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维克多(第12/13页)

三天后,我开门后不再锁门,那里已经摆了八盘食物,全都腐烂了,除了一只苍蝇在盘子之间缓缓盘旋,各种选择让它满意极了之外,食物都没动过。“维克多。”我对着黑暗的地下室叫他,“我要去工作了。离开地下室后,请你把东西清干净。”我再次犹豫了一下,不确定该多说什么。然后我就离开了,任由身后的门开着。

那一天工作时,我发现自己经常走神:晚上我会碰到什么状况?每次电话铃响时,我都畏缩了一下,觉得一定是某个技术人员打给我,要来找我,睁大眼睛跟我说,警察局、消防局或医院的人在电话在线等我。我想象自己开车回家,黑暗的夜空里处处飘着云朵,接着我发现那不是云朵,而是烟雾,一路往我家蔓延。到家时,我发现房子已经烧成焦炭,草坪像是爆发过的火山口,孩子们站在路边啜泣,维克多则不见人影。

但是当晚我回家时,通往地下室的门仍开着,但是盘子都不见了。原来,盘子都洗好了,整齐地放在台子上,在上方灯光的照射下,几乎闪闪发亮。(6)

事后,维克多的情况就算没变得更容易处理,也至少比较好预测了。事实上,那件事几乎没有值得一提的地方了。他未曾成为大家所谓的模范生或乖小孩,但也没有照我料想的那样变成少年犯。接下来五年,他虽然住在我家,但就某种程度而言,并非家里的一分子。孩子们每个月有几个晚上聚在一起看电影,他总是趴着,与其他人隔着一点距离,吃爆米花的样子跟他做任何事的方式一样心不在焉,瞪着电视屏幕却毫无反应。有时候,其他孩子们哄堂大笑之后,他也会咯咯笑,但时间点总是会晚,所以没人知道他在笑什么。我想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行为退化成种种反射动作,表现常常不太对劲,让他看起来很奇怪,反应的时间点总是跟别人不一致。看着我的时候,他还是一样冷淡的眼神,但过去那种质疑与倔强的目光已经被茫然的黑眼珠取代,他的眼睛仿佛一摊黑水。

我想如果我真有错,就错在我内心深处还挺满意他那副德行。然而,我也知道那样不太健康,我不该希望自己的孩子变成那样。但我就是没办法不那样想。自从他青少年的火暴脾气发作后,就开始叛逆固执、不受控制,与小时候判若两人,像动物与人类那样截然不同,因此我几乎任由自己相信,此刻的他就是他改变之前的模样。此外,他也不真的像行尸走肉,生活中还是有许多他喜欢做的事。例如,他加入了田径队,参加比赛,也是高中合唱团的一员。(在一场演唱会上,我听出他那与众不同、平淡单调的男高音,纳闷他为什么没有被刷掉。)他的成绩中等,从来不是模范学生。不过我跟他说,我乐于送他进愿意收他的最佳学府,就像我跟其他孩子说的那样,结果他进了马里兰的陶森州立大学,我立刻开了第一张学费支票,又买了一只不锈钢手表给他,就像两年前威廉与伊索德高中毕业时,我买给他们的那种。后来,我用箱子与垃圾袋帮他打包衣服、书籍和各种小饰品,送他去宿舍,把兰辛太太帮他买的新床单与毛巾给他。之后,我看到他的机会愈来愈少,不过我还是欢迎他回家。跟其他小孩一样,他喜欢大学,或者说我认为他喜欢,因为他从来不和家里联络。事实上,只有通过学校出纳组寄来的账单,还有断断续续的成绩单(我知道他主修的学科是运动理论,成绩是丙,另外两三科则是乙),我才知道他是否还在读大学,出席率怎样,是否有念书,有没有开始参加派对,或者和觉得异国情调很刺激的漂亮女孩共度春宵。有时候,我会胡思乱想,猜想他前一晚或那个当下在做什么,我从未这样想过其他孩子的生活。我想象他在上课,两只脚伸直,头部与长长的脖子往后伸,打着哈欠,张嘴露出粉红色的舌头与洁白牙齿,每一颗上面都套着所费不赀的小小全瓷牙冠。

