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博尔赫斯(第11/17页)
伦罗特避开了夏拉赫的目光。他望着模糊的黄、绿、红菱形玻璃窗外的树木和天空。他感到有点冷,还有一种客观的、几乎无名的悲哀。已是夜晚了;灰蒙蒙的花园里升起一声无用的鸟鸣。 118
这是终于破译终极谜语时的感觉。然而他还在思索(怎能不思索?),他清晰地设想了对称的图案,设想了定期死亡。他执迷不悟,越紧急越陶醉,一个劲地设想下去,又想起了一种新的、最适合他目前处境的迷宫形式,即一条直线的希腊迷宫的形式。这种形式所象征的是死亡加速地到来,是某种意义上空间越来越小、越来越纯粹的谜。他用这个最单纯的迷宫概括了夏拉赫的迷宫,讲出了自己的最后感受。夏拉赫对他作出允诺,说下次再杀他时,就给他安排那种“只有一条线的、无形的、永不停顿的迷宫” 119 。
伦罗特身上的原罪就是人身上的原罪,人如果具有伦罗特那种赌徒的勇气,就能从自己身上分裂出一个夏拉赫来审判自己。夏拉赫的冷酷则是由原罪中的爱和恨转化而来,那正是永远吸引着伦罗特同他较量的品质。自从这世上有艺术家以来,夏拉赫就在不断变换花样,为人身上的那股冲力找到出路,将他们引向不朽。
争夺
《秘密奇迹》式的活法,就是艺术家或永生者的活法,或者说是永生的无数版本中的一个。面对不可抵挡、吞噬一切的死神,人掌握着一件秘密武器——虚构时间。从本质上来说,所有写作品与不写作品的艺术家全都是像拉迪克那样活着的。上帝给予了人自欺的天才,让人在自欺的前提下去充分发挥幻想,创造生活。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时间,人的时间要靠人自己去奋斗赢得,你的努力的程度有多大,赢得的时间就有多长。这个故事展示出艺术家那紧张、繁忙甚至疯狂的灵魂,那执著到底、决不认输的灵魂。在死亡的胁迫之下,拉迪克要从上帝手中争取时间,他的生活的每时每刻都处在战争中,他的惟一的秘密武器就是虚构,是返回古老的记忆里获得永生。如果说他一直在写作品的话,那么现在,他的最高的作品,超越语言的、不可能的作品,正在由他的身体来完成。艺术家为什么要选择如此可怕的生活方式呢?答案是,不如此他就不能创作出像《敌人们》这类不朽的作品。这种停留在头脑里的虚构的作品是最后的迷宫,永生的意境,时间的真正本质。它向世界表明,人不能最后完成作品,但人可以幻想到最后一刻,用身体打开这个迷宫的出口;人可以在临刑前面对“敌人们”反复演习,不断杀死自己又不断复活。只有在这种极限的境地,人才真正争取到了属于自己的时间,在成了时间的主人的同时也找到了上帝。
故事一开始就提到了主人公拉迪克在梦中参加一盘长时间的棋赛。“对垒的并不是两个人,而是两个著名的家庭。这盘棋是许多世纪以前下的。” 120 此处暗示了人生体验的本质就是幻想,是用幻想来同死神下棋。棋局的钟点在梦里逼迫着人,人出于盲目的冲力在下雨的沙漠上奔跑,永恒不变的对垒格局就这样持续下去。接着主人公进入了他的命运:他被判死刑,但不立即执行。这也是所有艺术家的命运。拉迪克在劫难逃,被迫拿起秘密武器来同死神斗争。这一切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人害怕到极致时就会去设想种种恐怖的细节,这种设想便是艺术生存的意境,也是人所赢得的时间。顽强的活的冲动将这种想像变得非常逼真,最后导致那种排斥语言的“纯”意境。《敌人们》这部停留在大脑里的作品就是这样创造出来的。《敌人们》是怎样一部作品呢?这是一部单凭古老记忆来完成的作品,它的价值不在于它已经描述了什么,而在于作品中体现的永生的渴望,对独立的幻想世界的推崇。这样的作品不能写在纸上,也不能最后写完,因为它就是作者的生活,一种永生的意志与才能的反复表演。于是在万分紧急的关头,拉迪克开始了三幕剧《敌人们》的创作,这种创作拯救了他,上帝给了他所需要的时间:
