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遗忘的最深处(第18/25页)

铁栅栏的小门的锁眼里还插着钥匙,人家忘了带走钥匙。我打开门,走进园里。我在里面用钥匙在锁眼里转了一圈,把我们倒锁在里面,任何人也进不了。我们顿觉凉爽异常,我们仿佛走进一条森林的小径,头顶上树叶十分茂盛,月光几乎透不过去。地上的草很久没有割。我们发现一条木凳,四周铺着小石砾,我们坐下来。我的眼睛已习惯于昏暗,在小公园中间看见一个座台,上面竖立一只抛弃的野兽的骸骨。我心里自忖:究竟是一只母狮,或是一只美洲豹,还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

“这里真不错。”雅克丽娜对我说。

她的头倚在我的肩膀上。树叶遮住了公园四周的房子。我们不再感觉到炎热。几天来,高温煎熬着伦敦。不过在这个城市里,只要转过街道的拐角,就可以进入一片森林之中。

*

是的,正如莎宛德拉所说的,我真可以就拉赫曼这个人写一部小说。第一天,他开玩笑地对雅克丽娜说的一句话使我感到不安:

“您将用实物偿还我……”

这是她拿到一个里面放着一百英镑的信封时他说的。一天下午,我独自一人在汉普斯提附近散步,因为雅克丽娜想和林达一起上街采购。晚上七点我回到房间,雅克丽娜一人待着,床上放着一个信封,与第一次一样的天蓝色,一样的形状。不过,这次里面放的是三百英镑。雅克丽娜的神态有点拘束,她整个下午在等林达,但林达没有来,拉赫曼却经过这里,他也在等候林达。于是,他给她这个信封,她接受了。而我,那天傍晚心里在想:她用实物偿还了他。

房间里飘浮着一种合成醇的气味。拉赫曼总是随身带这种药瓶。林达告诉我一些他的秘密,我才知道他的一些癖好:他到餐厅吃饭,总是带去他自己的餐具;饭前,他先去巡视厨房,检查是不是干净;他每天洗澡三次,用合成醇擦身;在咖啡馆里,他要喝矿泉水,不要人开,自己亲自开,他用细颈瓶喝,怕嘴唇贴在不干净的杯上。

他供养比自己年轻得多的姑娘,把她们安排在像切普斯陶别墅这样的套房里住下。下午他造访她们。不脱去衣服,不预先做准备,要她们转过身,背对着他。他冷漠机械地做爱,动作很快,就像他刷牙一样。然后,他和她们下一盘棋,他总是在自己的黑色小公文包里带着小棋盘。

*

从此之后,唯有我们俩住在套间里,林达失踪了。夜里,我们再也听不到牙买加乐曲和笑声。我们有点不习惯,因为我们习惯于林达的门下透出来的一丝光线。我试打了好几次电话给迈克尔·莎宛德拉。但是电话铃不停地响,没有一人回答。

我们好像从没有遇到这些人似的,他们消失在自然之中。最后连我们自己也说不清我们为什么待在这个房间里,甚至我们觉得自己是撬锁钻进来的。

早晨,我写了一或两页小说,随后去了丽都。看看彼得·拉赫曼是不是在蛇曲河岸边的沙滩上,坐在和上次一样的那张桌子旁。但没有。我在小窗口问了值班人,他不认识彼得·拉赫曼。我去了瓦尔顿街迈克尔·莎宛德拉的住处,按了半天门铃,也没有人。我走进底层楼的糕点店,店的招牌上写一个叫什么贾斯廷·德·布兰克。为何这个名字还留在我的记忆里呢?这个贾斯廷·德·布兰克也无法给我提供情况,他几乎不认识莎宛德拉,只见过面。对,一个像约瑟夫·科顿的金黄色头发的男人。不过,据他说,那人大概不常来此。

雅克丽娜和我径直走到诺汀希尔街末端的里约咖啡馆。我们问了那个当老板的牙买加人有关埃奇罗兹和林达的消息。他回答说:他也好多天没有他们的消息。他和店里的客人似乎不信任我们。

*

一天早晨,正如往常,我走出房间,手里拿着一沓信纸。这时,我们认出拉赫曼的美洲豹,车子停在切普斯陶别墅和莱德巴里街的拐角处。

他的头从玻璃窗里探出。

“还好吗?老兄。您跟我一起去兜兜风?”

他打开车门,我坐在他的身旁。

“我们不知道你们都躲到哪里去了?”我对他说。

我不敢和他谈起林达。也许他躲在车子里监视她很久了。

“工作太忙……操心劳神……一贯如此,千篇一律……”

他在玳瑁架的眼镜后冷眼瞪着我。

“您呢?过得舒服吗?”

我尴尬地笑了笑,以示回答。

他把车子停在一条小巷里,附近是倒塌的房子,似乎它们受过炮火的轰炸。

“您看到了吗?”他说,“我总是在这样的地方工作……”

他站在人行道上,从手上的黑色公文包里拿出一串钥匙。但他改变了注意,又塞进上衣的口袋里。

“这没有用处……”

他用脚一踢,打开了一个房子的门。门上涂的油漆已成了鳞片剥落下来,只在锁眼留下一个圆孔子。我们走进去,遍地是瓦砾。我被一股怪味呛得喉咙紧塞,它同苏塞克斯公园街旅社的怪味一样,不过更强烈。我感到恶心。拉赫曼在公文包里又找什么东西,随后拿出一个手电筒。他拧亮它,在四周扫照了一下,发现房间深处有一个锈迹斑斑的破炉灶。一架陡直的楼梯通向二楼,木栏杆已烂掉。

“既然您带来纸和笔,”他对我说,“请记一记……”

他察看隔壁房间,也一样破烂不堪。他从黑色公文包里拿出一本小记事本,看了看,随后他口授我记下。

翌日,我继续在纸页的后面写小说,因为正面已作了记录,我一直保存到如今。为什么他口授我记下呢?他可能想让那些记录在某个地方留下一个副本。

在诺汀希尔区,我们车子先停在的地方叫珀维广场,紧接下去是珀维平台和珀维花园。在拉赫曼的口授下,我登记了珀维平台的5、9、10、11、12号,珀维花园的3、4、6、7号和珀维广场的13、45、46、47号。一排带有柱廊的房子是爱德华时代建的——拉赫曼使我明白房子的确切的年代。战后,牙买加人占据着这些房子。而拉赫曼在它们要被拆除时,成批地买了下来。现在没有人住在里面,他动起心思,想要改造它们。

他又找到在牙买加人之前的住户名字。譬如:我登记一个名叫刘易斯·琼斯的住在珀维花园5号;达吉恩小姐住在6号;珀维广场13号是查尔斯·爱德华·博登;46号是阿瑟·菲利普·科恩;47号玛丽·莫托小姐……也许拉赫曼在二十年后需要他们签署某份文件,不过,他不相信会有这么一日,我问他现在这些人在哪里,他对我说:大部分人大概已在猛烈的空袭中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