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卷 第十一章 论残忍(第44/53页)

纽玛希厄斯,遇事不惊,这几乎是唯一能够保持幸福的方法[236]。

——贺拉斯

亚里士多德认为遇事不惊是灵魂高尚的表现。阿凯西劳斯认为判断有根有据,态度不屈不挠是好事,但是同意和实行则是罪恶和坏事。当他把这句话作为坚定不移的信条时,他背离了皮浪主义。皮浪派说至福在于不动心,不动心是判断的完全终止;他们不是作为积极的方式提到的,而是他们心灵平稳的摆动,使他们避过深渊,保持安详泰然,他们有了这样的心态,也就不会受其他的侵袭。

尤斯图斯·利普修斯是当今硕果仅存的大学问家,彬彬有礼,聪颖机智,与我的图纳布斯皆为一时俊杰。我多么希望在我有生之年,看到像尤斯图斯·利普修斯这样一个人,有意愿,有精力,还有足够的时间,精心诚恳,务求全面,搜集古代哲学家对人和人的习俗发表的看法,分门别类编成一部书;书的内容包括他们的分歧,他们的地位,他们分属哪个学派,创始人和追随者在生活中如何贯彻他们的学说,有些什么值得一提的模范事例。这会是一部多么有益的佳作!

目前,我们若从自身去归纳我们的伦理规则,我们会使自己陷入多大的混乱!因为我们的理智劝我们去做最实在的事,一般来说是要各人服从各国的法律,这是苏格拉底的看法,据他说这条看法是得到神的启示的。除非在说我们的责任没有一定的规则以外,他这句话还有什么别的意思吗?真理的面貌应该是普天下一致的。如果人认识到正直与正义是真正有形有实质的,他就不会把它们跟这个国家或那个国家的习惯条件拴在一起;美德的形成不取决于波斯人或印度人的遐想。没有东西像法律那样多变。自从我出世以来,我就看到我们的邻居英国人把法律改动了三四次,不但在政治问题(这方面大家希望不是一成不变的),还在更重要的问题,也就是宗教问题。我对这点感到羞耻和难过,尤因我们这里的人跟这个国家从前有过许多私人交往,在我的房里还存放着这些旧情谊的遗物。

即使在我们这里,我就看到从前犯死罪的事情成为合法的行为;我们这些有其他准则的人,在战火纷飞变幻莫测的命运中,随时可能成为不是亵渎神明、便是弑君犯上的罪犯,因为,我们的司法成了无法无天的空文,存在才不到几年,便面目全非。

这位古老的神,怎么才能更明白地指责人的智慧就是缺乏对神的认识,对人说宗教只不过是用于促进社会团结的一种发明,向祭台前聆听训诫的信徒宣称,各人真正的祭礼是他的居住地所奉行的祭礼呢?

哦,上帝!我们多么感谢至高无上的创造主的善意,他让我们的信仰摆脱这些漫无目的、强制性的热诚,而建立在《圣经》的永久的基础上!

那么,哲学在这个时刻对我们是怎么说的呢?我们应该遵循本国的法律?也即是一大堆众说纷纭的看法?这只是出自一个民族或一名亲王之口,他们的情欲变化万千,法律也随之朝令夕改,叫人不得要领。我的判断力可没有这么灵活。这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件好事,我昨天看到受人尊重,明天不当一回事,过了一条河又成了犯罪行为?

什么样的真理可以受到这些山岭的阻挡,越界以后又变成了谎言呢?

为了赋予法律某种可靠性,哲学家说存在固定、永久和不可更改的法律,他们称为自然法律,这是人的本质条件确定的,深深铭刻在人心中,他们说这话是很好笑的。这样的法律有的说三项,有的说四项,有的说多,有的说少,这就表明这件事跟其他的事一样令人可疑。他们真够不幸的(我除了说不幸以外还能说什么呢,在那些数不清的法律中他们竟找不出一项法律交上好运和得到机缘,在世界各国得到普遍的承认),我还说,他们也真够可怜的,就是这些中选的三项法律没有一项不受到——还不止一个、而是好几个国家的——驳斥和否认,因而,要说到有什么自然法律,唯一令人信服的凭证是要得到普遍的同意。因为既是大自然真正对我们的要求,我们无疑会一致同意照着做,任何人企图违反法律行事,不但是国家,就是个人也会对这种压力和粗暴对待感到不满。让他们给我举例,哪一项法律具备这样的特征。

普罗塔哥拉和阿里斯顿认为法律的公正根本在于立法者的权威和看法;不具备这一条,什么善良与诚实都失去意义,成为无关紧要的事物的空名。

柏拉图的书中说,斯拉西马库斯认为,除了长官意志以外没有其他权力。

世界上没有什么像习俗与法律那样叫人莫衷一是。这件事在这里令人发指,在其他地方备受称赞,如在斯巴达对待微妙的偷窃问题。近亲结婚在我国绝对禁止,而在其他地方是一桩好事,

传说有的国家母亲跟儿子同床,父亲跟女儿共寝,亲情加上爱情,是亲上加亲[237]。

——奥维徳

杀子弑父,拈花惹草,偷盗销赃,形形色色的寻欢作乐,没有一件事是绝对的大逆不道,以致哪个国家的习俗都是不能接受的。

存在自然法律,这是可以相信的,因为在其他创造物中就有;但是在我们中间已经绝迹,因为这个高超的人类理智到处干预,企图主宰和操纵一切,它的自负和反复无常也模糊和混淆了事物的面目。“没有东西是真正属于我们的;我称为我们的东西,只是一件人工的产物[238]。”

任何东西都处于不同的光线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观看;因而产生不同的看法,这也是主要原因。一个国家看到事物的一面,以此为据,另一个国家看到事物的另一面,也以此为据。

吞食自己的父亲,还有什么比想起这个更叫人毛骨悚然;然而古代民族就有这样的习俗,还把这个习俗作为孝心和情谊的证据,试图说明在他们的后代身上举行最隆重、最光荣的墓葬,把父辈的遗骸如同圣物存放在自己的体内和骨髓内,通过消化和滋养,让他们的生命延续,在有血有肉的人身上得到重生。把父母的尸体抛入荒郊,让野兽和蛆虫吞噬,对于执迷不悟上述信仰的民族,那又是多么残酷可怕的事,这也是不难想象的。

利库尔戈斯对小偷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偷窃邻居的财物需要敏捷、灵活、大胆和技巧,还有益于公众,促使每人好好照管自己的东西;偷盗与提防这两大要素,可以丰富军事训练的内容(他治理国家,也要求具备这样的素质和美德)。这点远远比占有他人财物造成的混乱和不公正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