他在黑暗中对上帝说:“如果我是以某种方式存在着的,如果我不是你的一个多余或者错误,那么就作为《敌人们》的作者而存在吧。他既可以是我的证明,也可以是你的证明。” 121
用这些时间,他在梦中听到了上帝的声音,他的身体变得异常灵敏,甚至可以用手指摸出地图上的字母。他的心因为同上帝靠近而踏实了。拉迪克醒来之后就看见了迷宫的出口,他并非不害怕,他的时间更紧迫了,行刑队已经组成。他必须马上完成剧本,这是在上帝允许他的时间里惟一可做的事,也是同行刑队对抗的惟一手段。他站在那堵墙的前面,脑子里诗意盎然,他的记忆一下子就穿透了时空,超越了语言。“他细致、静止、秘密地在这段时间里构筑他那巨大的、看不见的迷宫。” 122 是的,他达到了永生。现在只差最后一个性质形容词了,枪声响起,不朽的人生剧落幕了。拉迪克在临刑前获得了上帝意外的馈赠,世界上没有比他更为幸福的人了。
拉迪克的创作天才和通常的技巧无关,一开始就同死神下棋的一流棋手必定掌握着那种秘密武器,那种能从上帝手中得到时间的武器。有了时间,人就可以在瞬间里永生,一直永生到最后一刻。所以拉迪克能够在创作上“掩饰缺陷,赢得运气”,能够用象征的形式来拯救自己。
险途无尽
《南方》这个故事是《永生》的另一种版本。故事中主人公达尔曼的体验就是永生的体验,一种无法承受又不得不承受的体验。体验比起死本身来,实在是要可怕一万倍,又因为人只有活着才会有这种不堪回首的体验,活着就成了一件遭诅咒的事情了。但经历了那一切之后,人们常说的“生不如死”在艺术家的笔下却成了主人公的秘密财富,他就是从那里进入永生的通道,到达纯美的理念之乡的,可以说从此他就将生活变成了美。南方是人的故乡,也是人体验过了死亡之后的最高意境,除了永生,南方的一切现实生活在达尔曼眼里都变成了戏,抽象的理念覆盖一切,变成了永恒的幸福,他生活在思索与抽象之美当中,每一个瞬间都是一次新生,其新奇和感动分外强烈,他第一次感到:人只有在这样的瞬间才是真正活着的。而其实,就连永生本身,不也是一场戏吗?所谓“真的”死亡谁又体验过呢?所以永生是最悲壮的戏。
故事的情节很简单。一次小小的事故让达尔曼患上了败血症,他经历了一段生不如死的医院生活,活了下来,然后去故乡休养。故乡美丽的风景恢复了他的生活欲望,但那一切都不是为了让他平静下来,因为他很快又面对着死亡。他没有害怕,因为他已经像永生那样活过一回了,不会有比那更为恐怖的事发生了。他笨拙地拿起匕首,走向生活……《永生》强调的是人对痛苦的承担,《南方》突出的则是人对生活的选择。人已经知道了死的痛苦,也体验了死的痛苦,但人仍然要选择“再死一次”般的生活,而不是一劳永逸的解脱。主人公从阅读《一千零一夜》这部不朽的著作开始,置身于那种不朽的体验,他的情感经历令人想起那个对称的、不朽的《曲径分岔的花园》,痛苦同幸福的程度相等,悲哀绝望与极乐的程度也相等,经历了“生不如死”之后,便领略了“死不如生”。选择生活就是选择一次次的死亡体验,那体验伴随着烦恼、恶心和恐惧,随后也会有缓解、奇妙和狂喜。人不能像那只神秘的猫一样生活在瞬间的永恒之中,但人可以在每一个瞬间领略永恒,这是猫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