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11/15页)

自从一九七一年以来,儿子一直通过《时报》国际版、短波电台和其他水手的观点来观察美国。看似黏乎乎的。喧嚣、红火,却黏黏乎乎。它的田地松软吸水,它的人行道因为流淌着最出色的人的鲜血而变得滑溜溜的。只要有哪个人,无论男女,一做出什么慷慨之举或说出什么大胆的话,外国报刊上就会出现给他送葬的照片。这让他心生抵触,让他对无法目睹或切身感受的全部知识生疑。当他想到美国时,他想到的是那墨西哥人在汤姆大叔口中画出的舌头:他们画的美国地图就像塞满了童尸、围着一圈利齿的怪模怪样的舌头。儿子砸笛鲷鱼头的那天,那个墨西哥人笑眯眯地说着“美国人”,把那幅画递给了他,那是在监狱里画好、保存在储物箱里的。他们当时离阿根廷不远,一上午都在船头钓鱼,他们迅速地把笛鲷拉起来,好像是它们跳上甲板一样。只有儿子没钓到。那个瑞典人和墨西哥人——他最亲密的两个船友——大声嘲笑着他令人惊叹的霉运。突然间,鱼咬了钩,他挥着鱼钩一抡,甩出一大圈闪亮的水泡。两个朋友佩服地看着那鱼扑腾着迎接死亡。但在儿子弯腰去摘鱼钩时,那条鱼却垂死一挣,在甲板上蹦起三英尺多高,甩打在他的脸上。墨西哥人和瑞典人笑得像孩子,儿子抓住鱼尾,用膝头压着,挥拳猛击鱼头,鱼嘴一片血肉模糊,一颗眼珠跳着掠过甲板。瑞典人大呼小叫,墨西哥人却突然沉默了,后来就给了他那幅画,说:“美国人。纯种的美国人。一点儿没错。”(原文为西班牙语。)可能就是这样。在任何时候,只要他气愤地摔打一条要死的鱼,只要他被一条笛鲷妄图掌握自己生命的无耻宣言激怒,被它拒绝与他的鱼钩配合的举动震惊,想让它屈从于他的享乐,他可能就成了“纯种的美国人”,于是他该回家了。不是回到那片黏稠、猩红的土地上,而是回到那片土地上他的家里。那个与世隔绝的家园住着身穿雪白衣裙的健壮的黑女人,始终是干燥、葱绿和安静的。

那里不会有黑斑羚和水牛;没有交配舞,没有猎物。没有象牙,只有骰子;在他想旅行时却来了份工作。他奉为以往生活中独一无二——也只属于他——的狮子被凝结在纽约公共图书馆门前的石头中,那座城市曾嘲笑过他的列兵军装。如同一个印第安人看到他的侧面像被缩小到一枚五分硬币上,他看到他想象中属于自己的东西,包括他自己的倒影,被嘲弄了,被挪用、被商品化、被缩小成了装饰品。他不能放弃他剩下的最后一件东西——友爱。在海上和储物柜内,他拥有友情;在小酒馆和码头临时工职业介绍所里,他拥有友情。而如果他成了“纯种的美国人”,他最好还是回到友情永远不可能被剥夺的地方——家。他想回家,但那女人萦系于心,就是他想改变其梦境的那个女人,他侮辱她,只是希望她令人疯狂的美貌不再使他神魂颠倒,不想回家。

他想,她在我的心里,但我不在她的心里。若是在她的心里,会是什么样的呢?他想,明白的唯一途径就是去探寻。于是,第二天上午,他就问她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去海边吃午餐,她说:“没问题,反正我也想在走以前去那儿写生。”他惊喜之中倒一时窘住了,那个“走”在他身上激起涟漪,更加重了他的窘迫。她就要走了?到别处去?

