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八年四月六日(第15/25页)
“行了,那么,”我说,“这么看来,你的良心是一个比我还更得力的助手啊;它甚至中午都不用回家吃饭。但是,你可别让你的良心来倒我的胃口。”因为上帝啊,我怎么可能把事情办好呢,与那么一个该死的家庭,有那样一个母亲,她完全不约束凯蒂,也不约束任何人的行为,就好像有一次她凑巧撞见了一个小伙子在吻凯蒂,结果第二天她一整天都穿着黑漆漆的丧服戴上了黑面纱在家里走来走去,连父亲也没办法让她开口说话,她就那么一边哭着一边嘟囔着她的小女儿死了,死了,然而当时凯蒂才刚满十五岁,如果按照那个趋势发展下去,不出三年,我母亲就得穿上苦行僧的粗毛编织而成的衣服了,要不就是用沙皮纸糊起来的。我说,眼睁睁这么看着她(32)跟每一个新到镇子上的旅行推销员就这么亲亲热热地在大街上游来荡去,我心里就好受吗?他们走了之后,还要告诉路上碰见的别的推销员说,到了杰弗逊小镇,在什么地方能钓到一个热情的辣妹。我并不是一个过分死要面子的人,我不能白白养活一整个厨房的黑鬼佣人,我也一点都不想把州立精神病院的一年级明星学员强留在家里。血统也算高贵了,我说,家族的前辈里出了好几位州长和将军呢。还好我们祖辈上没出过国或是当过总统,否则我们全家人都该去杰克逊那个地方抓蝴蝶玩了。我说,假如班是我的孩子,那情况确实很糟糕;但是我至少可以一开始就确定了他根本就是个野种啊,但是折腾到了今天这样,就算让上帝他老人家来判断,他也没办法很确定了吧。
过了好一会儿,我听见了乐队开始敲敲打打,店铺里的客人们慢慢走光了。每一个人都冲着演出的场地走过去。他们在两毛钱的马鞍绳上锱铢必较,把省下来的一毛五孝敬给那一群北方佬。这伙骗子到镇上来为了争取演出的机会,也许只付了十块钱。我从后门走到了后院里。
“喂,”我说,“要是你不当心点,那颗螺栓就会长进你手掌心的肉里去。到那时候我可要扛一把斧头砍掉你的手了。你赶快把这些耕种机全都装配好,让农民们种好庄嫁,不然的话,象鼻虫要吃什么呀?吃鼠尾草吗?”
“那些人吹出来的小喇叭还真是挺好听啊。”乔伯说,“都说戏班子里有个人能用锯子演奏曲子呢。就好像他手里拿的是一把班卓琴。”
“你给我听着,”我说,“你知道这场演出会给咱们镇子带来多少财富吗?差不多就十块钱,就是此刻装在巴克·特平(33)口袋里的那十块钱。”
“他们为什么要给巴克先生十块钱呢?”他说。
“为了争取在本镇演出的权利呀,”我说,“你现在能算出他们让你大开眼界所花费的本钱了吧。”
“您的意思是,为了能在咱们这儿演出,他们还得交十块钱啊?”他说。
“就是这样,”我说,“你觉得他们应该交……”
“天啊,”他说,“您是想告诉我,政府问戏班子要了钱之后才答应他们来这儿演出吗?要按我的说法,只要能看到那个人表演拉锯子,拿十块钱我也乐意呀。按这么个算法,到了明天早上,咱们不是还欠人家九块七毛五分钱啊。”
北方佬还一个劲儿地灌输那种想法给我们说什么要提高黑鬼们的地位呀。哼,那就让他们提高去吧,我从来都这么说。让他们走得越远越好,让咱们在路易斯维尔(34)以南的地区就算牵着一条警犬也搜罗不出一个黑鬼来。我刚说什么来着?我才告诉乔伯,到了礼拜六晚上,那个戏班子就会打包行李,然后带走至少一千块钱离开这个镇子,而他却说:
“我也不会嫉妒他们的。这两毛五的门票钱我们还是能负担得起的。”
“两毛五个屁啊,”我说,“才不是什么两毛五。他们把两分钱一盒的什么糖卖给你,收你一毛甚至一毛五,这就赚了你一笔。还有你白痴似的站在那里听着乐队敲锣打鼓,浪费了那么多时间,这难道不值钱吗?”
“这也确实,”他说,“唔,如果今晚咱们好端端地度过了,而他们临走的时候又要多带走两毛五分钱的话,那这就挺明显了。”
“这事情说明了你就是个大蠢蛋。”我说。
“唔,”他说,“我就不跟您争执这个了。如果太蠢也是罪过,那么苦囚犯们就不会都是黑色皮肤的了。”
嗯,就在那个时刻,我偶然抬头朝小巷子里张望了一眼,这一下就看到了她。我往后退了几步,看了看自己的表,我没有注意到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是谁,我正在看着表。此时才刚刚两点半,比旁人预料中的——当然不包括我——她应该走出校门的时间足足早了四十五分钟。我扫了一眼门外,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脖子上系着的那条红色领带,我就寻思着,会打红领带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来头呢。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她一边瞄着店铺大门,一边顺着小巷子的墙根鬼鬼祟祟地溜过去,于是我就没来得及思考这男人到底什么来头。我寻思着,她果真一点也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呀,我让她去上学,她就偏要逃学出来,而且她竟然还敢从我店铺门口经过,也不避讳,也不怕我看见她。只是她看不清店铺里的状况,因为太阳正好直射进了店里,炫目得很,就像汽车的头灯似的那么扎眼,所以她以为我看不见她,于是我就躲在门里面望着她扬长而去,她那张脸涂抹得像个滑稽的小丑似的,头发还抹上了什么黏糊糊的油,发型也怪异得很。在我年轻的时候,如果哪个女人敢穿那么短得简直都包不住屁股,更遮不住大腿的裙子在外面游荡,哪怕是在臭名昭著的盖约苏街或是比尔街(35)上,也会被立刻给抓起来的。坦白讲吧,女人们穿着这种衣服招摇过市,心里的想法就是要让街上来来去去的男人们看见了都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我还在苦苦地思索着,在寻思到底是什么来历的人才会系红领带呢,突然之间我翻然醒悟,这不就是戏班子里的一个唱戏的吗。想到这里我简直有了十足的把握,就好像是她亲口告诉我似的。嗯,我能忍一时之气;要不是我能强忍住这一口气,那我这个人还能存活到今天嘛;所以等他们在街角一拐弯,我立刻从店铺里闪出来,跟上了他们。我连帽子都没拿,这青天白日的我竟然鬼鬼祟祟地在大街小巷里跟踪别人,这全是为了维护我母亲的良好名誉呀。我不是早就说了嘛,如果一个女人在娘胎里就开始学坏了,这就是坏在根上,一点办法也没有的。如果在她的血管里流淌着淫荡的血液,那无论你怎么样也帮不了她了。唯一能做的就是撇开她,跟她划清界线,由得她去跟同类的人厮混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