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府(第7/12页)
这对翁婿两人来说都是极为痛苦的一段经历,那时连闵葵都不知道该站在哪一边更好。宁珂当时不仅警惕着“飞脚”,而且对岳父密切交往的许多人产生了疑虑。两个人越来越难以谈得拢了。此刻平原和山区的斗争已进入最激烈的阶段,曲予当然无法超脱。他是革命营垒的坚定盟友,并为之付出了所有的热情。
但曲予仍然没有亲眼看到胜利的结局。在小城解放前夕,他倒在了城郊的一片高粱地里。那是一次可耻的谋杀。从此海滨小城失去了自己最好的大夫、最儒雅的绅士、最富有的人,失去了一个最正派最博学的男人。
闵葵 她来自半岛最北端,那是离小城一百多公里的乡下,真正的穷乡僻壤。她初来小城时有点发蒙。她早就没了父亲,母亲和她一起住在亲戚家。后来有人介绍她到城里的富庶人家当丫环,就哭着出门来了。当时她只有十二三岁,挎着一个包袱,里面是两件补丁叠补丁的衣服。因为从小吃不饱穿不暖,身子格外纤细,人送外号“谷秸”。她离开故土,惟一高兴的事就是把那个羞人的外号甩在身后了。
她想不到会跨进这样厚的一道门槛。多么大的府第啊,让人看一眼头都发晕。领班说她的职责就是当太太的使唤人儿,端茶倒水,做些小零碎活儿。一点都不累,只是害怕。领班看过了她的破衣服,一抬手就扔进了一个盛杂物的木桶里。她想哭,又忍住。里外换上了新衣服,这之前还洗了澡,使用了香喷喷的肥皂。在让人浑身濡红的水蒸气里,她想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在这儿当牛当马也愿意啊。
当时清滆比她只大几岁,已在曲府生活了许久,举手投足都像府里的人。他的话很少,一双大眼睛东瞥瞥西瞅瞅,让闵葵觉得这是一个无所不知的人。闵葵有不明白的地方就暗中问他,他不作答,但愿意帮她。
半年过去,闵葵像变了一个人。她胖了,皮肤有了光泽,脸色又红又艳。太太说:“到底是年轻啊!我年轻时脸色也这样。”她的身个却没有长高多少,这是最令人焦心的。她希望自己长太太那么高,这样就有力气干活了。她听说多吃饭多运动就能增强骨骼发育,结果多方努力还是无济于事。太太知道了她的忧虑,就说:“孩子,别折腾了,就这样吧。你天生就是小骨骼的人,这样也好。”她的一颗心怦怦跳,从心里感激太太。不过同伴当中有人告诉,她长得非常匀称,可爱极了。她暗中照过镜子,发现自己真是变得不敢认了:脸庞比从老家来的时候亮多了,大辫子黑乌乌的。
她忽略了自己的眼睛,这才是最不应该的:一双眼睛睫毛长得有些过分,扑闪着让人想起重瓣蜀葵;多么深的两个紫黑色水潭啊,又清又亮,里面有无从察觉的涟漪;还有微微翘起的鼻子,它预示了顽皮而倔犟的性格……她无声无息地在府中来去,只为太太一人奔忙。有人说她是太太的宝贝,是太太穿在身上的贴身小棉袄。
闵葵不知该怎样侍奉女主人才好,在心里不止一次说:让我喊你一声母亲吧!我进府里第二年生身母亲去世了,从此你就是母亲啊!平时,只要太太那双温热的大手一挨近,她的一颗心就扑扑跳,因为真害怕在那一刻叫出来——那会十分冒昧的。
她是在始料未及的情况下被少爷爱上了。这当然是后来的事。这之前她还感受到了另一双注视的眼睛,只是不敢迎接。她不愿多想,想多了脸上会发烧。“哎呀天啊,这就是曲府里的事儿啊,我马上就要慌死了!慌死了!”她把一切都压在心中,只默默做事,跟太太学画。太太高兴了还教她一两个字,但她总也记不住。太太有时候像抚摸暖手炉一样捂捂她的脑壳,说:“年轻人火力真大,瞧多热。”太太有时捏弄她的脑瓜、肩膀,拍打她,发出“啧啧”声。她在心里只对太太一个人亲。
闵葵不知该怎样报答太太的恩情。她不敢说出那么多的感激和爱,只默默的。有时她实在忍不住,就一下下亲吻府中那几只顽皮的小猫。它们的小嘴洁净无比,被亲过了就不停地舔着嘴唇,一直盯着她看。“你们多么可爱啊!你们是什么也不知道的咪咪!”她抱起它们,像抱着自己未来的孩子。
如果她在以后回顾自己的一生,一定会格外留恋初来曲府的几年。那才是她安怡幸福的时光。那时她觉得府中洁白的玉兰花都是为自己一个人开放的。后来就见到了少爷:一个穿了洋装的男子,身材高高,不苟言笑,总是双手插在裤兜里走来走去。她万万想不到的是,毫无准备的大事情要在她与他之间发生。他竟然会这样,老天,他什么人没见过啊,他居然伸手一指,挑中了我。“这就是命啊,这是老天爷的安排吧?”晚年闵葵就这样询问着,仰望着天空。
初恋的幸福不必说了,但同时迎来的还有可怕的颠簸。好在巨大的希望一直没有熄灭,它支撑着一个弱小的女人走下来。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自己这一生的苦难才刚刚开始。没有办法,因为这真是上天的安排。她直到离开人世都这样认为。她曾经在最后的时光里设想过另一种选择,另一个结局,但刚开了头就打住了。她觉得连想一想都是罪过。
清滆 他那时很像年轻的和尚,光头,沉默,无私无欲。曲府里没有谁让他这副打扮,只是多年下来,觉得他就该是这个样子。他身上一直穿了深色衣裤,人显得干练、严肃。他不笑,这就让新来的人害怕。其实他是一个和蔼的人,而且有些羞怯。许多人传说他会武功,还说这功夫是从少林寺学来的。那是言过其实。从他被老爷收留下来,直到长成一米七八的大个子,离开曲府的时间从未超过两天。他倒是喜欢一点拳脚,但那不过是自己比划一下而已,为了健身增力,为了服侍老爷。这是一个忠诚的人,他的一生都属于曲府。
也许没人能够相信,一个人竟然可以没有自己的私利。但清滆的确是这样的人,老爷在世时忠于老爷,换了少爷执掌大院,他还是同样的忠诚。更奇怪的是,他从小在曲府里长大,老爷待他如同自己的孩子,但他仍然能够分毫不差地找到尊卑,一切合乎主仆礼法。可以说他是一个天生的仆人。他在曲府里是这样,离开了曲府也是这样。
老爷在世时曾让他与曲予一块儿进学堂。但经过一再督促,他只去过几次,后来怎么也不去了。他说最该好好识字的是少爷,自己会写名字也就可以了。老爷日后又催促了几遍,他说已经学会了管账,还噼噼啪啪拨弄了算盘给老爷看。老爷啧啧称奇,说好一个聪明的孩子。清滆说我在府里有好多事情要做呢,这里忙得实在离不开啊,反正既会写名字又会算账了,还要再学什么呢?老爷拗他不过,只好作罢。清滆的确是个内心精细的人,他没上几天学,却能认下许多字,还能勉强读下皇历来。但尽管如此,府里的人大致还是把他看成文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