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博尔赫斯(第12/17页)

当主人公达尔曼到达故乡南方时,他看见了一位老人,典型的南方高乔人。

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黧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 123

这是永生人的另一种翻版。老人一看见达尔曼就知道他曾经承担过什么,还将继续承担什么。他在后来鼓励达尔曼重新介入生活,他送给他杀人的匕首,让他在血腥的决斗中去再一次体验永生。达尔曼没有犹豫,原因有三点:1.这一次是由他自己来选择死(永生)的形式,同上一次的体验将完全不同,因为是有意识的。2.既然他已经承担过一次不可能承担的痛苦,他就可以承担第二次、第三次。3.南方的风气决定了达尔曼只能接受挑战,也就是像永生那样活。如果他死了,那对他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如果他不死,他也只能以这种方式继续接受挑战。这就是南方的原则,南方的残酷,也是南方的魅力。那位老高乔人默默地将南方的原则传达给达尔曼,对他充满了期待。

现实生活是恶心的,摆不脱的,可只有现实生活能给人提供永生体验的机会,达尔曼别无选择。他的生活由《一千零一夜》开始,也将像《一千零一夜》那样持续,《一千零一夜》(或他在医院的体验)是他用来对抗现实生活的法宝,现实生活则是他用来实现《一千零一夜》的意境的场地。完全可以设想达尔曼在决斗中受了重伤(以他的技术),又一次进入欲生不可、欲死不能的痛苦之中。这是自觉的痛苦,活的痛苦,真正的南方人所选择的痛苦,因为别无选择而只好选择的痛苦。这种选择达到了美感的极限,是人类的骄傲,是精神不朽的象征。当我们凝视平原上这个人那笨拙而坚定的背影时,我们会不由得感叹道:人,究竟是这大地上的一种什么奇迹啊!

走向南方的精神轨迹的描绘是一首优美而悲壮的诗,博尔赫斯那强烈的艺术形式感将铭刻在读者的心上。

极境求生

《永生》所揭示的是人的承担。

同制造迷宫的冲动并列或包含于其内的另一种冲动便是寻求永生。两种冲动是对立的又是同一、同步的。制造迷宫是宣告生的意义,寻求永生则是意义的消解,真正的虚无,纯净,欲望的升华,将死亡作为前提的确证。《永生》这个故事讲述的就是人如何经历炼狱,到达天堂,又如何在领受了精神洗礼之后再回到人间的历程。

寻找永生的初衷是“我”为了摆脱世俗的平庸而产生的想法,这一想法由于命运派来的信使而坚定起来。信使是一名垂死的骑手,遍体鳞伤,惨不忍睹,他在临终前向“我”吐露了永生之河的存在。抱着这样的信念,“我”带领队伍向沙漠进发了。接二连三的打击很快使“我”陷入了绝境,“我”丢失了一切,只剩下孤孤单单的一个人在毒日炎炎的沙漠里行走。终于“我”快死了,临死前“我”清晰地看到了那座小型的迷宫(永生的象征),迷宫中央是可以让“我”活命的清水。接下去“我”却并没有死,只是经受了一次死亡的折磨——那是通往永生的途径。从这时起“我”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永生的领域。

“我”从梦魇中挣脱出来,看见了不会说话、食蛇为生的穴居人,也看见了河。“我”贪婪地饮了河中的水,“我”不知道这是永生之河,却不由自主说出了一句圣人荷马说过的话。我在这个穴居人的蛮荒之地经历了可怕的煎熬,心里产生出对死的渴望,因为死是惟一的对煎熬的解脱。穴居人对“我”寻死的请求不予理睬,“我”只好苟活,乞讨或偷窃一份难以下咽的蛇肉。这时“我”还不知道穴居人就是永生人,也不知道“我”只要苟活下去就是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我”终于来到永生之城,那就是迷宫的中心,但“我”找不到进城的大门。“我”被迫躲在一个洞里,那洞通向地狱,“我”当时万万没想到通往永生的门就是这个地狱之门。“我”在地狱里摸索行走了好久,终于看到了紫色的天堂之光,“我”爬上了永生城市的最高点,幸福得啜泣起来。当“我”置身于永生的氛围中时,幸福感马上就消失了,代之以从未有过的恐惧,无法躲避的恶心,还有不可理解、近乎内疚的责怪情绪。“我”用“我”的眼睛看到了永生的真相。永生是什么?永生是神或疯子的产物,它早于人类,早于地球的形成,奇特的永生宫殿中的一切建筑全都是不可思议、无比荒唐又复杂的,它给人的印象是要消解、破坏人生的全部意义和目的。那些此路不通的走廊,高不可及的窗户,通向斗室或枯井的华丽的门户,梯级和扶手朝下反装的难以置信的楼梯,它们冷冷的表情含着嘲弄,将造访者立足的根基全部抽空。

尽管坐落在秘密的沙漠之中,它的存在和保持会污染过去和未来,在某种意义上还会危及别的星球。只要它保存一天,世界上谁都不会勇敢幸福。 124

相比之下,“我”宁愿滞留在地狱也不愿再看见永生的城市。可惜这座城已留在“我”的心灵中了。难道它不是“我”穿越沙漠,同命运拼死搏斗之后到达的目的地吗?难道它不是“我”在濒死之际渴望的水吗?为什么“我”千方百计要忘掉它呢?就因为它那同迷宫相反的、可怕的清晰吗?也许天堂就是无,也许一切都没有意义,都是徒劳,但因此就可以消沉了吗?在这种情境之下,穴居人以身作则地给“我”树立了生的榜样。

面目丑陋、令人厌恶的穴居人,居住在永生之城周围的墓穴里,人人都沉默地保守着那古老的秘密。起先“我”误以为他们是真正的野蛮人,直到一个转机来到,我才知道了穴居人就是永生人,每天饮着永生之河水的人。他们不说话是因为他们悟透了语言的本质,与其用语言来亵渎心中的真实,还不如永远沉默。他们在火一般炎热的墓穴里,面对那座由断垣残壁构成的恐怖的城,那非理性的神道的寺庙,苦苦地冥思遥想。那座废墟般的城是他们从前的追求的残骸。好久以前,他们曾造出了真正的城市,但他们的眼睛忍受不了永生城市刺目的光芒,于是他们将它摧毁,又在它的基础上造出了眼前这座荒唐的废墟,以表达他们对永生的理解。这样的城无法住人,也不是为住人而造,他们去到不远的洞穴里,在那里安顿下来,忠诚地守护着城。转机是这样到来的,有一天自然界以它生机勃勃的雨唤醒了跟随过“我”的那位永生者的古老原始的记忆,他突然也对“我”说出了荷马的语言。就是在这时,“我”从这个穴居者身上看到了历史,他什么都记得,只是不愿开口,他身上承担着永生给他造成的全部痛苦,但他还在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