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7/12页)
她已经吃完鱼和一只鳄梨,可吉迪昂还没来。她不想喝咖啡,因为那东西穿肠而过,她找不到厕所(即使在厨房里,她也感到不受欢迎),又不愿在他在的时候远远地跑到花园后边的灌木丛中去。她坚持认为,她在吉迪昂之前就知道那人的事了——虽然实际上是他最早见到他的。她在十二天前就知道了,比他丢下巧克力锡箔纸还早得多(她当时误以为那是砍刀辫子对她的一次攻击呢,因为砍刀辫子此前曾直截了当地问过她是不是拿过巧克力,她头也不回地答,没有,夫人,因为她不想看那个胖女人)。在那容易令人误会的锡箔纸之前,他已留下他身上一种不会让人弄错的气味。就像野兽吃久了熟食后会失去动物的气味一样,人身上的气味也会由于不吃东西而改变。她在十二天前就嗅到那气味了:一种斋戒或饥饿的气味,很可能是人身上的。那是人类胞衣的气味,只有人类才能发出。那种气味在人类没有东西吃的时候就会重新出现。因此,这里有一个饿肚子的人,或者,正如她对吉迪昂所说的:“这附近有人饿得要死了。”而吉迪昂则说:“是我,特蕾丝。”她又说:“不对,不是你。是一个真的在挨饿的人。”当天晚些时候,鼓眼睛的吉迪昂爬到厨房平台附近那棵酸橙树下,对她悄声说,他看到一个沼泽地的女人从水边的几棵树后悄悄地溜了出来。特蕾丝停下剥红鳟鱼的手,告诉他说,她能嗅到他看到的,那不可能是一个沼泽地女人,因为她们身上都有一种沥青似的味道。他看到的应该是个骑马的人。于是她开始带着两个而不再是一个鳄梨,并且把多带的那个留在洗衣房里。但每隔两天她再去洗衣房时,那个鳄梨还原封不动地摆在那里,只招来了些果蝇。这次是吉迪昂拿出了主意:他没有照吩咐去装食品间的窗框,而是取下一块窗玻璃,再告诉砍刀辫子,他一时找不到另一块补上。那胖女人怒斥了他一顿,便把“容易坏的”和招苍蝇的东西搬到另一间厨房,等到他修好窗户时再说。与此同时,他们希望那骑马的人能够拿到留下的食物。不久,他们就在一些奇怪的地方看见了包装锡箔,他们明白了,那人至少吃掉了食品间的巧克力。还有一次,吉迪昂在凉亭里看到了一个空的依云矿泉水瓶。这时他们知道那人已经喝到水了。
特蕾丝把咖啡壶从电炉上拿下来又放回去足足五次,才听到吉迪昂的脚步声。她从门口探出头去,笑了笑,刚要开口说话。
“嘘,嘘。”他把一根手指竖到嘴唇上。可是特蕾丝抑制不住自己了。
“有事发生。我看得出来。”他迈步进屋走到跟前,她看到了他的衬衫,“是你杀鸡还是鸡杀你?”
吉迪昂伸出一只手制止她,用另一只手把门拉上。
“敞开门,小子,”她抱怨说,“这里边太热了。”
吉迪昂站着不动。“听着,”他说,“他在那宅子里。在里边!在光天化日之下!我看见他了!”
“我早就知道!早就知道了!”特蕾丝的低语几近喊叫。吉迪昂走到咖啡壶跟前。折叠桌上摆着的两个杯子,他全给倒上了咖啡。
“这儿要是有个小冰箱会挺不错的,”他说,“就是那种小型的,像他放在花房的那种。就在这地方插上电……”
“快说呀,小子。别扯冰箱的事了。”
“难道你不想时不时地来点冰啤酒或者凉葡萄酒吗?”
“冰啤酒?”她惊诧地看着他,“那个国家把你毁了,小子。别跟我闲扯了。你在哪儿见到他的?”
“在窗户里。她的窗户里。”他从衬衫里掏出鸡头和鸡爪,用报纸包好。
“做什么?”
“看。就是看,身上裹着床单之类的东西,但上半身全光着。”
“他看见你看到他了吗?”
“没有。我想他没看见。我假装摘下帽子搔头,从树枝之间偷偷往上看的。”
“他什么也没干?没动?”
“没。就是东张西望。后来我就转身走开了。”
“就他一个?她没和他在一起?”
“说不清。反正是在她屋里。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在这之前我见过她在屋里,赤裸得像条虫,当时我在栽树。她蹦了回去,但没用。她不知道我头上有眼睛。后来嘛,大概过了一小时左右吧,他就在那儿了。几乎也光着身子。只在腰上缠了点白色的东西。你觉得他们已经搞上了吗?”他已经不再装出无所谓的样子,公然津津乐道于种种可能了。
“我告诉你!”特蕾丝说,“他是个骑士,来这儿是为了抢走她。他在这周围东躲西藏的,就是在等机会。”
“也许,也许吧。”吉迪昂看着她混浊的眼睛,“你他妈都快瞎了,我还是得把看见的告诉你。因为有些事情你看得比我明白。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外表强壮的大男人干吗要那样躲在这儿呢?干吗一直藏在这栋宅子里呢?干吗不到岛的另一边去,到坡上菲律宾人的地方去呢?他一定是在找某个人。”
“那婊子,那个荡妇,”特蕾丝说,“所以他才径直到她屋里去了嘛。因为他知道她在那儿,他从山上就看见她了。说不定他会把她从这里带走呢。”
“回美国吗,嗯?”