维克多大二那年的春天,有一天我坐在我家外面的花园里。初春的天气如此美好,只是有点潮湿,当时所有植物好像同时变成上百种无以名状的惊人绿色,我欣赏着树上半透明的轻薄嫩叶,一片片散发出金箔般的光芒。那一天我提早下班回家,因为我得了肠胃型感冒,头晕目眩,口水带有咸咸的痰。但是我记得我觉得很幸福,可以待在自家花园里,身边的世界一片寂静。

我是如此陶醉,根本没听见敲门声,也没听见门铃响个不停。所以,当两个男人从后门走到花园时,我吓了一跳,腾地站了起来。他们一黑一白,一老一少。我问:“你们是谁?”

年轻白人用问题回应我:“是亚伯拉罕·诺顿·佩利纳吗?”我能怎么办?只能点点头。

“我是蒙哥马利郡警局的马修·班维尔警探。”那个男人咳了一下,似乎有点尴尬,他说,“佩利纳医生,恐怕我们必须请你到警局去回答一些问题。”

突然间,我看见那个春天的第一只蝴蝶在空中飞舞,在我的脸颊附近拼命拍打洁白的蝶翼,有那么一刻,我觉得它在试着对我发出警讯,而且是只有我才看得懂的信息。

但是没有警讯。等到我转身面对那两个男人时,他们还是静静等待着,脸色凝重。漠然而冷酷,一般人见到我时不会露出那种脸色。

“我要先拿我的药。”最后我终于说道。班维尔警探看着另一人,对方点点头,于是我们三个一起走进了我家。他们让我自己进入浴室,我在镜子前站了很久,凝视自己的脸,心想我会遇到什么事。这时,我发现我还没问他们为何要盘问我。我没做坏事,我告诉镜中的自己,但镜中人只是索然无味地瞪着我。我要问他们为什么来找我,我心想,我不会怎样,这件事很快就会结束,好像没发生过一样。于是,我走出去问了个清楚,但就如大家所知道的,我真的出事了,他们没放过我,我的人生也永远改变了。假使当时我知道自己的处境会急转直下,我想我会设法在浴室里待久一点,看着自己的脸,仿佛在寻找答案,就让他们在外头等待,任由地球缓缓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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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事实上,那男孩二十二岁,是雪城大学的研究生。

(2) 当然是在实验室里酿的。任何实验室里总是会有一个品酒家(比较缺德的说法是,有可能变成酒鬼的家伙),在闲暇时利用烧杯自制各种烈酒,在派对上一时兴起拿出来喝。他们酿出来的酒有些还真不错。

(3) 20世纪80年代,诺顿的研究工作主要聚焦于卡瑞人(巴西北部一个总数不到六百人的部族,居住地附近有一条细小、变幻莫测的亚马孙河支流)。1978年,来自加州大学圣克鲁斯分校的植物学家鲁西安·菲尼为了寻找一种罕见的蕨类植物(瓢虫星蕨),发现了卡瑞人的聚落,他怀疑那种蕨类与一种现代的棕榈树之间有亲缘关系,而且二百年前就因为开采过度,在亚马孙河盆地的其他区域几乎绝迹了。据菲尼观察,他发现卡瑞人有一点很奇怪,但也无法确定这独有的特色到底为何。回到圣克鲁斯之后,他通过一个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工作的熟人联络上了诺顿,不久之后,诺顿就造访了该部族(这一次是我陪他一起去的,之后也是)。根据许多检测与田野调查结果显示,卡瑞人的青春期来得非常晚。事实上,不管男女,卡瑞人平均都是在二十五岁左右才出现第二性征。随之而来的青春期只有短暂的十八个月,让他们非常不舒服,这段时间结束后,他们就会结婚,身体机能也会变得跟普通人一样,不过,这就意味着女性停经前的生育期很短,只有二十年。因此,生儿育女对他们来讲是一件急迫的事,必须尽可能多生一点,因此许多卡瑞人的妇女都会因怀孕太多次而死亡,还会罹患各种妇科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