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一口(第10/11页)

“也不一定,”她说,“哈,我们到了。”她停了下来。他们站在一个狭窄的、有着人行横道的小街上,面前是一家鞋店,街道的店铺上面是两层的公寓住所。“我就住这儿,”她说,“谢谢今晚的陪伴,很愉快。”

“谢谢你请我的晚餐,好吃极了。”

“没什么。”她突然安静下来,他们俩之间只有两三步的距离,雷布思换了个重心。“你能自己找到回去的路吗?”她问,“要么我给你指指路吧?”

雷布思看了看街道的两端,他有点弄不清楚了,他刚才并没注意他们都路过了什么地方。“哦,我没问题。”他笑了,她也笑了,可是并没说话。“那么,就这样了吗,不请我喝杯茶或者咖啡什么的?”他坚持道。

她会意地看着他:“你真的想喝咖啡?”

他看着她。“不,”他承认,“其实没那么想。”

她转过身背对他,把门朝着鞋店一侧打开了,鞋店宣传自己擅长手工制作非皮质的鞋。通向公寓的门旁边有一个电话门铃,上面写着六个名字,其中一个写着“L.弗雷泽”,并没有写“博士”。不过接着他便觉得,她可能不希望人们把她当作医学医生,总是来打扰她,应该是这样吧?有时候这种资质还是藏起来不被人看到比较好。

丽莎从门锁上拔出钥匙,楼梯间亮了,房子是普通的石质结构,被刷成矢车菊蓝色。她转过身面朝着雷布思。

“好吧,”她说,“既然你不想要咖啡,那么你最好还是上来……”

后来当他们一起躺在床上,丽莎一边抚摸着雷布思的胸口一边对他说,她觉得人们玩的那种游戏很没有意义,找尽各种借口,直到他们承认,其实自己想要的就是做爱。

所以她带雷布思进了自己位于鞋店上面的公寓,进到昏暗的卧室,脱下衣服,双膝弯曲在前,跪在床上。

“那么……”她说。于是雷布思也脱了衣服,和她一起上了床。现在,她躺在床上,两只手向头顶伸过去抓着床栏杆,外面路灯的光照进来,她的身体很昏暗。雷布思的舌尖在她的双腿内侧游走,接着向大腿内侧更深的地方探索,她的双腿很柔软。丽莎闻上去有一种茉莉花的香味,可实际上这种味道却像是某种香气更浓郁的花儿。一开始雷布思有点不自然,他的身形已经开始走样了,可是她的却处于一种良好而健美的状态。(后来她告诉雷布思,她经常打壁球、游泳,并且总是严格控制饮食。)他的手指摩挲着丽莎身体的其他部位,她胸部靠上的皮肤有一些松弛,胸部两侧和颈部有一些皱纹。他低下头看见了自己开始长肉的胸膛,腹部还是有一些肌肉的,但是也有不少赘肉;他的身体并不柔软,已经开始有老化的趋势了。壁球和游泳,他也得做点练习了,参加一个健身俱乐部什么的,这种地方爱丁堡不少。

他渴望取悦于她。她的满足成为此时他唯一的追求,他不知疲倦地努力着。现在屋里的两个人出汗了,很多汗。他们现在一起努力,流畅地扭动着身躯,相互明白对方的下一步动作是什么。每一次当他动得稍稍过快,或者是把鼻子撞在了她的下巴上,他们便会安静地笑,相互抵蹭着前额。后来,他起身去冰箱拿冰镇香槟,她也跟了过来,嘴里含了一块冰块,亲他,她的亲吻渐渐向下游走,直到最后她在他面前跪了下来。

回到床上,他们喝着杯子里的香槟酒,接着又开始亲吻彼此,从头开始。

现在他们两人身体之间的空气已经没有了那种紧张感,他们已经开始放松地享受了。她骑到了他的身上,从后方扭动着自己的身躯,她的节奏越来越快,直到雷布思只能躺着,闭上眼睛想象着屋子里的情景,灰暗弥散的灯光,一缕清凉的水,柔软的身体。

或者是个女人。狼人有可能是个女人,这个狼人正在和警察玩游戏,她好像知道警察是怎么思考,怎么工作的。一个女人?一个女警官?凯西·法拉黛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她那日耳曼人的脸庞,那宽而棱角分明的下巴。

上帝啊,现在他和丽莎在一起,心里却想着另一个女人!他突然感到一阵内疚,这种内疚感重重打在他的胸口,这时他的后背和颈部有一种不一样的痛感,她的手压在他的胸部,膝盖夹在他的胯部。

或者是个女人。为什么会有牙印?什么蛛丝马迹都没留下,却留下了那些牙印。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是个女人?为什么不能是个女警察?或者……或者……

“是的,是的。”她粗声喘着气,她将这个词重复了二十、三十次,这个词已经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什么是的?

“是的,约翰,是的,约翰,是的……”

是的。

*

对于她来说,这又是忙碌的一天,假装扮演并不是自己的某个人。现在她又出门了,在街上游荡。她有点开始喜欢上自己能够自由转换角色、在两个世界中穿梭的感觉了。傍晚她还是布莱克希斯一场晚宴上的客人,晚宴在一所优雅的仿乔治亚式的屋子里举办,有些掉漆的松木门,客人们谈论着学费、传真机,谈论着利率和国外产权——还有狼人。他们问起她的意见,她给出的意见逻辑严谨,巧妙而又与众不同。晚宴上有冰镇夏布利酒,以及一瓶上好的玫瑰庄园葡萄酒,1982年产。她不知道该选哪个好,于是两瓶她都品尝了一下。

一位客人来晚了,是一家销量还不错的日报的记者,他向各位道了歉。客人们让他给讲讲第二天的新闻上有没有什么趣闻,他慷慨地同各位分享了一些。他供职的那家《姊妹报》是一份定位在低端市场的八卦小报。他跟客人们说,第二天报纸的头条叫作《男同狼人的神秘生活》。当然了,记者本人再清楚不过,这也就是一篇炒作新闻,目的是引杀手上钩。当然,她心里也自然明白。餐桌上,客人脸上的笑容荡漾开来,她用叉子专业地卷起了更多的意大利面条。他们简直太蠢了,居然写那样的故事:还真是男同狼人啊!她拿起那巨大的酒杯喝酒时忍不住笑出了声。谈话又开始顺畅地往下进行着,喝着酒,聊着布莱克希斯的家常。当然,布莱克希斯,这儿就是人们埋葬受害者的地方,尸体被堆成小山。黑死病,布莱克希斯[8]。两个名字是这么相似却不同,她悄悄地笑了。

她吃过了晚餐,打了一辆车,出租车穿过河上的大桥,驶入了她居住的那条街。她打算直接回家,可是路过家门的时候她却没有进去,而是直接走了过去。她不该这么做,她不该在外面逗留,可是她感觉自己这么做是正确的。毕竟画廊里的那个玩具一定感到孤独了,画廊里总是那么冷,冷到冰霜杰克[9]会把你的鼻子咬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