“也许还是法国呢。就是那只大盒子启运的地方吧。也许他不是骑士,而是个老男友,他就是送她那个盒子的人,吉迪昂。”
“别说了。你说得离谱了。”
“而砍刀辫子不喜欢这件事。想拆散他们。可是没用。他找到了她,游过了整个大海,直到找到了她,对不?把砍刀辫子气疯了。现在她告诉她打领结的丈夫……”特蕾丝坐到木椅上,边说边摇,每想出新的下文就用手指在吉迪昂的肩头按一按。“领结也气疯了。因为他就是照着砍刀辫子的话过日子的……”她越异想天开,就把椅子摇得越厉害,而摇得越厉害,她的英语也就越磕磕绊绊,直到成了她嘴里的灰尘,阻碍了她想象力的流动,她才使劲把它吐了出来,然后用多米尼加岛法语清澈的瀑布式的流畅使故事大放异彩。
吉迪昂没法制止她,只好一边大口喝咖啡一边躲避着肩头上的刺痛。她放弃了英语之后,他就不再听她絮叨了,因为她正是用法语骗他离开住了二十年之久的美国,回到多米尼加岛照料家产的。于是他就充耳不闻地试着喝光咖啡,听凭她把他肩头按得生疼而不去理会,因为她是他母亲的小妹妹,而且他还艳羡她那双有魔法的奶子,何况她曾经在十五年内用三十四封信欺骗了他(居然骗得了他),叫他回家照料家产,而她所谓的家产实际上就是她本人,因为当他回到家乡时,除了她什么都不剩了:没有土地,也没有长满咖啡树的丘陵。只有比他大两岁的特蕾丝,还有一栋水泥房子。每次飓风之后,屋顶都需要复位,这就意味着一年要修上四次。他望着那栋房子——散布在碧绿山坡上的十几栋房屋中的一座——并且发现他从小就记得的那一百三十阿邪(法国旧土地面积单位,现仍应用于美洲的原法国殖民地,1 阿邪约相当于0.84英亩。)土地连同那些碧绿的山全部属于住在瓜德罗普岛的法国人,除了厨房的菜圃和河畔村里的菜园已经没有土地可照看,只有这个嗜吃苹果、爱大笑又爱撒谎的干瘪老太婆,但他甚至都没有生气。他只是奇怪自己竟然对那三十四封信深信不疑。那些用地道法语写的信起初由神父代笔,后来则由神父的一个助手捉刀,叙述着掌管那么多产业对一位上年纪的女士来说委实负担过重,然而她每次都想方设法要他寄一张十美元的汇票,并一再叮嘱他千万要带回或者邮寄来苹果。如果他能让她知道苹果抵达的时间,她就要向海关的一位朋友打招呼,因为苹果系禁运品,多米尼加岛禁止进口。这话倒是真的,因为只有法国产的水果和蔬菜才可运抵港口并在市场上销售。因此船上每月卸下的都是枯萎的莴苣、铁锈色的瘪豆子和细得只剩下芯的胡萝卜。这种状况对富人和中产阶级是够苦的,因为他们从未考虑过种菜吃 (当然,美国人是例外,他们把种菜当做嗜好),只能依赖市场。但对穷人却没什么不便,因为自家菜地、大海和长在路边的鳄梨树就能让他们吃得很好。特蕾丝只在七岁时尝过一次苹果,第二次便是三十五岁了,以致她馋苹果馋得近乎犯神经。当一九七三年,吉迪昂在他的天蓝色休闲西装里藏着十二个苹果出现时——特蕾丝在海关的朋友们注意到了,但是两美元便使他们视而不见——她的感激之情难以尽述,他没有像他威胁她的那样乘下一班飞机回去。他所有之物毕竟所剩无几了:只有美国国籍,其优越性在于能够偶尔寄一张十美元的汇票,买一套休闲装和看电视。他青年时期的朋友大多已移居法国,他们在那边过的日子令人心碎,因此他便选了魁北克,尽管为此他必须等到二十二岁才能拿到签证,随后他到达时衣袋里便揣着所谓的加拿大农民的身份。两年之后,他依靠多种说辞(包括与一个美国黑人结婚)才进入美国,有了丰富的汇票、休闲西装和电视节目。如今他回来了,除了每次飓风过后搭盖新屋顶、找点零活和等待狂欢节,还有什么可做的呢?起初他在家人和朋友面前感到羞耻。就像特蕾丝曾经骗他那样,他曾经也哄她说,他在美国已经赚了大钱。眼下人人都看得到他等着下一次修临时屋顶,寻找机会挣游客的小费,在酒馆里盯着女人——又跟先前一样了。没有装美钞的手提箱。只有十二个苹果和休闲西装。丢人。只有蠢驴才会和离家时一样不名一文地回到多米尼加岛。那些急于回来(从法国、魁北克、纽约或其他地方)的人都不可能也不会这么做的,除非他们带着为之奋斗的大学文凭和钱财衣锦还乡。的确,他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在这座岛上也算是一笔本钱,可是,到了他这种年纪,没有学历,又和能帮他找工作的朋友失去了联系,他总不能在机场给人搬行李或者在“老王后”酒店端盘子吧。于是他就在港口漂泊,干上几天杂工或者碰上运气好的时候,为出租车司机收上一天车费。直到有一天,他这四十年的杂工生涯得到了报偿:一个在骑士岛上拥有一所房子的美国人迁来居住,他需要一个定时上班的杂工兼花匠,要会驾船,会讲英语,举止也不能像当地黑人那么倨傲。确实,尽管多米尼加岛的当地人一年要修四次自己的住房,却不掩饰他们内心深处对他们自己之外一切人的轻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