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竹林名士——目送归鸿,手挥五弦(第10/18页)
阮籍说:“虽然我没见过她,但是早听说她有品貌、有才智,像这样值得欣赏的女子,这么早去世,难道不让人心里悲伤吗?”
还有,阮籍的嫂子要回娘家待一阵子,阮籍却跑出来送别,显得非常伤心。叔嫂关系历来微妙,礼教时代尤其敏感。战国时期有人就问过孟子,嫂子溺水了小叔子该不该伸手去救,可见在人们的观念中,叔嫂之间得有多严重的避讳。
阮籍不仅不避讳,还堂而皇之表现对离别的不舍和难过,这让人觉得怎么都不合适,就有人对阮籍说:“你这样做太不合礼制了!小叔子怎么能对嫂子有这么深的情感呢?”
结果,阮籍借此说了一句睥睨天下的话:
礼岂为我辈设也?
是啊!虚伪的礼教、束缚人情感的礼教,难道是为我们这些敢于流露真性情、不做作的人准备的吗?
振聋发聩,名震千古!
单纯地欣赏美丽、单纯地惋惜美好生命的流逝、单纯地表达对嫂嫂的不舍,这都是人最本真最真实的自然反应,这有什么错呢?
在人性的真情面前,一切违反人性的名教礼制,都是枷锁。阮籍要追求的,是最真诚的情感,是敢作敢当的气魄,是逍遥天地的自由!在异化人性,把人变成机器、变成木讷的没有情感的行尸走肉的礼教前,只有阮籍用自己的真实情感,给那个冰冷僵死的社会,带去一丝温暖的人性光辉。
吃人的孝道
与礼教一样,“孝道”也是代表那个时代主流价值观的名词。
孝敬父母,本来是对父母亲情的自然反应,也是在生产力不发达时代保障老人晚年幸福的必然手段,但是,“孝道”一旦上升为“国策”,就开始脱离本质,变得恐怖无比。
由于孝顺父母,必然会牵挂父母的安危,从而不敢做有半点危险的事;也很容易养成忍辱的脾气,从而不会制造社会动乱,比如《论语》中就有很精辟的说明:
其为人也孝弟(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就是说,一个人如果是个孝子,就不会冒犯长辈;不冒犯长辈的人而喜欢制造社会动乱,这种情况是十分罕见的。
汉儒看到了这一点,就大力提倡孝道,把孝道进一步拔高,“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以孝事君则忠”,孝道成为忠君的基础,忠君成为孝道的延续。所以自汉以来后,以孝治国就成为驯化顺民必不可少的手段,至于最初对待亲人的情感,早已经变得无关重要了。
那么,“孝子”怎么才能让大家知道他是孝子呢?在具体的行为方面,就得有超越常人的事件。
比如王祥。据传王祥有个后母对他很不好,但是后母想吃鱼,王祥就大冬天趴在冰面上把河冰化开,搞出鲜鱼给后母炖汤喝,就这样,王祥成为了天下人学习的榜样!
司马氏家族非常看好王祥,于是,王祥的仕途平步青云,最后活到西晋,活了84岁,遍享荣华富贵,幸福地死去。不过我就想问一下,不就钓一条鱼嘛,干吗非得趴在冰面上?难道不可以把冰面砸开吗?这样作秀是给谁看呢?
作为一个孝子,对待活着的父母得百依百顺,对待死去的父母也得表现孝心!于是,丧礼成为儒家最重要的礼仪之一。父母死都死了,这时候再有孝心又有什么用呢?不管!必须表现得极为悲痛,必须按照丧礼的规范来。——其实,人的公众行为,从来就是表演给活人看的。
司马昭提倡儒家,自然少不了以孝治国,针对这一点,阮籍又有惊人之举。
阮籍自幼丧父,全仗母亲一手抚养大。后来,阮籍的母亲去世了,阮籍大为悲恸。按照丧礼,居丧期间不能吃好的、穿好的、住好的,必须让自己看起来消瘦悲伤才可以。但是阮籍在埋葬母亲的时候,先蒸了一头小猪,吃完后又喝了两斗酒。吃饱喝足后,到母亲遗体前,哀号了一句“完了”,竟难过得吐出血来,此后身体一下子就垮了。
对待自己最亲的人,这种真实的情感,怎么可以用僵硬的标准来衡量呢?
比较一下当时的“礼法之士”的居丧情况吧。和峤是当时出了名的礼法之士、大孝子,他的母亲死后,他严格按照丧礼来,包括哭泣多久、什么时候哭、哭多大声,甚至每天吃多少米都按照礼制要求,用秤量出,不多一点。但是呢,他“神气不损”,所以被称为“生孝”。
这种虚假的套路,难道真能表达对自己母亲的情感吗?可惜人们就偏偏吃这一套,并且礼法之士还就只认这一套。
阮籍在居丧期间受到司马昭的宴请,席间,阮籍大吃大喝。当时有名的正直君子何曾也在场,何曾就非常看不惯阮籍的做法,觉得你在居丧期间,饮食都该控制,这么大吃大喝,怎么能符合礼制呢?于是当着阮籍的面就告状:
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世说新语·任诞》)
就像郭跳跳对范跑跑有莫名其妙的恨一样,何曾对阮籍也恨之入骨,他建议直接把阮籍流放海外——这几乎是仅次于死刑的惩罚。
好在司马昭还算清醒,他替阮籍挡了一箭:“算啦,你看阮籍因为悲伤消瘦成这样子,吃点东西补一补也是应该的,这也算符合丧礼吧。”
这算是司马昭做得不错的一次,为此,给他加五分(满分一百)。
当时所谓的“君子”,表面喊着要宽宏大量、教化百姓,其实内心阴暗狭促,无比恶毒,难怪阮籍不屑这些礼法之士呢!
阮籍以自己的行动向世人证明:不守礼教并不等于不孝,对美好容貌的喜爱,并不等于淫乱!尊老爱幼、欣赏美好,本来就是人最真实的情感。这些最真实的东西被“礼教”压抑,那么“礼教”还有什么合法性可言?
不过礼法之士中也有个别明白人,中书令裴楷就是一位。按规矩,有人来吊孝,孝子就得赶紧跪着陪哭。裴楷去吊丧的时候,阮籍刚喝醉酒,披头散发、敞着腿坐在地上,也没陪哭。裴楷自己拿了个垫子,哭泣尽哀,吊唁一番,然后起身离去。
有人问裴楷:“按照丧礼,孝子见到客人,孝子先哭,吊客再哭,可是今天阮籍没哭,您哭什么啊?”
裴楷回答说:“阮籍是超脱世俗的人,所以不受世俗礼法约束;我们还是俗人,所以自己要遵守准则。”
裴楷虽然说自己是俗人,但是他已经表现得很不俗了。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给别人留下自由的空间,这一点,他已经做到了。别说比之当时的人,即便比起今天中国大多数人来说,裴楷的做法都是令人敬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