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死的肉身(第10/28页)

这就是珍妮在她的毕业论文里写到的所谓变化。这就是她所讲的故事。郊区。口服避孕药。避孕药给了妇女平等的权利。音乐。小理查德(18)推动着一切。骨盆的基调强节奏。汽车。这些孩子们出去都是一起开着车子去的。社会繁荣。乘车往返于两地。父母离婚。众多的成人娱乐。大麻。毒品。斯波克博士。这一切导致“蝇王(19)大学”的产生,这是“流浪女孩”用来称呼我们学校的。珍妮的宿舍不是以鼓吹煽动为能事的革命基层组织。珍妮不是伯纳丁·多恩或凯茜·鲍丁,也不是贝蒂·弗里旦(20)们在向她宣讲什么。“流浪女孩”不反对社会或政治争辩,但那是六十年代的另外一面。关于动荡有两种思潮:一种是自由意志论,允许个人纵欲狂欢反对维护集体的传统利益,但是和这一思潮密切相关的另一种是要求公民权和反对战争、不服从的集体公正意识,其道德威望来自梭罗。两种思潮互为关联使得动荡很难受到质疑。

但是珍妮的基地是个快乐宫,不是政治基层组织。而且这种快乐宫不单单在我们的校园里存在,它们遍及全国,快乐宫里居住着数以千计、穿着打结染色服饰的男孩女孩,他们在一起从事不顾后果的草率行为,身上常常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扭动着身子,大声喊叫着,亮出各自的“家伙”——这就是他们的国歌,那可不是“国际歌”。适合与女生性交的黄色音乐。适合舔吸男生阴茎的音乐,人民的现代爵士乐。自然,在性生活上音乐总是很有用处的,在规定期限内。即便是格伦·米勒(21),你在唱歌的时候还是得通过“锡盘巷”的浪漫曲来获得性,使局面尽可能得以改善。接着是年轻的辛那特拉(22)。接着是柔和的萨克斯管。但是“流浪女孩”身上的限制呢?她们使用音乐的方式就像她们食用大麻,作为一种推动力,作为她们离经叛道的标志,对色情的野蛮行为的公然挑衅。在我的青春期,在强节奏爵士乐时代,只有烈酒才能使你来劲儿。他们有一个全面反对禁止者的武器库。

这些女孩子在我的班里是对我的教育:看着她们怎么打扮自己,观看她们摒弃文明礼貌暴露粗鲁野蛮,和她们一道听她们喜欢的音乐,和她们一道边吸大麻边听詹尼斯·乔普林,她们喜欢的丑角贝西·史密斯,她们的支持者,她们的低级酒吧,烂醉如泥的朱迪·加兰,和她们一道听吉米·亨德里克斯,她们喜欢的吉他手查理·派克,和她们一道飘飘欲仙听亨德里克斯弹奏吉他,弹奏时把一切都颠倒了,延缓节奏,加快节奏,珍妮附和着唱起来,仿佛喝了麻醉药后口吐真言,“亨德里克斯和性交,亨德里克斯和性交,”而卡罗琳也像喝了麻醉药似地唱着:“一个嗓音优美的英俊男人”——珍妮们神气活现、性欲强烈以及兴奋刺激,她们对阴茎勃起毫无生理上的恐惧,对男人的生殖器变化也毫无惧色。

美国六十年代的珍妮·怀亚特们知道怎么操纵那些狼吞虎咽的男人。她们自己就是狼吞虎咽的人,因此她们知道怎样和他们做交易。大胆的男性冲动,男性主动,不是需要告发并且做出裁决的违法行为,而是人们是否做出反应的性信号。控制男性冲动并且告发它?她们没有接受过那种思想观念的教育。她们太爱开玩笑了,谁也无法向她们灌输任何敌意、憎恨和怨气。她们接受的教育是本能意识。她们对以新的监管形式、新的控制制度和新的一套正统信仰取代旧的抑制、禁止和道德教诲不感兴趣。她们知道去什么地方能得到快乐,而且她们知道怎么无所畏惧地放纵情欲。不怕冒犯性的性冲动,沉湎于变化的喧闹中——这是美国土地上的第一次,自普利茅斯殖民地的清教徒妇女被教会政府禁闭以防止她们肉体上的堕落和受作恶多端的男人的陷害以来——整整一代女人通过她们的肉体明白了性体验的本质和性快乐之所在。

难道玻利瓦尔(23)不是委内瑞拉的货币单位吗?好,假如美国出现了第一位女总统,我真希望美元的货币单位会变成怀亚特。珍妮完全配得上。她使获取快乐的权利大众化。

附带说明。英国人设在梅里蒙的贸易前哨大大激怒了普利茅斯的清教徒——知道这件事吗?皮革买卖居留地,面积比普利茅斯小些,距普利茅斯西北约三十英里。那儿就是今天马萨诸塞州的昆西市。男人们喜欢喝酒,出售武器给印第安人,成为印第安人的贴心朋友。和敌人一起寻欢作乐。和印第安妇女性交,她们的习惯是采用犬式性交姿势,从后面插入进行性交。以清教徒为主的马萨诸塞州里的异教徒策源地,这里《圣经》就是法律。戴着动物面具围绕五朔节花柱跳舞,每个月都要在五朔节花柱下做礼拜。霍桑就讲述过有关五朔节花柱的一个故事:安第科特州长派一队由迈尔斯率领的清教徒民兵去砍花柱,这是一棵松树,上面饰满了花彩,有五颜六色的旗帜、绶带、鹿角和玫瑰,柱高八十英尺。“欢乐和忧郁正在争夺一个帝国”——这是霍桑的理解。

梅里蒙有一段时间曾由一位名叫托马斯·莫顿的投机商、律师、极富领袖风采的特权人物掌管。他是《皆大欢喜》中的一种森林动物,《仲夏夜之梦》中残暴的魔鬼。莎士比亚是莫顿的同时代人。大约只比莫顿早出生十一年左右。莎士比亚是莫顿的摇滚乐。普利茅斯的清教徒痛击他,接着是萨勒姆的清教徒痛击他——给他戴上手铐和足镣,罚他款,将他监禁。他最终逃到了缅因州,将近七十岁时死于缅因州。但是他忍不住要去挑衅清教徒。他是清教徒成为好色之徒的罪魁祸首。因为如果一个人对宗教的虔诚不是绝对的,那么这种虔诚很自然地会导致莫顿之类的人物出现。清教徒们害怕自己的女儿被这个快乐的主张种族间通婚的人诱骗到梅里蒙,并把她们给奸污了。一个白人,一个白种印第安人,把处女给骗走?这比北美印第安人偷走她们显得更为凶恶可怕。莫顿是想把他们的女儿变成“流浪女孩”。除了和印第安人做生意以及出售武器给他们,这是他的主要目的。清教徒们对年轻的一代感到焦虑不安。因为一旦他们失去了年轻的一代,对宗教上独裁的不容异说的试验就会因无历史记载而彻底灭亡。古老的美国故事:拯救年轻一代,使他们不涉性事。但拯救总是太迟。太迟是因为他们已经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