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比·天/现在(第4/7页)
“他专挑没钱的人下手?”我冲莱尔翻了一个白眼。
“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这个连环杀人犯就像凯欧克因[7],替欠债不还但买了保险的人了结余生。他们封他为‘债务天使’。”
31号摊位的社员偷听到莱尔的话,热切地转过头来——原来是个兔唇的年轻人。他说:“我们认为债务天使上个月在艾奥瓦州作案,死者拥有一栋豪宅和四个小孩,作案手法完美,看起来像一场雪地摩托车意外,但其实死得蹊跷。他去年大约每个月作案一次。真是精心策划啊!”
他还想继续讲,想把我们拉到他们的摊位。只见桌上散落着图表、月历和坚果,每个人都大把大把地将零食往嘴里塞,花生和蝴蝶饼哗啦哗啦地掉落到他们的球鞋上。我对莱尔摇摇头,把他带到没有摊位的地方去,呼吸没有盐味的新鲜空气,接着看了看表。
“可以啦。”莱尔说,“看得差不多了。我们过去吧!你一定会非常欣赏我们社员,我们比这些家伙认真得多。你看,已经有人来了。”他指向角落一个摊位,相比之下桌面果然整齐一点。一个顶着钢丝头的胖女人正拿着一大壶咖啡啜饮;两个清爽的中年男子在一旁双手叉腰、环顾四周,完全忽视她的存在,大概是警察吧;中年男子后面有个上了年纪的秃子,弯腰驼背地坐在一张折叠桌前面,正在文件上飞快地写着;有个大学男生在他肩后聚精会神地看着;摊位最里面还有一群模糊的人影,不知道是在翻找活页夹还是纯粹来看热闹的。
“看吧,我就说也有女士吧!”莱尔指着钢丝头庞大的身躯,语气难掩得意。“你要现在过去吗?还是要等一下再隆重登场?”
“现在吧。”
“我们的社员都聪明又认真,你一定会喜欢,没准还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东西。”
我哼了一声,但还是跟着莱尔走了过去。钢丝头抬起眼皮瞄了我一眼,接着突然瞪大眼睛。她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上面贴着我高中时期的照片,照片上的我戴着善心人士寄来的金色心形项链。她拿文件夹的姿势像在发传单,好像等着我接过去一样。我看了那张照片一眼,发现她在我头上加了一对魔鬼的角。
莱尔搭了一下我的肩,接着松开手说:“嗨,各位,我们的特别来宾到喽,欢迎本年度杀手俱乐部最耀眼的一颗新星——丽比·天。”
几个人扬起眉毛,纷纷赞许地点了点头,长得像警察的家伙说了声“哇靠”,举起手来似乎想和莱尔击掌,举到一半忽然念头一转,停在半空。老秃子低头回避我的视线,在文件上做笔记。我心里一沉:该不会要我来段开场白吧?但我只冷冷地打声招呼,就顺势坐了下来。
大家像平常一样打招呼,问了一些常见的问题。对,我住在堪萨斯城。没有呢,我目前待业中。没有,我没有跟班恩联络。有啊,他每年都会写两三封信给我,但是我一拿到就扔掉了。不会,我一点也不会好奇他写了什么。好啊,下次收到我就拿来卖。
“呃……”莱尔煞有其事地打了岔,“天家血案的关键人物就站在你们面前,丽比·天是这整件案子的目击者,我们是不是应该问些严肃一点的问题?”
长得像警察的家伙侧过身,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如果你不介意我直接切入正题,我有个问题想请教。”
他在等我回答“我不介意”。
“为什么你要作证说你哥哥杀死了你们全家?”
“因为人是他杀的啊,”我说,“我当时就在现场。”
“你那时候不是躲起来了吗?如果你真的当场看到他杀人,怎么可能现在还活着?”
“我就是看到了!”我的情绪又开始激动。每次都这样。
“胡扯!还不是他们引导你说看到什么你就说看到什么,只因为你是个乖巧、被恐吓的小女孩,想要帮警察叔叔的忙。警方什么也查不出来,因此利用你、挑软柿子下手。没见过有人办案这么懒惰的。”
“我那时候在家里……”
“好啊,那你给我们描述一下,你妈是怎么中枪身亡的?”这家伙简直是咄咄逼人,他把手支在膝盖上,上半身往前凑。“班恩手上可是一点硝烟反应也没有……”
“各位先生,”老秃子再度打岔,左右摇动他那肥短弯曲的手指,“还有各位女士,”他油腔滑调地补上一句,对着我和钢丝头点头示意。“我们不妨先回顾整件案子的来龙去脉。我们必须照规矩来,否则就跟网络聊天室没区别了。难得稀客来访,我们必须确保双方的信息对等。”
大家咕哝了几声,不过没有人表示异议。老秃子舔了舔嘴唇,清一清喉咙,犀利的目光从老花眼镜上方射出来。这人说起话来虽然架势十足,但是看起来病恹恹的;我想象他独自在家、在厨房料理台开桃子罐头来吃,一边喝甜汤一边咂嘴。正想着,他就开始朗读他的笔记了。
“1985年1月3日,时间大约午夜2点,住在堪萨斯州金纳吉镇的天家人惨遭灭门,死者包括蜜雪·天,十岁;黛比·天,九岁;一家之主佩蒂·天,三十二岁。蜜雪·天遭人绞死,黛比·天被斧头砍死,佩蒂·天身上除了有两处枪伤和斧伤,还遭到博伊猎刀砍伤。”
我觉得血液直冲脑门,只能不停告诉自己:这些事我早就知道了,用不着惊慌。我从来没有仔细听过这整桩案子的细节,每次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好像魂飞魄散的癌症患者把医学术语当耳边风,只知道现在事态严重。
老秃子继续说道:“老幺丽比·天,七岁,案发当时人在屋内,事发后从母亲房间的窗口逃走,因此躲过杀手或杀手们的毒手。老大班恩·天,十五岁,声称案发一早和母亲大吵一架,案发当晚自己在朋友家的谷仓过夜。他没有不在场证明,加上对警察态度恶劣,处境不利。根据邻居传闻,班恩·天加入撒旦崇拜,天家的墙上全是和撒旦崇拜相关的符号和文字,用佩蒂·天的血写成,警方因此将班恩·天逮捕定罪。”
老秃子在此戏剧性地停下,看了大家一眼后,将目光移回笔记本上。
“整件案子最该死的莫过于他幸存的妹妹丽比的证词。她说她亲眼看到班恩·天犯案。尽管丽比年龄尚小、证词可疑,但是班恩·天因此被判有罪。整个定案过程没有找到任何实体证据。因此我们成立社团,讨论整件案子的是非曲直,还天家人一个公道。我们讨论的结果是我认为整件案子可以追溯到1985年1月2日,那天一定出了什么大事——我没有要玩文字游戏的意思。”大家窃笑几声。我突然内疚起来。“天家人当天起床时还毫无危机意识,那天一定出了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