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洛维夫人(第32/55页)

“我想见见杜博内先生。”休用老于世故的口吻简洁地说道。看来这个杜博内先生知道惠特布莱德太太的颈围尺寸,或者,虽说这看来愈发奇怪,还知道她喜爱西班牙首饰以及她拥有多少那种首饰(关于这个,休记不清了)。所有这一切在理查德·达洛维看来都十分奇怪。因为他从来不送克拉丽莎礼物,除了两三年前曾送给她一只手镯,而且还失败了。她从来不戴那玩意儿。一想到她从来也不戴,他就觉得心里难受。如一根蜘蛛丝在这儿那儿摇来荡去,之后又依附在了一片叶尖上,理查德的心思也从死气沉沉之中恢复了过来,把全副心思都集中在了他妻子克拉丽莎的身上,彼德·沃尔什曾如此热烈地爱过她呢。理查德骤然在眼前看见了她在午餐会上的情景:他自己和克拉丽莎在一起,他们生活在一起。于是,他把一盘旧首饰拿到自己面前,先拿起一枚胸针,再拿起一枚戒指看了下,“这个多少钱?”他问,但对自己的眼光表示怀疑。他想要打开客厅的门,手里拿着什么东西走进去——献给克拉丽莎的一份礼物。只是送什么好呢?可休又在那里走动了。他真是虚荣心强得没话说了。真的,他已和这家店打了三十五年的交道,才不会被一个对生意经一窍不通的毛孩子忽悠呢。杜博内先生好像是出去了,如果杜博内先生不在,休就不会买任何东西,那小伙子听到这句,脸刷地就红了,赶忙毕恭毕敬地朝他鞠了小小的一躬。一切都很完美,礼貌周到。然而即使要了理查德的命,他也不会那么说的!他想不通这些店员怎么能忍受这个该死的傲慢之徒。休成了个令人受不了的混蛋。理查德·达洛维和他在一起超过一小时就会受不了的。于是,理查德轻轻弹了下圆顶礼帽表示再见,转过了康迪特街的街角,急切地,是的,非常急切地,去追随那根将他和克拉丽莎联系在一起的蛛丝。他要径直奔向威斯敏斯特,奔到她的身旁。

可是,他想拿点什么进门。鲜花?对,鲜花,因为他不相信自己对首饰的品位。不论多少束花,玫瑰、兰花都可以的,来庆祝你认为值得庆祝的任何事。他们在午餐会上说起彼德·沃尔什时,他突然对她涌起了一股柔情。他们已经有多年不说感情的事了,他心想,这是世界上最严重的错误,手里捧着红白相间的玫瑰(用薄纱纸包裹着的一大把)。相处久了,这种事就没法说了,因为我们太害羞了,这种话说不出口呀,他想着,把一两个六便士的找头放进口袋,一大捧花紧紧贴在胸口,奔向威斯敏斯特,去直截了当对她说出心里话(不管她会怎么想),献上鲜花,还有说,“我爱你。”有什么不可以呢?想想战争,真是一个奇迹,成千上万个可怜的家伙,生活才刚刚开始,就一同被黄土掩埋了,而且大多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记忆。此时,他正在穿越伦敦城,去对克拉丽莎倾诉衷肠,去对她说他爱她。我们从来不会这么说的,他想。部分因为懒惰,部分因为羞涩。而克拉丽莎——要想起她来很不容易,除非在一些特别的场合,比如在午餐会上,他才会非常清晰地想起她来,想起他们的生活。他停在十字路口,反复说着——他生性天真,灵魂还没有被腐蚀,因为他奋斗过,坚持过;他执着坚定,支持弱势群体,在下议院会议中直陈己见;他保持了单纯的天性,但同时也变得沉默寡言、拘谨呆板——他反复说着,他能够娶到克拉丽莎,简直就是奇迹。一个奇迹——他的生活就是个奇迹,他沉思着,在十字路口踌躇不前。不过看着那些只有五六岁的小家伙独自穿过皮卡迪里街,他觉得火冒三丈。交警应该立刻把来往的车流拦下来。他对伦敦的交警不抱幻想。实际上,他是在收集警察渎职的证据,例如不许小摊贩把货车停在大街上,不许妓女拉客,天哪,错不在她们身上,也不在那些寻快活的小青年身上,而在我们这个面目可憎的社会制度,诸如此类。这些都是他脑子里考虑着的问题,你可以看出他在深思,你看他头发灰白,犟头倔脑,衣冠楚楚,干净整齐地穿过公园回家去,去告诉妻子他爱她。

等他走进房间,他要把心里话好好地倒一倒。因为不说出一个人的感受实在是一件遗憾备至的事情,他想着,穿过格林公园,一面快乐地看着在树荫下或躺或靠着的一家家人,大多是些穷人,小孩子在踢腿、吃奶,纸袋子散落一地,只要那些穿制服的胖绅士中哪一个去捡一下就可以了(如果人们对此不满的话)。因为在他看来,每个公园,每座广场,在夏季都应该对儿童们开放(公园的草地时明时暗,映照出威斯敏斯特的穷妈妈和在地上爬的小宝宝,仿佛有一盏黄灯在底下移动)。可是能够为那个可怜人模样的流浪女做些什么呢,她撑着肘躺在那里(仿佛是把自己送入了大地的怀抱,挣脱了所有的束缚,好奇地观察着,大胆地推测着,考虑着原因和理由,一副放肆滑稽的样子,说起话来没完没了),他不知道。理查德·达洛维拿着鲜花,像拿着一把枪,走近她,目不斜视地从她身边走过。虽然时间短暂,但他们间还是擦出了些火花——她看着他笑了起来,他也愉快地微笑着,考虑着流浪女的问题。当然,他们是永远不会彼此交谈的。可他会告诉克拉丽莎他爱她的,反反复复地告诉她。他曾经嫉妒过彼德·沃尔什,嫉妒他和克拉丽莎。不过她过去常常对他说,她没有嫁给彼德·沃尔什是做对了。了解克拉丽莎,就会明白这一点显然是对的,她需要有人可以依靠。不是说她是个弱者,可她确实需要依靠。

至于说白金汉宫(就像一个人老珠黄的女歌手,穿着一袭白纱,面对着观众),你不能否认它也有相当的尊严,他琢磨着,也不能轻视它,毕竟,对于千百万人来说(一小群人在门口等着看国王的车队出来),它代表一个象征,尽管有点荒唐。小孩子用一盒积木也能搭得比它漂亮,他想,看着维多利亚女王纪念碑(他还记得她戴着玳瑁边眼镜乘车驶过肯辛顿),它那洁白的碑身,它那波涛汹涌的母性身材。不过他还是喜欢被霍萨的后人统治,因为他喜欢历史的连贯性,以及把古老的传统世代相传下去的感觉。他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时代里。实际上,他自己的生活就是个奇迹,可别让他误解了自己的生活哟。他就在这里,正当壮年,在往威斯敏斯特的家里赶,去告诉克拉丽莎他爱她。这就是幸福,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