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 外(第5/9页)

“我知道。”

“来客厅坐坐吧。小地方,不过好歹是个家。”

我跟着他进去,把门关上。房间约莫十五英尺见方,里头没有半件可以称作家具的东西。地板一角搁了张床垫,沿着垫子摆放了两个纸箱。音乐是从音响流泻出来的,转盘、调音器以及两个音箱沿着远处的墙排成一列。墙右边是一扇关着的门。依我判断那是浴室,而且门的后面有个女人。

“想来是葆拉的事吧。”他说。我点点头。“我跟你们那伙人都讲过了,”他说,“事发当时我根本不在现场。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是她自杀前五六个小时。我在蜘蛛网当班,她进门后坐上吧台。我给了她几杯酒喝,然后她就走人。”

“而你继续值班。”

“直到打烊。凌晨三点过后不久,我把所有人都踢出门,等我打扫干净把垃圾拿到街上锁好门窗时,已经快四点了。然后我就到这儿来接桑妮,一起到五十三街的酒吧买醉。”

“你几点到那儿的?”

“妈的我哪知道?我是戴了表,但我可没有他妈的每分钟都查时间。回到这里应该花了五分钟吧,然后桑妮和我就跳上出租车,坐到派西小店门口约莫要耗十分钟。那是一家夜店,我跟你们的人全讲过,拜托你们沟通一下,别他妈再来烦我了。”

“桑妮怎么不出来跟我谈呢?”我朝浴室门点个头,“也许时间她会记得比你清楚一些。”

“桑妮?她没多久前走了。”

“她不在浴室么?”

“不在。浴室里没人。”

“不介意我过去看看吧?”

“有搜查令才行。”

我们彼此对看。我告诉他我觉得他应该是实话实说。他说他是真人不打诳语。我说我也感觉到了。

他说:“怎么尽找麻烦啊?我知道你们有各样表格得填,可是拜托让我喘口气好吗?她是自己搞丢了性命,而且事发那会儿我根本不在现场。”

有可能在。几个时间点都挺模糊,而且不管桑妮是何许人物,我有八成把握此人的时间感应该跟无尾熊不相上下。今天凌晨他若想抽出几分钟跑到五十七街把葆拉狠狠推出窗外,方法可是不一而足;不过加减算算说不太通,何况我觉得他不像凶手。露丝的意思我明白,她说他有能耐犯下凶案我同意,不过我不觉得他有能耐犯下眼前这桩凶案。

我说:“你是什么时候回到公寓的?”

“谁说我回去了?”

“你取走了你的衣物,凯力。”

“是昨天下午。该死的,我总得穿衣服什么的吧。”

“你们在那儿同居多久了?”

他闪烁其词。“我也不算真的住在那里。”

“那你到底是住在哪里?”

“我也没真在哪儿住过。我大半的东西都摆在葆拉住处,而且大半时间我都跟她同住,不过我们算不上真的同居。两个人的个性都不稳定所以没什么来头。总之,依葆拉那种生活方式,我们的关系也只能越走越远。对我来说,她疯得有点太过。”他的嘴拉出笑纹。“女人是得有点儿疯味,”他说,“不过疯过头可就太麻烦了。”

噢,他是有可能杀了她。逼不得已的时候他谁都有可能杀掉——如果对方变成了一大包袱。不过如果他的杀法高明,技巧高超到懂得布置自杀疑云,出了门还懂得闩上门链,那他应该也懂得要找个滴水不漏的不在场证明。他这种人不像是可以同时工于心计可却又漫不经心的。

“所以你是回去那里拿了你的东西。”

“对。”

“包括音响和唱片。”

“音响是我的。唱片呢,我可没拿走民谣和古典乐垃圾,那些都是葆拉买的。我只拿了我的唱片。”

“还有音响。”

“没错。”

“说来你有收据?”

“谁会留着那种废物啊?”

“如果我说葆拉留着收据了呢?如果我说她把收据跟文件还有作废的支票搁在一处呢?”

“你在唬我。”

“你确定?”

“不确定。不过如果你要那么讲,那我会说音响是她送我的礼物。你总不至于告我偷了音响,对吧?”

“那怎么成?偷取死人财物可是行之久远的神圣传统。而且你还偷了她的药,对吧?她的药柜原本塞得跟个药铺一样,可我上门的时候顶多也只能找到头痛丸。所以这会儿桑妮才会躲进浴室。如果我硬闯进去,那些美妙的丸子就全要冲进马桶。”

“你要那么想是你的自由。”

“而且如果我想要的话,大可以申请了搜索令再回来。”

“就这意思。”

“看来我应该破门而入把你的药丸冲个一颗不留,不过我还懒得耗这力气呢。那是葆拉·薇特劳尔的音响,想来应该值个好几百。老兄你不是她的继承人。拔下插头把它包起来,麦克罗。我要带走。”

“让你拿走才怪。”

“我不拿走才怪。”

“除了阁下的屁股以外你啥都搬不走,讨到搜索令以后再来。有话那时再讲。”

“我不需要搜索令。”

“你不能——”

“我不是警察,不需要搜索令。我是侦探,麦克罗,私家侦探,露丝·薇特劳尔雇了我,所以音响归她。我不知道她要或者不要,那是她的问题。她不会想要葆拉的药丸,你大可以留着自用或者送给女友。妈的你要塞进屁眼也不干我的事。不过那套音响我拿定了,逼不得已我可是会把你的骨头拆掉,而且是边笑边拆。”

“你连警察的身份都没有。”

“没错。”

“你根本没有权限。”他的声音满是惊讶,“你原本说你是警察。”

“要告请便。”

“你不能拿走音响。你甚至不能待在这里。”

“没错。”他搞得我全身发痒。我可以感觉到我的血在血管里流。“我个头比你大,”我说,“也比你蛮悍,把你打得头破血流我会觉得通体舒畅。我不喜欢你。你没杀她对我造成了不便,因为总得有个凶手吧,如果可以把罪名安在你身上就好了,可你却没干。拔掉插头把音响包好让我带走,要不我可要打得你满地找牙了。”

这话我是当真的,而他也感应到了。他原本打算测测我的底线,不过终究还是想通了。也许音响也没那么值钱。他拔插头的时候,我把他的一箱衣物倒到地上,两人合力把音响装箱。我出门的时候,他说他随时都可以报警说我干了什么好事。

“我看你还是不要的好。”我说。

“你刚说有人杀了她。”

“对。”

“你只是鬼扯淡。”

“不对。”

“这话果然当真?”

我点点头。

“她不是自杀?依警察的说法,我还以为已经定案了呢。有趣。说起来,这样子我倒是比较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