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诡计 利马症候群(第12/32页)

“哈!”我心里想她这个人质也未免当得太开心,不仅有人给她洗澡喂饭,现在还多了个讲故事的服务。我重重地合上了书,踱了几步,道:“外面的太阳可真好啊。”但我也觉出了这句话实在莫名其妙,又补充道:“要不是为了你,我早就出去了。”“为了我?”她重复道,“你作为老大,手下难道没人可以看着我吗?”我一时语塞,干咳数声。她又不依不饶地问:“还是……你根本不是头儿,只不过是打发过来喂饭的?”

我既不能告诉她真相,也不愿“降”了自己的身份,只能转移话题:“想一想,大概很难有人会来赎你了,看来我们还会相处很长一段时间,总该知道怎么称呼你吧。”她思忖了片刻,答道:“叶叶,叫我叶叶好了。”“树叶的叶吗?”“是的。”“哦……”我又来回踱了几步,冷不丁叫道:“叶叶。”“什么事?”她朝着我叫她的方向抬起头,我看到她这幅听话的样子,不禁傻笑起来。

她似乎觉得不应该对我态度好转,又一下子不睬我起来。我实在找不到什么事做,只能再读了几个故事,这样又混过去了个把小时。直到我念到一个关于美食的故事的时候,才突然意识到应该给她继续喂饭了,我看了看时钟:“现在……到一点了,该吃饭了。”我拆着盒饭,又补充了一句:“该吃午饭了。以后你可得早点起来。”她摇了摇头:“我只是觉得睡得挺沉……”我忙打断她的话:“以后我会叫你起来的。”她又乖乖地吃下了这顿“午饭。”

“下午”,我接着给她念书,一眨眼功夫就到了早上十点。这时我的眼睛已经几乎快睁不开了,为了服侍好她,我可是一天多没有睡觉了。喂好“晚饭”后,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已经晚上十点了,你该睡觉了吧。”她“嗯”了一声,接着道:“是的,该睡了,真有点困,我今天一直都有点困,浑身都没有力气的……”这回儿,反倒是她的话多了起来,滔滔不绝地说着她自己的情况。我掐断她的话:“既然困就赶紧睡吧,哪有这么多废话呢?你以为我不累吗?”她“哦”了一声,躺了下去。

我假惺惺地拉动着窗帘,装作把窗帘拉上的样子(其实窗帘外一片阳光明媚),在声音的遮蔽下,我关上了房间的灯。但我这才意识到房间一下子暗了下来,这样未免对比也太强烈了点。借着透过窗帘的微薄的光,我看着静静躺在床上的叶叶。她似乎完全没有察觉出这点,渐渐地呼吸开始均匀起来——她睡着了。

我想这安眠药的效力没有完全过去吧,不然她应该不会这么犯困才对。我又在黑暗中静静看了她许久,直到她再次鼾声如雷,才关门出去。我这时上下眼皮已经完全睁不开了,步履也蹒跚了起来,我真想倒下就睡,但我知道对我来说这一“天”还刚刚开始——为了完成我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我用冷水泼脸,稍微振奋了下精神,接着准备出门。但我略微想了一下,打开电视,这时我看到现在播出的正是午间的新闻。我心想明天她一醒,我如果回放现在的新闻,那么她一定会对“现在是白天”这个信息更加深信不疑了。我关了电视,心中为这个点子感到得意万分,但我必须多想一些法子来证明这个时间差。还有,屋内的灯光也不能一下子熄灭,这样迟早会被她发现的……

想着想着,我来到了街上。这时正是中午,我知道自己应该做出点什么事,好让大家注意我,好让以后警察在调查我行踪的时候,能够明确的知道我在叶叶和那个叫“阿飞”的绑匪“促膝长谈”的时候,在外面忙着自己的事。但我想来想去、晃荡来晃荡去,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到最后,我只能进了一家饭店,因为我自己也已经饿极了。但我明白自己终须搞出点什么事来,便从桌下抓了一小粒石头丢进了面里,叫道:“老板!他妈的你给我过来!自己看看!”服务员见势马上低头哈腰地赶过来,问我有什么吩咐。我强忍着笑,道:“你仔细看看,这个……难道不是只苍蝇吗?”服务员面有难色:“这个……这个怕是不是吧,再说……”“什么事?”身后响起一个浑厚的声音,我看到老板走了过来。

虽然明知这不是什么苍蝇,但我只能继续无理下去:“这只苍蝇,你看见没有?这么大一只苍蝇,你们店到底是怎么搞的?还让不让人吃饭了?给我换一碗过来!”“呵呵,”老板似乎被我逗乐了,“我说您这位……仪表堂堂的先生,我开店这么长时间,还从没出过这种事呢。何况……”抓过我手中的筷子,眯着眼问道:“何况,这粒东西是苍蝇?”

我知道这件事必须以戏剧性的方式结尾,这样才能让他们对我印象深刻,便装出一副惊讶的样子道:“啊呀!真不好意思,在下眼拙,怎么刚才明明是苍蝇,现在就是一粒芝麻呢?”我抓回筷子,然后把那粒石头吞进我自己的肚子里。老板看得傻眼了,想要阻止我但是来不及了,我又道:“不愧是百年老店,味道可真不赖。”我抹抹嘴,面不改色地走了出去,只留下身后一群目瞪口呆的人。

我心想他们一定以为我是疯了吧,他们也一定记清楚了我的长相和打扮,这样就达到了我的目的。但我转念一想,如果每天我都做这些出格的的事情来证明我的“不在绑架现场”,那也是够可疑的。我应该想出一件既不令人觉得奇怪、又能确保自己每天在外奔波的事情来,但一路上我想了好久还是一无所获。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我看着她酣睡的样子,觉得很是可爱。再过大约两三个小时,我就应该把她叫醒,因为她的“白天”就要到来了。我尽量不弄出声音,把电视搬了进来,然后给白炽灯上蒙上了几层布,这样逐层地拿开,那么灯光的亮度就能变化了。等做完这一切,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在外面的沙发上到头就睡。

但我丝毫没有睡着过,心里始终担心她会马上醒来,然后发现我还在睡觉,并且一睡不起。迷迷糊糊中我聆听着一墙之隔里的动静,时间却仿佛过得很慢,我感觉我已经躺了大半天了,这才到晚上八点。我揉了揉眼睛,伸了个懒腰,然后看到她依然在熟睡。我推了推她,叫唤道:“叶叶,叶叶,起来了叶叶!”连叫了几声,她才醒来。我道:“早上八点半了!起来吃饭吧。”叶叶摇着头:“我又不去上班,你这么准时叫我干嘛?”“我……”我又语塞了,只能道,“饭总归要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