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麻烦就没有生意(第6/17页)

我将他重重地推开,他踉踉跄跄地撞上了一把椅子,栽倒在地,于是便对着椅子一阵乱踢。高个子男人哈哈大笑。

“枪上没有撞针,”他说。

“听着,”我一本正经地告诉他,“我这里还有半瓶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正打算找个地儿干了它。别再浪费我时间了。你们这些臭小子想干什么?”

“枪上可没有撞针,”白蜡鼻子说。“不信试试。我从来不让弗里斯基带着上膛的家伙出门。他太冲动了。你的手臂动作很漂亮,伙计。这是我对你的评价。”

弗里斯基从地上站起来,又朝地毯吐了口痰,哈哈大笑。我将自动手枪的枪口对着地板,扣下扳机。手枪发出了干巴巴的咔嗒声,不过从枪体的平衡感来说,似乎里面是有弹匣的。

“我们不想伤害你,”白蜡鼻子说。“这次来不为了这个目的。下次就说不准了。谁知道呢?也许你是个识相的家伙。别插手小吉特的事儿了,话撂在这儿了。明白吗?”

“不。”

“你不听话?”

“不,我不明白。谁是小吉特?”

白蜡鼻子没有被逗乐。他优雅地挥了挥那把长筒点二二口径手枪。“你应该修理一下脑袋瓜子,伙计,同时,也该把你的门修一修了。真是轻而易举,弗里斯基不费吹灰之力就打开了。”

“这我知道,”我说。

“把帽子给我,”弗里斯基大声咆哮。他再次从地上爬起来,可这回他没有撞向我,而是撞向他的同伙。

“安分点,蠢货,”高个子说。“我们只是给这家伙带个口信。我们不是来揍他的。不是今天。”

“你说的!”弗里斯基大吼道,试图从白蜡鼻子手中抢夺那把点二二口径手枪。白蜡鼻子毫不费力地将他抛到一边,不过这个小插曲让我腾出空来把自动手枪换到左手,右手抽出我的鲁格手枪。他点点头,可似乎并不在意。

“他没有父母,”他悲哀地说。“我就让他跟着我混。如果他不咬你的话,就不用在意。我们现在就走了。你明白了吧。别插手小吉特的事儿。”

“现在对着你们的是一把鲁格手枪,”我说。“谁是小吉特?也许在你们离开之前,我们会叫些警察来。”

他不耐烦地笑了笑。“先生,我带着这把小口径手枪是因为我能开枪。要是你觉得你能制住我,那就试试。”

“好吧,”我说。“你认识一个叫阿波加斯特的人吗?”

“我见过很多人,”他说着,嘴边又露出一个疲倦的笑容。“也许有,也许没有。再见,伙计。保重。”

他迈步向门口走去,侧着身子向前移动,目的是始终使我处于射程之内,我也同样如此,这只是事关谁先开枪并且一击即中,抑或是否值得开枪,喝了这么多温热的威士忌我是否还能打中什么玩意儿。我放他走了。在我看来他不像是个杀手,但我可能猜错。

那个小个子男人趁我走神时,再次撞向我。他从我的左手上抢过自动手枪,哧溜一下跑到门口,往地毯上吐了口痰,溜走了。白蜡鼻子在后面掩护他——那张又长又尖的脸上,长着白色的鼻子、尖尖的下巴,一副厌倦的表情。我永远忘不了他。

他轻轻地关上门,我傻乎乎地站在原地,拿着我的枪。我听见电梯上来又下去的声音。我仍旧站在原地。马蒂·埃斯特尔不太可能找这么两个小丑来恐吓人。我思考着,不过思绪将我带到了别处。我想起了留下的半瓶威士忌,继续开我的秘密会议。

一个半小时后,我感觉好多了,不过仍然晕晕乎乎。我感到困极了。

刺耳的电话铃吵醒了我。我正在椅子上打瞌睡,结果证明这么做实在是大错特错了,因为我醒来时,发现嘴里塞着两条法兰绒毛毯,头疼欲裂,后脑勺和下巴上的伤口不会比一只雅基马的苹果更大,可是却隐隐作痛。我感觉糟透了,就像一条被截肢的大腿一样。

我爬向电话,挣扎着坐到旁边的一把椅子上,接起了电话。这声音透着冰锥般的冷漠。

“达尔莫斯先生吗?我是吉特先生。我想我们上午见过。恐怕我对你态度有点儿强硬。”

“我自己还有点僵硬呢。你儿子朝我下巴捅了一拳。我是指你的继子,或者是你的养子——不管是什么吧。”

“他既是我的继子,也是我的养子。真的吗?”他听起来颇有兴趣。“你在哪里见到他的?”

“在亨特里斯小姐的公寓。”

“哦,我知道了。”一阵突如其来的缓和,冰锥融化了。“非常有趣。亨特里斯小姐有什么说的?”

“她很喜欢,很喜欢令公子在我下巴上来一拳。”

“嗯。他为什么这么做?”

“起先她把他藏起来。他偷听了一些我们的对话。他不喜欢。”

“嗯。我一直在想,也许要她配合的话,我们得给予她一些照顾——当然,不会很多。如果我们能确定的话。”

“她要价五万。”

“我恐怕我不——”

“别耍我,”我咆哮道。“五万美元。五万块。我只提供她五百块——只是个玩笑。”

“你似乎以一种相当轻率的态度对待这整件生意,”他同样咆哮着回敬我。“我不习惯这类事,我不喜欢这样。”

我打了个哈欠。我才不在乎呢。“听着,吉特先生,我是个爱鬼混的人,可我对工作一贯认真。这件案子有一些非同寻常的角度。比如说,刚才有两个持枪男子就在这里,我的公寓,袭击了我,叫我别插手吉特的案子。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件案子这么凶险。”

“老天爷!”他听起来十分震惊。“我觉得你最好立刻到我家来,我们来讨论一下具体情况。我派车来接你。你能马上过来一趟吗?”

“好的。不过我可以自己开车过来。我——”

“不,还是我派司机开车过来接你。他叫乔治;你可以绝对信任他。他应该二十分钟后到你那儿。”

“好吧,”我说。“那给我留点时间把‘晚餐’喝掉。让他把车停在肯莫尔路上的街角,正对着富兰克林大街。”我挂了电话。

我洗了个冷热水淋浴,换上干净衣服,感觉体面多了。我又喝了几杯,换了小杯,然后套上一件轻外套,下楼走到街上。

车已经等在那儿了。我看见它停在半个街区外的小路上,看上去就像新店开张时用的那种豪车。一对车前灯就像流线型火车前端的那种灯,两个琥珀色的雾灯紧紧地固定在前挡板上,一对侧灯就像普通的车前灯一样大。我走到汽车边上停下,一个男人从暗处走出来,手腕干净利落地一甩,把一支烟向身后扔去。他个子很高,体格魁梧,深色皮肤,戴着一顶鸭舌帽,穿一件俄式的束腰外衣,配有一条武装带,闪闪发光的护腿,臀部鼓鼓的,就像穿着英国军官的马裤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