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第十章 长生肴(第8/18页)

眼下这蜂又激动起来,可是又有身带花香之人出现吗?

鲁鹰忍到此刻,终于还是开口:“荒唐!世间哪有男子为妃的道理!”

只可惜他虽能分辨出是花香,却无从辨识究竟是哪种花朵。蜂的嗅觉比人类敏锐,尤其在追踪花香方面,几乎从不出错。这些日子以来,阿零派出的侦查蜂一直没有停止过在无夏城各个角落的搜寻。昨晚他们便是因此寻到了四璟园,却又不小心惊动了园中守卫,误打误撞,叫徐若虚发现了那会喷火的怪鸟。

“没错。所以孤让他想好了。”

之前所有身披胭脂色蘑菇,莫名死去的妖兽们,身上都有一丝微弱的花香。这是阿零告诉徐若虚的。

一瞬间,幼童的脸上,浮现出兽脸狰狞:“好好想想,为了救她回来,你愿意付出多少代价?”

那蜂绕了几圈,径自穿过竹帘之间的缝隙,飞入了雨中。徐若虚紧跟着跑出去,接着又退了回来,将挂在墙上的斗笠扯了下来。

“你这是趁火打劫!”徐若虚抗议,却被常青伸出一只手,挡在他胸前。

“又出现了?还是一样的花香?”

“我答应你。”

蓝眼的蜂却忽然飞了起来,在屋内绕着圈子,振翅声尖锐无比。

“常公子!那朱掌柜——”

徐若虚哎呀一声松了手中的紫毫,那笔摔在纸上,将那个子字洇出一大团墨来。他立在桌前,望着那句诗直发愣。所幸身边并无旁人,这副窘态,不至于叫人瞧了去。这一刻四下无声,惟有雨声淅淅沥沥,打在一旁的竹帘之上。

“她么……”

就算我不去,你也不知道捎个消息过来吗?

徐若虚站在常青身旁,望见他眉目含情,眼波流转,整张脸都亮了起来。伴着这个“她”字的,是实打实的温柔浅笑。就好像他此刻身边是烟柳环绕,春桃芬芳,而他朝思暮想的那人,笑语晏晏,就在身边。

他又将字条放回袖里,心不在焉地接着写他的短歌行。接下来的两句,应该是“但为君故,沉吟至今”,谁晓得片刻后定睛一看,白纸黑字,却是一句“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可他接下来说的话,却是:“她啊——此刻,当是恨我入骨吧?”

“眼下外头下着雨呢,要往日,他肯定是要回园中休息的嘛,这么一闹,不知道又得弄丢多少只……”

墨汁从笔尖滴落下来,积在地面上,却只是不散,一层一层,叠出的是一座六棱七层的袖珍佛塔。紧接着以佛塔为中心,又有六根细细的墨线朝不同的方位延伸开去,如有生命般,分别自动绘出了五虹桥、四璟园、寒潭寺……

徐若虚叹口气。

“正如徐若虚所说,护着莲心塔的封印共有六个,眼下已有两处被毁,而其余四处,全都教赵珩埋下了朱雀鬼胎。那鬼胎极易爆炸,还得请鲁大人,无论如何要劝说曲焰姑娘,尽力安抚。”

他问那只蓝眼的蜂。它歇在他的肩头,一动不动。

那墨线还在继续朝空白处延伸,一栋又一栋建筑被编织出来,整个无夏城纤毫毕现:七十二坊,一百三十五座石桥,人潮涌动的花市,骡马市,城东最为集中的酒楼食肆,楼前还搭着淡青色的戏棚。接着便是层层叠叠的青瓦白墙,被护城河一分为二……

“你说,阿零是不是生气了?”

“琅琊王想要一出大戏,我们就成全他。鼠王陛下,还请全城鼠族多方配合——”

要不是这张字条还在,还有那只个头最大的蓝眼的蜂被留了下来,徐若虚真的要以为阿零离家出走了。

常青的话说到一半,却忽然中断了,手中的笔也掉在地上。

没有振翅声。它们安静地潜伏着,似乎在等着他的到来。无数对黑亮的复眼从四面八方盯着徐若虚。他还未来得及唤阿零的名字,最边缘的蜂们便率先飞了起来,身后紧跟着其余的同伴,一只接着一只,犹如刮起了一阵飓风,走得一干二净。

正在成型中的无夏城颤动起来,重新融化为墨汁。他捂住了胸口,衣襟上暗色的血迹在一点点扩大。

十六只蜂箱的门全都敞开着,里面却空空荡荡。连一只蜂都没有剩下。与之相反,是园中所有花草树木,山石路面,全都落满了婴儿拳头大小的巨蜂。

徐若虚劝说道:“常公子,你有伤在身,不要勉强……”

昨晚他也是一时情急,加上之前在水中遭阿零拒绝,不肯渡气给他,才破天荒地用主人的身份压了他一次。得到怪鸟的名字后,他心知事情紧急,又急匆匆地赶去鲁鹰家中,等他终于在天亮时分回到徐府,困倦不堪地想着去阿零的蜂箱所在的花园跟他道个歉,却扑了个空:

鲁鹰抢过去查看:“这又是何时断的肋骨……”

徐若虚觉得自己这个“主人”,当得实在是心虚。

“本来没断的,刚才叫鲁大人揍断了。”常青冷冷回应,回手再去抓那只笔。

不仅仅是飞白。除了对人与人相处的各种规则学习起来极其缓慢,和到如今也固执地只认得徐若虚一个人之外,无论是潜水还是武艺,阿零学任何东西都很快。在协助巡猎司查案的过程中,徐若虚更是领教了以蜂群形态存在的阿零的可怕之处——有它们散在人群之中,不仅可以随时探听情报,监视重要人等,还能进入戒备森严之处,钻入狭小的缝隙,从而得到一般人想象不到的证据。

“唉唉啊,美人受伤了,孤真是心疼。”鼠王托着下巴在一旁看着:“不过啊,若只是想要画出整个无夏城,美人你手里,不就有一样可瞬间增强功力之物吗?”

阿零的飞白是他教的。徐若虚自三岁发蒙,未有一日停止过练习,可阿零只学了短短的七日,便大有超越之势。徐若虚自袖中取了张纸条出来,摆在桌上。上面只有八个字,他早已背得滚瓜烂熟。阿零写这字条时用的也是飞白体,可笔力遒劲,丰瘦得宜,若是普通人类,要到这境界,只怕得是四十年以上的功底。

常青回头看他,他无辜地努了努嘴。

若是阿零来写,必定不会如此。

“喏,那瓶麒麟血。”

徐若虚准备用飞白体写的,是曹孟德的短歌行。最后该写心上那一点,他却犹豫了一下,再落时笔势就滞了,毫无理想中的丝发露白。他叹了一声,放下笔来。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琅琊王面前摆放着一只玲珑剔透的水晶盏。

挺拔尖锐的紫豪湖笔蘸了墨,落到纸上,墨色如刃,线条扁平,笔势飞扬。

盏内汤色全然透明,散发着温煦的鲜香,盏的底部,静静地躺着一只少女的小手,犹如一朵被摘下来,又被浸泡在汤内的盛开着的栀子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