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格街凶杀案(第7/10页)

“我希望你特别记住我所说的,要完成那样危险、那样艰巨的技艺,就必须要有一种真正非比寻常的矫健。首先一点,我打算让你明白,从窗口跳入这件事是可以做到的;但,第二点,也是主要之点,我要你印象深刻地认识这一点:就是要完成跳窗这件事,就得有真正非凡的——几乎是不可思议的敏捷。

“毫无疑问,你会用一句法律上的语言说,‘阐明你的理由’。对于作案者跳窗的敏捷,我宁愿将其估计得低一些,而不将它估计得过高。这也许是法律的惯例,但不是理性的习惯。我的最终目的只是弄清事情的真相。现在我的意图是引导你将我刚才所说的话与证人们原来提供的情况合并起来考虑一下。刚才我说的是真正非凡的敏捷;证人们原来提供的情况是:极为特殊地尖锐(或刺耳)而又参差不齐的声音,那声音属于哪国的口音,说法各不相同,对其发音也分不清一个音节。”

听了迪潘这番话之后,他话中含义的一种模糊的、似懂非懂的概念掠过我心头。我似乎接近于理解,却又无法懂得——正如有时候人们发现他们自己快要记起一件事情来,可到头来终又想不起是什么事一样。我的朋友继续他的高谈阔论。

“你会知道,”他说,“我已经将话题从出去的方式转到进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想表达我的这种看法:出去或进入都在同一个地方。用同一种方式。现在让我们回到卧室内部来。我们来环顾一下这里的情景。据称,五屉柜抽屉曾遭搜劫,但还有许多衣物留在里面。这个结论是荒谬的。这只是一种猜测——极为愚蠢的猜测——如此而已。我们怎么知道在抽屉里发现的东西不就是所有抽屉原来存放的那些东西?莱斯庞奈耶太太和她女儿过着一种极度与世隔绝的生活——没见和她们来往的人——很少出外——不用准备好多换洗衣服。在抽屉里发现的那些衣服,至少很有可能是这两位女士所有的最好的衣服。如果盗贼在抽屉里偷走了东西,何以他不偷其中最好的——何以他不全部偷走?简而言之,他何以丢下四千法郎的金币不拿,却拿些衣服使自己受拖累?金币没被盗走,银行老板米尼欧先生谈到的那一整笔钱,被发现几乎完整地放在地板上的两个袋子里。所以,我希望你思想中不要有那种错误的动机观念,而警察就是根据证词中说送钱人在房子门口把钱转交给顾客便认为他有谋杀动机的。那笔钱送交后,大家闻讯三天之内就发生了凶杀案,我们生活中每时每刻都能遇到十倍于此的类似这样的离奇的巧合,可没引起人们片刻的注意。一般说,巧合是有一类思想家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一类思想家在所受教育中没有学或然性的理论——人类最辉煌的研究对象就是从这种理论的辉煌的说明中得到的。且看眼前这个事例,如果金币丢失了,那三天以前交钱的事就不单是巧合了。那倒会证实关于动机的看法。但根据本案的真实情况,如果我们把得到金币设想为这次暴行的动机,那我们也就必须将凶手想象成一个动摇不定的傻瓜,傻得连金币和他本来的动机都一股脑儿弃而舍之了。

“现在你要牢牢记住我提醒你注意的几点——那个特别的声音,那种不寻常的敏捷,以及在一桩如此异常残忍的凶杀案件中令人惊异地竞缺乏动机——让我们来看一看这场惨杀本身吧。一个女人被用手扼死,给倒着塞进烟囱。普通凶手杀人不采用这种方式。尤其是不这样来处理被害者。从把尸首塞进烟囱的方式来看,你得承认那有点过于荒谬——与我们关于人类行为的普通概念大相径庭,哪怕作案者是极为堕落的人。你还想一想,把尸体用力塞进那么小的洞孔里,要好几个人一齐用力才好不容易将它拖下来,那个力量该有多大!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那股惊人的力气的使用的另一个迹象。壁炉地面上有几大绺——很大几绺——灰白色的头发。那是连根扯下来的。你知道,从头上扯下哪怕只是二三十根头发,也是需要很大的力气的。我和你都看到过那几绺头发。头发根上(那景象真令人毛骨悚然!)还凝结着头皮肉的碎肉块——这就是那极大力气的确实标志,那力气也许一下就能连根扯下五十万根头发呢。老太太不仅喉管被割断,而且完全身首异处:杀人工具只是一把剃刀。我希望你也看看这些行为的那种兽性的残忍。关于莱斯庞奈耶太太尸体上的伤痕,我且不去说它。迪马先生及其称职的助手艾蒂安先生都已说过,那些伤是用一种钝器打成的;就这点来说,这两位先生说得很对。所谓钝器,很明显就是院子里铺的石头,被害者是从面向床铺的那个窗口掉下去碰在石头上的。这种看法现在看起来虽然似很简单,却没有引起警察的注意,其原因与他们没有注意百叶窗的宽度相同——因为那两颗钉子的情况,使他们万万感觉不到窗子有被打开过的可能。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如果你现在适当地考虑一下卧室里奇怪地乱七八糟的情况,那我们甚至可以将下列情况联系起来一并考虑:令人吃惊的敏捷,非凡的力气,兽性的残忍,没有动机的残杀,绝对违反人道的令人发抖的怪诞,一种许多国家的人听来都像外国音调而且没有清楚明白音节的声音。这样一联系,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不知我的话在你的想象力上产生了什么效果?”

迪潘问我这个问题时,我感到遍身似乎有虫子在爬动。我说:“这是个疯子干的——从邻近一所私立医院跳出来的一个狂暴的疯子。”

“从某些方面来看,”他回答说,“你的看法也并无不当。但疯子的声音,甚至在他们突然大发作时,也跟楼梯上所听到的那种特殊的声音根本不相吻合。疯子总是某个国家的人,他们的语言,尽管语无伦次,但在构成音节上总还是紧密结合的。此外,疯子的头发决不像现在我拿在手里的这种。这一小束毛是我从莱斯庞奈耶太太那僵硬地握紧的手指中弄出来的。你说这是什么毛。”

“迪潘!”我说,这时我已完全失去意志力,“这种毛发真是太不寻常——这不是人的头发啊。”

“我没硬说这是人发呀,”他说,“但在决定这点之前,我希望你看看我画在纸上的这副小小的草图。这副草图是根据当时部分证词所提供的情况描摹的,其一是说莱斯庞奈耶小姐喉部有“黑紫色肿块,且有深深指甲压痕”;另一是说(根据迪马和艾蒂安先的证词)有“数处青块,显系指头按压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