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集(第12/15页)
图书管理员仍然抓着男孩的手,动作轻柔,但十分坚定,领着他走进书柜的迷宫里。
“有尸体吗?”卡萝卜问。肯定有。比谋杀更可怕!图书馆里的谋杀。背后没准儿还有巨大的阴谋。
类人猿终于停在一个书架前。它看起来似乎与其他无数个书架没有什么区别。有些书被铁链锁着。书架上有个空。图书管理员指着它。
“乌克。”
“唔,怎么了?一个空,本来应该放书的地方。”
“乌克。”
“有人拿走了一本书。有人拿走了一本书?你召来警卫队,”卡萝卜骄傲地挺直脊背,“就因为有人拿走了一本书?你觉得这就是比谋杀更可怕的罪行?”
图书管理员瞥他一眼,其他人一般会把这眼神留给那些说什么“大屠杀有啥不好?”的家伙。
“这简直就是犯罪,浪费警卫队的时间。”卡萝卜道,“你干吗不直接去找巫师的头头什么的,反正就是你们管事的什么人?”
“乌克。”图书管理员只用寥寥几个动作就完美地表达出“绝大多数巫师哪怕两只手都用上也找不到自己的屁股”这层意思。
“唔,我看不出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卡萝卜道,“那本书叫什么名字?”
图书管理员挠挠头。这一个可就难搞了。他面朝卡萝卜,把两只戴了皮手套一样的手合在一起,然后又把它们展开。
“我知道那是本书。书名叫什么?”
图书管理员叹了一口气,然后抬起一只手。
“四个词?”卡萝卜问,“第一个词。”类人猿把两根手指捏在一起,“很简单的词?一。这。那。关于。对——”
“乌克!”
“关于?关于。第二个词……第三个?又是简单的词?那?这?一?到?对?自?从?的?的。关于什么的什么。第四个词。什么?哦。第一个字。手指……呃,手指动了?”
猩猩大声呻吟,然后用夸张的动作使劲扯扯自己毛茸茸的耳朵。
“哦,听起来像是。指?手?拿?抓?提?找?……是找?第二个字,调?对调?对调是两个字……换?换!找。换。找。换。召唤!是召唤!关于什么的召唤。真有意思,不是吗?第二词。整个词——”
他瞪大眼睛,只见图书管理员神秘兮兮地转着圈。
“大家伙。很大很大。扇翅膀。很大很大的、扇翅膀的、会跳的家伙。牙齿。呼吸。吐气。特别特别大的吐气、扇翅膀、会跳的家伙。”卡萝卜乖乖地拼命努力,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子,“吮手指。吮手指的东西。烧伤了。烫。很大很大吐热气扇翅膀的东西……”
图书管理员翻个白眼。智慧种族?哼。
巨龙在城市上空飞舞、盘旋、行走。它的鳞片反射着月光,让它带上了月亮的颜色。有时它会一个急转,然后以难以想象的速度掠过房顶,仅仅为了品尝存在的喜悦。
而这一切都大错特错,魏姆斯暗想。这样的美景的确让他叹为观止,然而有一小撮站错队的脑细胞却不肯罢休,硬要在惊艳的高墙上乱涂乱画、大放厥词。
那是只该死的大蜥蜴,它们挖苦道。肯定有好几吨重。这么个大家伙绝对飞不起来,哪怕有那么漂亮的翅膀也不成。再说会飞的蜥蜴背上长那么多大鳞片干吗?
在他头顶五百英尺的地方,一道蓝白色的火焰咆哮着出现在空中。
它不能那样干!它会把自己的嘴唇烧掉的!
在魏姆斯身边,兰金小姐张大了嘴巴。在她身后,笼子里的小泽龙哼哼唧唧地吼起来。
大家伙在空中转个弯,朝房顶一个俯冲。又是一道火光。在它身下,黄色的火焰腾空而起。这一手太快、太漂亮,好几秒钟之后魏姆斯才意识到真有几栋房子着了火。
“天哪!”兰金小姐道,“瞧!它在利用上升的热气!所以它才吐火!”她转向魏姆斯,眼睛亮得让人不敢逼视,“你有没有意识到,我们眼前的景象很可能好几百年都没有人见过?”
“是的,一条该死的飞天鳄鱼正在烧我的城!”魏姆斯吼道。
她根本没在听。“肯定有个繁殖基地。”她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它住在哪儿?”
魏姆斯毫无头绪。但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找到那地方,然后还要让它回答一些非常严肃的问题。
“就一个蛋。”养龙的小姐低声道,“只要让我搞到一个蛋……”
魏姆斯实实在在地吃了一惊。他盯着她,终于意识到她多半有些性格缺陷。
在他们脚下,又一栋房子陷入了火海。
“究竟,”他说话时语速很慢,吐字十分清晰,就好像对方是个小孩,“这些东西能飞多远?”
“它们是很有领地意识的动物。”兰金小姐喃喃地道,“根据传说,它们——”
魏姆斯意识到自己即将面临一场巨龙传奇的洗礼,“只要结论就行,小姐。”他不耐烦地说。
“不会很远,事实上。”她稍微有些吃惊。
“非常感谢,女士,你帮了大忙。”魏姆斯一面嘟囔一面撒腿开跑。
一定是在城里什么地方。城外好几里除了草地和沼泽什么也没有。它肯定住在城里什么地方。
他在街道上飞奔,凉鞋敲打着鹅卵石。城里什么地方!这简直是可笑至极,不用说。可笑至极,而且绝不可能。
这种事儿不该落到他头上。整个世界那么多城市,魏姆斯暗想,它哪儿也不去,偏偏要飞到我的城里……
等他跑到河边,龙已经不见了踪影。街道上空笼罩着一片浓烟,还有好多人组成了几条水桶传送带,把一块块的河水传向被点燃的房子。这项工作进展得很不顺利,因为无数人正带着自己的财产鱼贯而出。安科-莫波克的房子大部分是木头和茅草盖的,他们可不准备冒任何风险。
事实上,危险其实小得叫人吃惊。可以说小得神秘莫测。
这些日子魏姆斯偷偷养成了一个习惯,随身带本笔记本。他开始记录损失情况,仿佛只需要把它写下来就能让世界变成一个更容易理解的地方。
项目一:一间马车房(属于一个规规矩矩的商人,此人眼看着自己的新马车烧成了灰)。
又:一间蔬菜店(喷火精确度十分惊人)。
魏姆斯有些不解。他曾经在这里买过几只苹果,店里似乎并没有什么可以冒犯到一条龙的东西。
无论如何,这龙确实相当体贴,魏姆斯一面往哨所走一面琢磨。想想看,这么多木场、草垛、茅草房顶和油库,哪一个都可能一不小心给点着,但它却成功地把所有人吓个半死,同时整个城市几乎毫发无伤。
清晨的阳光开始穿透一缕缕浓烟。他推开警卫队的大门。这是家。不是维松巷蜡烛匠人楼上那间简陋的小屋。那是他睡觉的地方,这栋丑陋的棕色房子才是他的家。这儿有没打扫过的烟囱的味道、科垄军士的烟斗的味道、喏比那神秘的个人问题的味道,最近还加上了卡萝卜擦盔甲的油。跟他记忆中的家几乎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