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此时此刻(第12/14页)
我在部队里学会了如何使用步枪,所以我在当地的一家军械商店里买了把点二二口径的步枪。我花了几个下午独自一人在树林里练习射击,直到我重新掌握了诀窍。我把枪藏在床边的壁橱里,一盒子弹就摆在它旁边的壁橱地板上。我设法建立起一套与当地州警的大本营联网的安保系统,并在屋顶的各个角落设置了室外射灯,这样即使我在天黑后回家屋外也不会漆黑一片。事后我打电话给史威尼,告诉她我做的一切。“也许我住在这里的林子里情况会更糟,不过目前我觉得我在城市里感到的那种暴露和焦虑已缓和了不少。我暂时还保留着我在纽约的寓所,但我准备在这儿住上一段时间,直到死亡恐吓就此销声匿迹。”“有人知道你住在那儿吗?”“目前为止只有你知道。我已经安排好寄给我的邮件转到其他地方。”“那好吧,”史威尼说,“我不认为这是你的最佳选择,但只要你感觉安全了就可以。”“我会不时地进出纽约城,但我会住在这里。”“祝你好运,”她说,然后她告诉我现在她必须把我的档案转交给波士顿分局。在她说完再见挂掉电话后,我一晚上都为我做的事感到抱歉。我知道在我受到死亡恐吓的整个这段时间里,多亏有M.J.史威尼在我和我的联系人AK-47之间建起了一道安全屏障。
等到死亡恐吓的邮件终于停止骚扰的时候,我也没有放弃我那小木屋。那时候,小木屋已经成为了我的家,我在那儿一住就是十一个年头。我在那里写书、锻炼、得了癌症、采取了积极的治疗,就这样,在这个与世隔绝之地,在我不知不觉之间,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成为了一个正宗的老头。一个人过日子的习惯,没有烦恼的孤独生活,已经彻底浸入我的骨髓,摆脱了责任的枷锁,自由自在的快乐——说来荒唐,自由真的比一个人的生命更为重要。一连数日埋头写作,我会感觉到一种近乎奢侈的满足感。孤独,令人抓狂的孤独,也会偶尔光顾,但我总有排解的方法:如果它在白天降临,我就会离开书桌,去林子里或是沿着小河走上五英里,如果它在晚间现身,那我会把正在看的书暂时丢下,去听一些能让我集中精神的音乐——譬如,巴托克(33)的四重奏之类。就这样,我重新找回了我的平静,孤独不再令我无法忍受。总而言之,我已经没有任何必要再在充满摩擦、冲突、烦乱、彷徨与厌恶的生活里扮演某个角色,作为一个上了年纪的人,那些使你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的各种人际关系已全无必要。我能够远离尘嚣,是因为多年来我已经掌握了一种生活方式,我本以为这样的生活是不可能做到的(这样认为的不只我一个),因此我感觉到骄傲。我当初离开纽约也许是因为恐惧,但随着时光的推移我的生活变得越来越简单,我在孤独中发现了一片自由的天地,在大多数时间里我都热爱这份自由。
我摆脱了欲望的暴政——也或许,经过了十多年的隐居生活,即使最为苛刻的生活条件也能让我安之若素。
在二〇〇四年六月的最后一天,那个名叫“AK-47”的家伙又回来向我发出警告。我记得那天是六月三十号,因为就在那天我居住的那片新英格兰地区的雌鳄龟开始了一年一度的大迁徙,它们纷纷离开水泽爬上开阔的沙滩筑巢产卵。这些雌鳄龟是一种体格强壮、行动迟缓的大型龟类,它们长着锐齿,有直径一英尺多的坚硬的甲壳和一条覆着层层鳞片的长尾巴。在阿西纳的最南端,生活着大量的鳄龟。它们成群结队地越过一条通往城区的双车道的碎石路。驾驶员们会耐心地一连等上数分钟,以免在它们从深山老林里的沼泽或水塘里爬出来时压着它们,许多当地居民养成了一种习惯,我也和他们一样,我们不仅会停下车来,而且会把车停到路边,然后下车站在硬路肩上,欣赏这难得一见的两栖动物大游行。它们缓慢又笨拙地往前爬,两条腿短小、强壮、覆着鳞片,末端是如史前爬虫一般的脚爪。
每年,在这些驻足观赏者中间你都能听到同样的俏皮话、欢声笑语和啧啧称奇,还有那些热心教育的家长们,他们会特意带上孩子来观看,于是你又得到了一次受教育的机会,你会知道这些鳄龟的体重有多重,脖颈有多长,牙齿有多锋利,它们一次能产下多少卵,它们的寿命有多长。接着,你回到车上,开车去城里办你的杂务,在四个月前的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我也正是这么做的。在欣赏完鳄龟后,我就开车去了纽约,去咨询有关胶原质治疗之事。
我把车子斜斜地停在城市绿地旁,然后撞见了几个我认识的当地的生意人,他们是暂时离开自己的店铺到这里来晒晒太阳的。我站在那里和他们说了会话——话题十分有限,我们都摆出一副世界真美好的友好态度。他们中有一家男子服装店的老板、一个卖酒的老板,还有一个作家,脸上全都洋溢着因远离了伤脑筋的世界,过上了安全的美国式生活而倍感满足的微笑。
在我穿过一条马路前往一家五金店的路上,我突然听见有人在我耳边轻轻说了声“AK-47”,这人从我身边经过,往和我相反的方向走去。我急忙转身,从他高大的背影和内八字的步伐里,我即刻认出他来。他是我去年夏天雇的一位粉刷工,我雇他来为我粉刷外墙,可是,因为他没能按照约定每隔一天来干活——而且,即使他来干活也从不会超过两到三个小时——与其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我还不如把他给解雇了。于是,他寄了一张金额离谱的结账单过来,我没有和他理论——那是因为,此前不论是在电话里还是面对面地,关于那是算他的工作时间还是旷工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在和他争吵——而是把它直接交给我的律师去处理。那位油漆匠的名字叫巴迪·巴恩斯,后来我才知道他是阿西纳的一个臭名远扬的酒鬼,我知道得实在太晚了。我从来也不喜欢在他汽车的保险杠贴纸上写着的查尔顿·赫斯顿(34)是我心目中的总统,可我也不怎么在意,因为尽管这位传奇的电影明星因成为不计后果、不负责任的全美枪支联盟的名誉主席而声名显赫,可在我雇用巴迪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步入了老年痴呆阶段,因此贴纸上的句子让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更愚蠢、更无聊。
当然,在大街上听到这么一句让我着实吃了一惊。我实在是太过惊讶了,以至于我都没有工夫去考虑我该如何反应,或者说考虑是否该做出反应。我向着绿地飞奔而去,他刚好爬进了他的皮卡里。我喊着他的名字,在皮卡的挡泥板上砸了一拳,他这才摇下了车窗。“你刚才对我说什么呢?”我问他。巴迪是个态度粗鲁的四十多岁的人,可是却有一张宛如天使的粉红的脸,尽管在他的鼻子底下和下巴上面都长着一层薄薄的金毛。“我跟你无话可说,”他用那习惯性的大嗓门吼道。“你刚才对我说什么了,巴恩斯?”“老天,”他翻着白眼说。“回答我。回答我,巴恩斯。为什么你要跟我说那句话?”“你有幻听吧,你这个疯子,”他说。随后,他倒了下车,临阵脱逃了。在轮胎发出一声如孩子般的尖叫之后,他消失得无影无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