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16世纪的现实与主要的财政问题(第12/15页)

对此更详细的研究是一般经济史学家的任务。但是站在财政史的角度,可以认为16世纪税收管理中白银的利用由于没有有效依托铜钱,产生了很多问题。提高白银(unminted silver)的地位实际上会阻碍投资。很清楚,一个拥有10亿文铜钱财产的人不可能持有这么多铜钱,但是,明朝末年一个大财主可能会在其家中窖藏100万两白银。1580年的一份上奏透露出在长江以南的许多家庭确实贮藏有成千上万两白银〔229〕。通常为了安全,都是将这些银条、银锭埋入地下〔230〕。可以理解,白银广泛用于制作珠宝、首饰、器皿,它们在理论上可以看成是一种现金,实际上却减少了流通中货币的数量。

不过,这一体系也有一个好处,它减轻了通货膨胀的压力。16世纪以白银来计算的长期价格结构是相当稳定的。除了由于地区差异、季节变动以及自然灾害的影响外,在这100年中主要商品的价格没有多大变化〔231〕。惟一值得注意的例外是1570年到1580年间农田价格的全面下降,这可能是张居正财政紧缩政策的结果(见第七章第三节)。众所周知,张居正在任时,国库白银充溢。到这个世纪末,价格开始回升,但还是比较缓慢的。只是到17世纪早期,由于军事开支不断加大,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造成了物价急剧上涨。此外,这一时期我们还要考虑到白银不断输入的影响,这一趋势又持续200年。

注 释

〔1〕1384年,福建布政司右布政使因为违反这个规定而被斩首处决。见《大诰续编》1/117—118、119—121。虽然以后没有再强调这条法令,但还是被记录在《大明会典》中,见《大明会典》173/3。

〔2〕《太祖实录》页3396,《太宗实录》页0654—0655,《宣宗实录》页1991。

〔3〕在1371年,所有地方官员数量是5488人。参见《太祖实录》页1176;Hucker, '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 p.70.

〔4〕《大诰续编》和《三编》有许多这方面的记载。

〔5〕对于1382年的事件见《明史》94/987—988;吴晗《朱元璋》页166—168。孟森认为这一事件实际发生在1376年,见《明代史》页57。对于1385年的事件,参见:《太祖实录》页2490、2581、2631;《大诰》1/26、29—31、54—55、77;《续编》1/143—145、147—149。吴晗推测这两个事件牵连被杀的人有70000到80000人,见《朱元璋》页159。

〔6〕《太祖实录》页2871、2998。

〔7〕洪武皇帝列举了15个国家为不征之国,要求子孙们永远不要无故兴兵冒险。见《皇明祖训》3/1589—1591:吴晗《朱元璋》页154。

〔8〕皇帝并不期望税收增加,他公开谴责以前历朝善于理财的财政专家,认为他们是人民的敌人。见《太祖实录》页2141、2681—2682。

〔9〕参见《孝宗实录》3548—3555。《校勘志》页648—650修正了错误。

〔10〕王志瑞《经济史》页135。

〔11〕同上,页31、62。17世纪的一位学者也注意到明代的税收收入低于宋代,见沈德符《野获编补遗》2/27。

〔12〕《大明官志》指出各项课程已有定额,见该书4/2430、2452。1387年,规定河泊所课程不在定额之列,见《太祖实录》页2779。

〔13〕《太祖实录》页1848。

〔14〕同上,页2647。

〔15〕同上,页3370。初期的田赋收入是保持上升的势头。1381年,田赋收入是26105251石,1385年是20889617石,1390年是31607600石,到1391年则达到了32278800石。同上书,页2218、2673—2674、3078—3079、3166—3167。

〔16〕同上,页3532;《大明会典》17/16—17;《日知录集释》4/46。

〔17〕《太宗实录》页1652。

〔18〕1408年,掌交阯布政司事尚书黄福被授权确定安南地区的税额。同上,页1043。

〔19〕从1425年到1428年,田赋岁入保持接近3000万石。在1428年,这一数字达到30249936石。见《宣宗实录》页1196。

〔20〕《明史》153/1863—1865;《宣宗实录》页1448、1639—1640。

〔21〕《太祖实录》页1176。

〔22〕《英宗实录》页5417。

〔23〕《西园闻见录》34/2。

〔24〕对于洪武皇帝确立的官俸制度见《明史》82/864;《太祖实录》页1182、1598、2061—2062、2101、2778、3249。

〔25〕禄米部分折钞开始于1377年。折支比例及后来所进行的调整参见:《太祖实录》页1784,《太宗实录》页0270—0271,《仁宗实录》页0136,《宣宗实录》页2254—2255,《英宗实录》页0414。

〔26〕《大明会典》39/8—10。

〔27〕《英宗实录》页2033、2160。(当为《宣宗实录》。——译者注)

〔28〕《宪宗实录》页2136、2218。

〔29〕同上,页3583。

〔30〕放卖皂隶,获取工食银,参见:《明史》158/1910—1911;《大明会典》157/10;《宪宗实录》页3940、4917,《孝宗实录》页3945。对于其起源,见Hucker, Censorial System, pp.267—268.山根幸夫《徭役制度》页110。

〔31〕《宣宗实录》页1342—1344《宪宗实录》页4686,《孝宗实录》页0452;Hucker, Censorial System, pp.260—262.

〔32〕《明史》183/2148—2149;参见何良俊《四友斋》2/99。

〔33〕《宪宗实录》页1499。

〔34〕《日知录集释》3/85。

〔35〕这些支出的一部分是通过发行宝钞来解决。据估计,按照两个钞局的发行能力,永乐朝每年宝钞的发行量约在5000万到1亿贯之间,这些宝钞的购买力不会超过300万石米。

〔36〕《太宗实录》页2341—2342。

〔37〕同上,页0686、0835—0836、0936、0988、1128、1435、1482、1545、2267;《西园闻见录》92/1;孙承泽《梦余录》46/63;焦竑《献征录》59/112;陈文石《海禁政策》页85。

〔38〕这从皇帝的法令中就可能看出这一点,见《宣宗实录》页1639—1640。这个法令是1424年由洪熙皇帝签署的,实际上是对原来横征暴敛表示出歉意,见《仁宗实录》页0015—0017。

〔39〕张学颜《万历会计录》24/22。

〔40〕Hoshi(星斌夫), The Ming Tribute Grain System,各处。

〔41〕《宣宗实录》页1949;《大明会典》27/30。

〔42〕《宪宗实录》页0556。

〔43〕《大明会典》27/27—29;《江西赋役全书》“省总”,6—7。

〔44〕《宪宗实录》页2315、2378;吴辑华《海运及运河》页127;星斌夫《漕运の研究》页64—68;又参见Ch'ü T'ung-tsu(瞿同祖), Local Government, p.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