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了痛苦的毒(第8/15页)

前一阵子看《天水围的日与夜》,电影没有什么特别的情节和很狗血的矛盾冲突,只是讲了一个寡居的母亲和儿子,如何与楼下的一个孤单的老人成为朋友的经过。鲍起静扮演的那位寡居的母亲贵姐,是一个我们经常说的那种好人,年轻时候家里穷,先辍学打工供了几个弟妹上学,然后又供儿子,她没念过什么书,只是在超市里打打工,过着老老实实的却也安安静静的日子。对人的关怀和体贴,都是顺其自然的,不给人压力的,若对方很抗拒,她倒也不一定要做什么。母亲生病,撒娇要儿子和媳妇熬燕窝粥给她喝,儿媳妇到最后只给婆婆熬了鱼片粥,贵姐是几个兄弟姐妹中最不富裕的,知道了就真的熬了燕窝粥,倒也没说什么,只叫儿子给姥姥送去,还嘱咐儿子,要说是自己的弟媳妇教送来的。老母亲仿佛也知道似的,喝了一口就和外孙说起来,你这个妈呀,一辈子都痴痴傻傻的,只知道干活。

儿子回答说,“哦”。

我和一个朋友聊起这个电影,朋友说,不相信世界上怎么有这样的好人。我说,也没那么复杂吧,若我是那孤苦无依的老太,你难道不会教儿子下来帮我搬一下电视机吗?难道不会陪我去看孙子吗?我身边的好多朋友都会做得到,我自己也会做的。因为我们的本性就是如此。我喜欢贵姐,不是因为她是个好人,做了这些善良的事,而是因为她只是顺应了自己的本性而已。既不觉得自己有多高尚,也不觉得自己多了不起。不像刘慧芳那种好人,事实上我从小就不喜欢刘慧芳那种好人,善良得如此高调,老是好像牺牲了什么,整天苦哈哈的,跟圣人似的,那样的善良,只会让周围的人都有压力,因为一跟她比起来,别人都是道德低下的,这样就让她周围的人负担沉重得很。但是天水围的这位母亲不同,她就是那么个人而已。

我一直记得《北京人在纽约》里的一个片段,姜文对王姬说:“这个世界上有三种人,一种是从来不做昧良心的事的人,一种是良心被狗吃了一半的人,一种是根本没有良心的人。头一种和后一种,是从来不受良心的责备的,只有良心被狗吃了的人,才会一辈子不得安生。”然后王姬说:“你是说你想让狗把你的另一半良心也舔干净了是吗?”

中国是一个讲厚黑学的地方,我经常看到很多人,甚至是刚刚毕业的年轻人发感慨,社会如此黑暗,唯有把自己的良心和原则都出卖了,才能够立足。很久以前,我也是这样想的,并为我不能做出那些明明知道有利可图的事情而苦恼,就像我那位做学术的朋友一样,因为缺少厚黑的能力,像我们这样的人,似乎将永远不能获得这个社会所谓的“成功”。可是,后来经过了学校的那件事,我也算彻底把自己想明白了,我就没有人家那种什么底线都不顾、只考虑自己的本事嘛。厚黑的那种事,看上去好简单,但是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就是好难啊,如果我那样做了,就会受良心的责备,就会鄙视我自己。所以,那就这样咯,不能获得,就不获得呗,我天生就是这样的人呀,我爹妈从小就没教过我这一套呀,既然这样,不如就按照自己的本性来生存好了。不会厚黑就不要学人家去厚黑,就老老实实干活好啦,老老实实写字做人,到现在看来,不是也没饿死,不是还活得也可以吗?

“好人就是道德高尚的圣人和傻子,因为我不可能做圣人,所以我不会那么要求我自己”,这是我们现在流行的一种想法,但看完了《天水围的日与夜》,我由心里佩服贵姐,却不是因为她是什么道德高尚的圣人,而是因为她是一个知道自己是谁、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就做什么的人,她是在这个人人浮躁的世界里,始终有自己的节奏,不随波逐流的人。她虽然念书不多,但却是懂得顺乎自己本性,不强求的聪明人,也是一位懂得舍得,真正做到的有智慧的母亲。对于很多人来说,要有钱有房,有名有利,这样才叫做有所得。但是像贵姐这样,内心安详平静,快乐知足,又培养出了一个同样如此的儿子,这难道不也是上天赐予的礼物吗?她做人达到的境界,有的人一辈子都做不到。

话还是说回我的那位朋友的事吧,最后两个人说起应该怎么办的时候,我说,你可以去试试,看你能不能做到别人做的那一套而不鄙视自己,要是实在接受不了,就不再做下去就是了,若是可以,就也顺其自然好了,这样至少也甘心。她说,就怕发现自己真的成了那种人。我说,不会的,你该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人,你的心会告诉你的。

于是朋友感慨说,“人到中年,才发现做人好难”。

听到这话,我笑了,想起了《天水围的日与夜》里,贵姐和自己的妈妈,也曾经有过类似的对话:

“做人好难啊!”母亲说。

“哪有那么难啊。”贵姐在一旁削着苹果,随口淡淡然地回答道。

完美逃亡

电视在演《飞跃疯人院》,频道转换过去时,正好还剩下最后两场戏,从疯人们在最后的狂欢中醒来,到酋长终于破窗而出,跑向远方。看着看着,突然间莫名地热泪盈眶起来,不可遏止。这电影当年是冲着奥斯卡的盛名去的,其时并没有太多的触动,这么多年过去,突然重温这最后一刻,竟然一下子明白了整个的电影。可见一个人和一部电影的缘分,是不得不顺其自然的吧。当年年纪小,还没有这么多逃离的心。也不知道这世界的束缚和不自由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厉害的东西。看电影时,疯人是疯人,常人是常人。世界的一切各部分都按部就班地摆放着。不知道这按部就班,本身就是一种逃不脱的牢狱,自己没有需要努力去拆掉的枷锁,也就不觉得这样的誓死相争有什么动人之处了。

在疯人的世界里,正常人也许才是发疯的吧。冷酷无情的淡漠和条理分明的理智,这就是我们作为正常人想要的东西。也是我们每个人被教化着应该想要的东西。但是总有一群人,他们是自由不羁的,他们是游离于这些教化之外的,采用各种方式,一辈子都在尝试一件事,从这个世界逃亡。

电影是捕梦的机器,它使这种逃亡成为可能。我后来才想到喜欢《肖申克的救赎》的人也许潜意识里都是想当这人生的越狱犯的人。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为那个藏在丽塔·海沃斯身后的那个大洞激动不已。这个洞是安迪用小饭勺一勺一勺挖出来的,逃出生天的一道门。记得电影中有一句旁白,说真是不能理解安迪是怎么穿过那些排泄物的臭水沟和那些管道的。当时我就在想,他怎么就不能呢?穿过那肮脏污秽的下水道而抵达的那个彼岸,叫做自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