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骚乱的信息(第8/46页)
况且,难道不是狄克逊家让自己陷入这个困境中?这一切难道不是生活在这种极端情况和激进做法中的自然后果?身为父母的狄克逊和普鲁登丝,有什么资格把他们六个孩子的生命置之不顾?他们鼓吹的事业相当危险。废奴人士经常被拖到街上殴打——甚至在自由的北方城镇也一样!北方不喜欢奴隶制,却爱好平静和稳定,废奴主义者扰乱了这份平静。普鲁登丝自愿担任义工教师所在的黑人孤儿院,已经遭暴徒多次袭击。还有废奴人士伊莱贾·洛夫乔伊—— 在伊利诺伊州被杀,他那些协助鼓吹废奴主义的印刷机遭人摧毁,扔进河里,又该怎么说?这种事也可能在费城轻易发生。普鲁登丝和她的丈夫应当更小心才是。
阿尔玛让自己的注意力回到苔藓巨石上。她仍然有工作要做。上星期把可怜的芮塔送进格里芬博士的收容所,已经使她的工作落后,现在,她不打算为她妹妹的愚蠢举动落后得更多。她必须记录测量结果,她必须处理数据。
三个不同的曲尾藓部落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长出来。这些已由阿尔玛观察二十六年之久的部落,近来毫无疑义地显示出,其中一个曲尾藓种类正在向前推进,另外两个种类则往后退去。阿尔玛坐在巨石旁边,比对二十年来的笔记和绘图。她无法理出头绪。
曲尾藓是阿尔玛执着中的执着——她迷恋苔藓的核心所在。世界被成千上万种曲尾藓覆盖着,而每个种类都有细微的差异。阿尔玛对曲尾藓的了解,超过世界上的任何人,然而,这种植物依然令她百思不解,使她整夜无法入眠。阿尔玛——她一生都在苦苦思索机制和起源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对这种复杂的植物怀有急切的疑问。曲尾藓是怎么来的?何以如此多样化?大自然为什么煞费苦心,让不同种类之间有如此细微的差异?为什么某些种类的曲尾藓比其近亲坚韧许多?曲尾藓的庞大组合是否始终都存在,或者多多少少发生过变异——从一种变成另一种——却有一个共同的祖先?
科学界最近对物种变异有许多讨论。阿尔玛十分密切地注意这场辩论。这不完全是新的话题。拉马克四十年前已在法国提出这一主题,他认为地球上的每个物种,从源生创造以来即已发生改变,因为生物体当中的某种“内在感情”渴望让本身更完美。最近以来,阿尔玛读了《自然创造史迹》,出自一位英国匿名作家之手,他也相信物种有能力演化、改变。该作者对于物种如何改变,并未提出令人信服的历程——不过,他确实主张变异的存在。
这些观点极富争议。提出任何物体都能自我改造的概念,是对上帝统治权的质疑。基督教的立场是,上帝在一天之内创造世界上的一切物种,上帝的一切造物从太古之初就不曾改变。但是在阿尔玛看来,日益明显的迹象似乎显示,事物曾经改变。阿尔玛本身研究过化石苔藓标本,与当今的苔藓不甚吻合。而这还只是规模最小的自然界!对于理查德·欧文 最近所称的蜥蜴类生物“恐龙”的巨型骨头化石,我们又该如何理解?这些巨型动物曾经在地球上行走,而今,它们显然已不存在。恐龙被其他东西取代、转变成其他东西或就此消灭。我们如何解释这些大规模的灭绝和转换?
