭来。我不愿意,实在不愿意再回到这围困了我几十年的寂寞中去。我明白,或许正是因为二勇,这个二十来岁的青年,使我发觉了自己生活的无味。一个人,如果能像他那样,单纯地沉浸在工作和事业中,那大概永远不会感到寂寞和无味的。喝茶看报,养花植草,打打太极八卦,或是提笼架鸟的各处溜达溜达,北京的老人都这么过,不是也自得其乐吗?不不,我是辛苦劳动了一辈子的人,命定享不了闲情逸致的福,有时候,忘我反而是一种幸福。二勇是幸福的,虽然他得去替那个吝啬鬼买锁,花钱搭精神,但谁能说他不幸福呢?我老了,可身体还康健,我可以,也应该去做点什么事情,比方可以到儿子的宾馆去教他们做日本菜,按地道的日本方式摆台、走菜,这方面他们一定干得不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