他们乘上威利斯吉普,她来开车,两个人几乎一语不发。她坐在方向盘后,穿着一件制作精巧的泡泡纱三角背心和一件大摆裙——有钱人说那是农妇穿的,而农妇则说是婚礼上穿的,她的皮肤在复活节白色的棉布的衬托下湿润闪亮——极其大胆诱人。

他们到码头边停好车后,她拿着速写本和一盒铅笔跳下车。他提着饭篮跟着她,因为她在带路——在压得结实的沙滩上印下浅浅的脚印。他们走了大约半英里,来到一处海湾,那里有干净的沙滩,还有一株菠萝。他们坐下来,她脱掉了帆布鞋。他们吃掉了那顿随意拼凑、匆忙打包的午餐,直到这时她似乎才意识到他的存在,还仅仅是因为她打开了速写本,摆弄着木质铅笔盒。这时她用专心而又遥远的目光端详着他,随口问了他一个问题,他回答时说的是:“我的一毛钱硬币。就是这个。我的一毛钱硬币。”太阳晒不到他们,蚊虫也被一罐点燃的商用驱蚊剂熏跑了。橄榄、法国面包、切不动的奶酪、火腿片、黑莓酱和葡萄酒下肚之后,他们俩倒像开始吃时一样饿了。

这顿填不饱肚子的午餐是她有意准备的,她把那些食物随手塞进一个漂亮的紫褐色海地编织篮,意在不让他产生错觉,以为这是一顿真正的野餐或者对她有多么重要。但他们一下就吃个精光,而且还想要更多。大概正是这种欲望让吉丁发问:“你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这是个极普通的令人厌烦的问题,是艺术家们边测量模特儿前额到下颌的距离边问的那一种。对这样一个问题,他显然做过思考。“我的一毛钱硬币,”他说,“就是一个旧金山人在我洗净一盆隆头鱼后给我的那枚。”他半坐半躺,用一只臂肘撑着上半身,面对着她,背后是蓝色的天空。“从那以后我赚到的钱都和那枚一毛钱硬币不一样,”他说,“那是世界上最好的钱,是我唯一有过的真正的钱。比我掷骰子一次赢的七百五十块强多了。有钱的感觉是好,你明白我的意思,可是不如那一毛钱。想知道我是怎么花掉它的吗?五支香烟和一瓶汽水。”

“五支香烟?”

“对。在乡下他们都是零卖的。那就是我第一次在商店里为自己花的钱。你信吗?你要是能看到当年那个硬币在我手里的样子就好了。闪闪发光呢。”

“汽水呢?”

“就是用那枚硬币买的,姑娘。硬币。你知道我先前捡过钱的。在街上,有一次在河岸上捡到一枚二十五分的硬币。那也算不错吧,你知道。真痛快。可是,任什么,任什么也比不上洗隆头鱼的那一毛钱。从旧金山人手里赚的那一毛钱。”他停下来等着她发表评论,不过她没说话。她只是在速写本后面忙着。“就在我离家之前,我听说他在一次煤气爆炸中给炸飞了。老旧金山人。”他咕哝着那个名字,“妈的。我在出城的路上听说的,已经等不到葬礼了。他在天然气田工作,给炸成了碎片。我离开城里时哭得像个吃奶的孩子。他可不是什么好人,我告诉你。他对他老婆像对一条狗,还在城里乱搞女人。可是在他被炸死的时候,我还是哭了,我一个成年人。一定是因为那枚硬币,我的意思是说,从那以后,再没什么钱对我来说有那么大的意义了。我不只是为那个——为了钱才工作。我喜欢有钱,是啊,一时之间感觉是不错,但钱是没有魔法的。没有隆头鱼。没有旧金山人。无论如何,有价值的东西是买不来的。我指的是,没有东西能和那五支切斯特菲尔德牌香烟加上那瓶 ‘辣椒博士’汽水相比。老实说!”他向后一仰头,朝天大笑。他是很漂亮的,就像这样;就像这样大笑:牙齿、嘴唇、胡须都完美极了,完美得让人怒气全消。吉丁停下了。她画不出他那张仰天大笑的面孔。“唉,无论如何,我猜这就是我想要的,我想要的一切了,就钱来说。一些又好又简单又属于自己的东西,你明白吗?我那枚一毛钱硬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