伟大的林奈写过:Natura non facit saltum。
自然从不跃进。
但是阿尔玛认为,自然确实跃进。或许只是一小步——小步跑、小步跳、颠簸前进——却仍是跃进。自然确实有所变动。我们可以在狗和羊的繁育上看到这个事实,在白亩庄园树林边寻常可见的石灰岩巨石上,也能看到不同苔藓部落之间的权力和疆土转移。阿尔玛对这些有所了解,却不太能够把这一切整合在一起。她确信某些种类的曲尾藓,肯定是从种类更古老的其他曲尾藓里长出来的。她确信一个物种可能从另一个物种当中冒出来,或者使另一个部落灭绝。她不能够把握这一切如何发生,但她确信发生过。
她感到胸口有一股往日熟悉的压迫感——渴望与迫切的组合。她在户外工作的时间只剩下两个小时,天黑后,她必须回去效忠于父亲。她需要更多的时间——更多更多个小时——来研究这些值得被研究的问题。她的时间永远不够。这个星期她已经失去许多个钟头。世上的每一个人似乎都认为阿尔玛的时间属于他。她要如何致力于正式的科学探索工作?
看着落日余晖,阿尔玛决定不去探视普鲁登丝。她根本没有时间。她也不想读狄克逊最新发行的带有煽动性的废奴小册子。阿尔玛能帮狄克逊家什么忙?她的妹妹不想听她的意见,也不想接受她的援助。阿尔玛为普鲁登丝感到难过,可是去探视她,只会令人尴尬,这样的会面始终都令人尴尬。
阿尔玛又回到她的巨石上。她拿出尺子来,再次测量这些部落,把数据匆匆记录在笔记本上。
只剩下两个小时。她有这么多工作要做。
狄克逊和普鲁登丝必须学习怎么更为自己的生活负责。
14
当月下旬,阿尔玛收到霍克斯的一封短笺,请她到拱门街探访他的印刷厂,参观颇为令人称奇的东西。
“我现在不跟你多说,免得扫兴,”他写道,“我相信你会想亲自观赏,在你空闲的时候。”
阿尔玛可没有空闲的时候。不过,霍克斯同样也没有空闲——这封短笺之所以前所未有,原因也正是如此。过去,霍克斯只有在为了商量出版事宜或处理与芮塔相关的紧急状况时,才会与阿尔玛联络。然而,他们自从把芮塔送进格里芬收容所之后,就不再有任何紧急状况,而阿尔玛和霍克斯目前也没有任何出书合作,那么,什么事那么紧急?
她的好奇心被激起,于是乘马车赶到拱门街。她在后面的房间找到霍克斯,他站在一张长桌前,桌上摆满层层叠叠耀眼的形状与色彩。阿尔玛走近时,看见那是一大批兰花图画高高地堆在桌上。不只有绘画,还有石版画、素描和蚀刻版画。
“这是我见过最美的作品,”霍克斯说道,当作问候,“从波士顿来,昨天才到的,来历很奇特。瞧瞧这种工艺!”
霍克斯把一幅斑点飘唇兰的石版画塞到阿尔玛手里。兰花被表现得相当优美生动,好似从纸上长出来一般。唇瓣是黄底红点,看起来鲜活湿润。叶子葱郁浓密,球状根看上去仿佛能抖去上面的土。阿尔玛尚未饱览它的美丽时,霍克斯又递给她另一幅令人惊艳的画——一株鸽子兰,翻腾的金色花朵如此清新,几乎像在颤抖。为这幅石版画上色的人无疑是纹理和色彩的大师——花瓣宛如未经修剪的天鹅绒,花瓣尖端添上的蛋清,给每一朵花增添了少许露水。而后,霍克斯递给她另一幅画,阿尔玛不由得倒抽一口气。不管这是什么兰花,阿尔玛以前从未见过。粉红色的裂片,看起来像仙女为化装舞会穿上的衣裳。她从来没有看过这种细腻、这种复杂度。阿尔玛知道石版画,而且相当熟知。她在这项技术发明四年后出生,也为白亩庄园的藏书室搜集了一些世界上制作得最精美的石版印刷作品。她自认为很清楚这种表现方式的技术限制,然而,这些版画证明她错了。霍克斯也懂石版印刷,费城没有人比他掌握得更好,然而,在递给阿尔玛另一幅兰花图时,他的手有些发抖。他要她看看这一切,他要她马上看个一清二楚。阿尔玛渴望继续观赏,可是她必须对情况先有更清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