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7/8页)
“想来他没有把去向透露给任何人。”
“是的。”
“狡猾的家伙。”
服务生上前收拾餐盘,并说:“先生们想要尝尝烤肉吗?今天供应的是羊肉。”
两人都点了羊肉,配菜是红醋栗果酱、烤土豆和芦笋。
汤姆森说:“他制造硝酸甘油的原料是分别在卡姆登区的四家药剂店里购买的。我们在那里挨家挨户调查过了。”说完,汤姆森吃了一大口羊肉。
“还有呢?”沃尔登不耐烦地问道。
“他曾经住在卡姆登区科克街十九号,那幢房子的房东是个名叫布丽吉特·卡拉翰的寡妇。”
“但他已经搬走了。”
“是的。”
“该死,汤姆森,你难道看不出来,这家伙比你更聪明吗?”
汤姆森冷冷地看着他,没有应声。
沃尔登说:“请原谅,我这样说很不礼貌,那家伙搞得我很恼火。”
汤姆森接着说:“卡拉翰太太说她把费利克斯赶了出去,因为她觉得那个人身份可疑。”
“那她为什么不向警方举报他?”
汤姆森吃完羊肉,放下刀叉,说:“她说她没有真凭实据。我认为这种说法有些可疑,所以我对她也进行了调查。她丈夫生前是爱尔兰的叛乱分子,如果她获知我们这位朋友——费利克斯的打算,她很有可能会支持他的行动。”
沃尔登很不喜欢汤姆森把费利克斯称作“我们这位朋友”。他说:“依你看,她知道这个人的去向吗?”
“即使她知道,她也不会说的。但我认为他没有必要把自己的去向告诉她。关键在于,他有可能再次回到那个地方去。”
“你派人监视那个地方了吗?”
“秘密监视中,我的一名手下已经装作租客住进了地下室的房间。而且,他在那个房间里发现了一根做化学实验用的那种玻璃棒。很显然,费利克斯就是在那个房间的水池里制造出了硝酸甘油。”
沃尔登不由得脊背发凉:在伦敦市中心,随便什么人都可以买到几种化学药品,在洗手的水池里将其混合,制成一瓶爆炸性极强的溶液,然后带着它走进伦敦西区一家酒店的套间。
吃完羊肉以后,上来的是鹅肝酱制成的小吃。沃尔登说:“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费利克斯的画像已经挂在整个伦敦地区的每一间警察局里。除非他终日闭门不出,否则迟早会被某个有眼力的警察认出来。不过为了尽早破案,我已经派手下挨家走访廉价旅馆和出租房,拿着他的画像问询。”
“要是他改变了自己的相貌呢?”
“依他的长相来说,没那么容易。”
汤姆森被服务生打断了。两人都谢绝了黑森林蛋糕,点了冰激凌,沃尔登还点了半瓶香槟。
汤姆森继续说:“他无法改变自己的身高,也改变不了他的俄国口音。而且他的五官特征很明显,他没有足够长的时间蓄胡子。他可能会改变穿衣服的风格,剃个光头,或者戴顶假发。如果我是他的话,我外出时会穿上某种制服——装作士兵、男仆或者牧师。但是警察对于这种乔装打扮一向很敏锐。”
吃完冰激凌之后,他们又吃了斯提尔顿干酪、甜饼干,并喝了些会馆提供的年份波特酒。
这些举措能否奏效,沃尔登并不确定。费利克斯还逍遥法外,只有把这家伙关进大牢,用镣铐拴在石墙上,沃尔登才能放心。
汤姆森说:“费利克斯显然是国际革命党阴谋活动中的主要刺客之一。他消息极为灵通,比如,他知道奥尔洛夫亲王要到访英国。此外他头脑敏锐,意志更是坚定得令人生畏。不过,所幸我们已将奥尔洛夫藏得严严实实。”
沃尔登猜不透汤姆森说这些话的用意何在。
“相比之下,”汤姆森继续说,“你不能如往常地在伦敦的大街上四处走动。”
“我为什么不能四处走动呢?”
“假如我是费利克斯的话,我现在就把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我要跟踪你,希望你会把我引到奥尔洛夫的藏身之地;或者干脆绑架你,对你严刑拷打,直到你把他的下落告诉我为止。”
沃尔登垂下了目光,以掩饰内心的恐惧:“他一个人怎么能做到这些?”
“他也许有帮手。我想让你带个随行保镖。”
沃尔登摇摇头说:“我有普理查德,他愿意为我赴汤蹈火——过去他也的确这样做过。”
“他有武器吗?”
“没有。”
“他会打枪吗?”
“他的枪法很准。过去我在非洲打猎的时候,他总是与我同行,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曾为了我冒过生命危险。”
“那就让他带上一支手枪。”
“好的,”沃尔登表示同意,“明天我去乡下。那里有支左轮手枪,可以让他带着。”
吃完午餐,沃尔登拿了一只桃子,汤姆森则拿了只梨,然后去吸烟室喝咖啡、吃饼干。沃尔登点燃一支雪茄,说:“我打算步行回家,以帮助消化。”他尽量说得从容镇定,可他讲话的声调却高得与以往不同。
“我劝你不要步行,”汤姆森说,“你来时没有乘马车吗?”
“没有——”
“从现在开始,无论去哪里,你最好都乘坐自家的车辆,这样我对你的安全才会放心些。”
“好吧,”沃尔登叹了口气,“看来我要少吃一点了。”
“至于今天,你就乘出租车吧。也许我应该陪你一起回去。”
“你真的认为有这种必要吗?”
“他说不定就在这家会馆外面等着你呢。”
“可他怎么会知道我是哪家会馆的会员呢?”
“只要在《名人录》[4]里找到你的介绍就知道了。”
“对啊,确实是这样,”沃尔登摇了摇头,“普通人是不会想到这些方面的。”
汤姆森看了眼表,说:“如果你已经准备好离开的话……我应该回警察厅去了。”
“当然可以。”
他们离开了会馆,费利克斯并没有埋伏在门外。他们上了出租车,先到沃尔登的宅邸,然后汤姆森继续乘车回警察厅。沃尔登走进屋子,房子里有种空荡荡的感觉。他坐在窗边抽完了雪茄,决定到自己的房间去。
他想和人聊聊天:看了一眼表,莉迪娅应该已经午睡过了,现在应该正在穿礼服,然后准备喝下午茶、接待来访者。他穿过套间,来到她的卧室。
她正坐在镜子旁边,身上穿着一件长袍,看上去有些焦虑。他心想,都是因为这件麻烦事。他把双手搭在她肩上,望着她在镜子里的身影,然后俯身吻了吻她的头顶,说:“费利克斯·科切辛斯基。”
“什么?”她似乎吓了一跳。
“这是那名刺客的名字。你耳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