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一章 “惊人场面”(第11/16页)

打字机闲置在那里。

“它能自食其力,”莎玛说,“怪不得它现在得休息了。”

但是他很快又开始使用打字机了;通常,当莎玛笨重地在后阳台和厨房里走动的时候,毕司沃斯先生坐在放着打字机的绿桌子跟前,插入一张《特立尼达卫报》的稿纸,按照理想学校和所有书上建议的那样,在右上角打上自己的姓名和地址,写道:

逃离

毕司沃斯先生著

三十三岁,当他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父亲时……

他总是在这个地方停住。有时候,他继续写完一页纸;有时候他狂热地打完一页又一页,但是这种时候很少。有时候,他的主人公有一个印地语名字,身材矮小、相貌平平且穷困潦倒,身处丑恶之中,这些丑恶被描写得苦涩而又细微。有时候他的主人公是西式名字,没有面部描写,但是身材高大、肩膀宽阔。他是一个记者,在毕司沃斯先生从书和电影里所知道的世界里周游。他没有完成一篇小说,而且它们的主题总是一般无二。主人公受到诱骗,身陷婚姻的泥潭,为家庭所累,他的青春耗尽了,他遇见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她身材苗条,几乎瘦削,白衣飘飘。她新鲜、温柔,没有被亲吻过,而且她无法生育。见面之后的故事就写不下去了。

有时候,这些故事被《特立尼达卫报》广告部里一个不熟的姑娘所激发。多数时候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有时候毕司沃斯先生上去搭话;但是一旦那姑娘接受了他的邀请——一起去午餐,看电影,或者去海滩——他的激情立刻就消失了。他放弃了邀请并回避着那姑娘。于是,广告部知情的女孩们中间就流传说穆罕·毕司沃斯先生不过三十三岁,却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父亲。但毕司沃斯先生对此一无所觉,因为他始终把这个当作自己一个沉重、耻辱的秘密。

他仍然用打字机写着他那个可望不可即的不能生育的女主角。他总是满心欢喜地开始写这样的故事;但故事总是离他而去,使他不满,觉得下流。于是他走到自己的房间去,叫来阿南德,像逗弄一个婴孩一样耍他玩,口里叫着“啾嘭!轰!”这让阿南德十分厌恶。

他忘记了自己的严格要求,忘记了他给莎玛的一部分训练是命令莎玛整理他所有的文件,他以为这些故事在家里是隐秘的,就和他结了婚而且有四个孩子的事在办公室一样隐秘。有一个星期五,他发现莎玛在冥思苦想她的账目,便像往常一样奚落她。她说:“别烦我,约翰·鲁巴德先生。”

那是他笔下一个三十三岁的男主角的名字。

“去带西比尔看电影吧。”

这是他的另一个故事。他是在沃里克·迪平的小说里找到的这个名字。

“别烦拉特妮。”

这是他在另一个故事里给那四个孩子的母亲取的印地语名字。拉特妮笨重地移动着,“好像一直怀有身孕似的”;她的胳膊紧紧裹在连衣裙的袖子里,几乎要把袖子撑开;她整理账目的时候,透过齿缝倒吸冷气,而账目是她做的唯一读写。

毕司沃斯先生惊骇而又羞耻地回忆起他描写的那些不能生育的女主角小而柔软的乳房。

莎玛大声地咂着嘴。

如果她大笑出声,他非揍她一顿不可。但是她根本没有看他,她只是盯着账本。

他跑回自己的房间,脱掉衣服,拿来香烟和火柴,取下马可·奥勒留和爱比克泰德的书,然后躺在床上。

这以后不久,毕司沃斯先生用一罐黄油漆刷了一遍橱柜和绿桌子,又按捺不住冲动,把打字机箱子和打字机的几部分也漆成了黄色。

很长一段时间,打字机都被闲置一旁,直到赛薇和阿南德开始学着在上面打字。

但是在办公室里,每当他清理打字机或者更换墨条想要测试一下打字机的时候,他打的句子始终都是:三十三岁,当他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父亲时……

他习惯性地把这房子当作自己的,在这种自信的鼓舞下,他砌了一个花园。他在房子两侧种上玫瑰花丛,在房前挖了一个水塘,种上睡莲,睡莲惊人地扩展开来。他买了更多的家具,最大的是一套组合书柜和写字台,家具十分沉重结实,不得不请三个人一起抬,才把它们放到他的卧室里指定的地方。这套家具就一直放在那里,直到他们从西班牙港搬家到矮山去。老鼠在书架上做了窝,被书架里塞得满满当当的纸遮蔽和滋养着:报纸(毕司沃斯先生要求每月的报纸都要保存下来,如果有一份找不到就会引起争吵),毕司沃斯先生收到的每一份打印信件,《特立尼达卫报》的,理想学校的,以及渴望见报或者感谢见报的人的来信,被退稿的关于四季的文章,没有完成的“逃离”的故事(虽然起初觉得羞于去看一眼,但是后来毕司沃斯先生阅读它们的时候,后悔没有把学习短篇小说写作当回事)。

在莎玛的鼓励下,他越来越注意自己的仪表。他身穿丝制西装,佩戴丝质领带,总是仪表整洁,举止优雅,令她惊喜连连。每当她给他买了什么时,一件衬衫、袖扣、领带夹,他就说:“去给你买那个金胸针吧,姑娘!哪天。”有时候,他会边穿戴,边为他身上穿的衣服列一份清单,然后不无惊叹地想,自己现在值一百五十元。而一旦骑上自行车,他就价值一百八十元。就这样,他骑车驶向自己的记者职业,进入这一职业那令人费解的状态:他总是受到这片土地上最显赫的人的欢迎甚至恭维,他像其他人一样被招待吃饭,有时招待他的饭菜甚至更好,但是最后他总是无法跻身其中。

“今天真是见鬼,”他告诉莎玛,“就在我们离开政府大厦的时候,H.E.问我:‘哪一辆是你的车?’我不知道。我猜英国的记者一定是富得流油。”

但是这让莎玛印象深刻。在哈奴曼大宅,她开始时不时地提及某些名字,而赛斯的老婆派德玛追溯了赛斯和某个人之间含糊而复杂的家族关联,那人在威尔士王子来访特立尼达期间替他开车。

莎玛极少给自己花钱。她和图尔斯家的所有姐妹一样,买不起最好的衣饰,又看不起二流的首饰和衣服,于是干脆什么也不买,总是用圣诞节图尔斯太太送给她的布料做衣服。她的紧身胸衣在胸前和腋下开始有补丁;毕司沃斯先生越抱怨,她就补得越多。不过,虽然她对衣服的漠视有时候几乎像是一种变相的骄傲,她并没有完全失去对仪表的注重。在哈奴曼大宅,给图尔斯太太的结婚请柬也意味着邀请她的女儿,于是她们通常从商店的存货中送一份大礼。但是莎玛现在接到邀请她自己的婚礼请柬,在印度人结婚的季节,她不得不大量地动用租金购买礼物,通常是一套饮水器具,这使她在算账的时候几乎陷进无法摆脱的麻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