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迷失的少年未成年人犯罪(第7/11页)

此后,更多的信息被挖掘了出来,这个从小缺乏家庭管教的女孩一直有着不同程度的暴力倾向:她曾经把一个3岁的男孩推下楼梯,摔得头破血流;还曾经袭击过3个女孩子,使劲地扼住她们的脖子。尽管办案的警官们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深深的不可思议,但现实情况却让他们不得不把作案嫌疑放在这两个小女孩身上。罗拉也是嫌疑犯之一,因为她一直和玛丽一起行动,并且在两起悲剧发生之后同样显得无比兴奋。

在拜恩的葬礼上,一名警察曾经看到了令他毛骨悚然的一幕:玛丽的表情不同于大人们的悲伤和其他小孩子的不明所以,而是一直盯着棺材兴奋地笑着,还在不停地搓手。在那一瞬间,这名警官甚至生出一种立刻逃离现场的恐惧。

毕竟都是小孩子,在警方确立目标之后,真相很快就水落石出了。罗拉在得知玛丽告诉拜恩的家人是自己杀死了拜恩之后,也不甘示弱地向警方“告密”了。她告诉警察是玛丽杀死了拜恩,并且带着自己去看了拜恩的尸体,还警告自己不许告诉任何人。

而玛丽在经历了刚见到警察时的惊慌失措后很快就冷静了下来,她一口否认了罗拉的证词,讲出了一个截然相反的经过:“我、罗拉还有拜恩在铁路边一起玩耍,但不知道为什么罗拉和拜恩发生了争吵。然后罗拉突然开始疯了一样地掐着拜恩的脖子,还不停地撞他的头。我想上前劝阻,却被罗拉赶走了。她还威胁我不许把这件事说出去,否则就掐我的脖子。”

原本要好到形影不离的两个女孩突然之间变成了仇人。在被捕的第一天,两个人就把拘留室闹了个鸡飞狗跳。警方不得已只好把两个人分开关押,但她们依旧隔着铁门不停地臭骂着对方。即便是在之后的庭审过程中,两个人也严重地互相敌视,每当其中一人指控另一人的罪行时,被指控的一方就会异常暴躁。

令人疑惑不解的是,两个人在庭审当中的表情和反应却总是惊人地一致。根据守卫的回忆,在关押期间,玛丽还曾用十分恶毒的话语咒骂过自己的母亲。于是,一起轰动整个英国的案件就这样传开了——两个未成年女孩因涉嫌谋杀被起诉,当时的玛丽年仅10岁,而罗拉也才刚13岁而已。

经过鉴定,马丁和拜恩的尸体上都留有玛丽的衣服纤维,而拜恩的鞋子上还有罗拉的衣服纤维。再加上其他证据的比对,罗拉是否有罪还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而玛丽的罪名却已经坐实了,她确实杀害了两个小男孩。

面对起诉,玛丽显得非常冷静,而罗拉却一度因惊慌而失态,大声咒骂着所有人。玛丽在法庭上的冷静表现令在场的人吃惊,即便在多年以后翻阅卷宗的犯罪心理学专家也无法完全解读出玛丽当时的心态。根据当年经办此案的工作人员回忆,玛丽是一个异常早熟而聪明的孩子,但她的言行却时常令人意外甚至恐惧。

事实上,玛丽原本是可以获得陪审团的同情的。她的父亲比利·贝尔是一个盗窃惯犯,母亲则是一个妓女。为了能够领到政府发给单亲家庭的救济金,玛丽不得不称呼自己的父亲为叔叔。根据周围邻居的证词,玛丽的家只是一座没有任何温暖可言的空房子,唯一能够陪伴她的,只有一只经常对着路人狂吠的小狗。

在玛丽更小的时候,她的母亲其实是不愿意抚养她的。贝蒂把玛丽四处送人,先后送给了亲戚、收养家庭等,但都没能成功。因为没有大人的照顾,玛丽小的时候经常会尿床,母亲贝蒂非但不认为这是自己的过失,反而恶语相向,不停地责骂和羞辱她。不仅如此,她的母亲还把尿湿的床单拿到外面去和邻居一起取笑她,这使得她一度非常害怕睡觉,害怕自己又会在睡梦中尿床。

由此可以推断,玛丽之所以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多半是因家庭原因而后天形成的病态心理。如果玛丽把这些情况都呈现在法庭上,然后再表现得软弱一些,很容易就会获得陪审团的同情。另一个被告罗拉就是这样做的,她的辩护律师把她描述成一个淘气爱玩的女孩,让陪审团认为罗拉只是因为贪玩和不懂事才卷进了整个案子里面。

玛丽不仅对自己的家庭状况和受虐经历只字不提,还表现得异常倔强和镇定,完全不像是一个10岁的孩子。她的父母在法庭上如同表演一样歇斯底里地哭闹着,玛丽却没有丝毫动容,只是一脸憎恶地注视着他们。这一切都被陪审团观察到了,他们实在难以对玛丽提起哪怕一点点同情,反而认为她是一个天生的恶魔。因为两名被告都是未成年人,所以陪审团中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儿童心理专家。这位专家得出的结论是,玛丽是一个聪明、倔强但是冷漠、复杂而且非常危险的孩子。

最终,罗拉的罪名不成立,被当庭释放;而玛丽则因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虽然英国的终身监禁不同于美国,后者基本上一辈子都不会有出狱的希望,而前者则有着很大的弹性,可能会关押很久,也可能几年后就可以出狱了。但毕竟被处以重刑,在宣判的那一刻,玛丽终于像个真正的小孩子那样哭了起来。

随后,玛丽被送往一个专门关押男性未成年罪犯的少管所。虽然硬件设施较好,教育素质也很高,但毕竟是一个关押男犯人的地方,玛丽在这里非常不方便,遗憾的是,法庭却一直没有做出更为妥善的安排。在少管所的几年里,玛丽的母亲倒是经常去看她,但带去的并不是温暖和关爱。母亲贝蒂每次都会抱怨玛丽的罪行令自己蒙羞,并不断怂恿玛丽写点东西来卖给杂志和报社换钱,她自己也时常兜售一些吸引眼球但与实情严重不符的消息给一些小报社。呜呼哀哉,女儿的锒铛入狱反倒为母亲贝蒂找到了一种新的骗钱方法。

1972年,已满15岁的玛丽终于被转送到一所成人监狱。1977年时,她曾经成功越狱,却在不久之后再次被抓了回去。直到1980年5月14日,23岁的玛丽才得以假释出狱,此后就成了一个被监控的在家服刑犯,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了1992年。此后,为了保护玛丽不受过去身份的影响,法院特许她改变身份隐姓埋名地生活。谁料,玛丽又在1998年出版了她的自传。

自传一经出版便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都在指责玛丽竟然利用自己罪恶黑暗的故事来赚钱,就连当时的英国首相布莱尔都曾经公开指责过玛丽的厚颜无耻。玛丽却对此有着不同的意见,毕竟在她入狱后的十几年中,各种小报一直对她的故事津津乐道。她认为,或许当自己的事情变得不再神秘以后,才能够被大家渐渐遗忘。2004年,法院进一步特许玛丽的孩子和孙子可以终生不透露姓名。尽管如此,改名换姓、时刻隐瞒过去的日子也实在是太难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