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逝水时光(第11/15页)
不过正当我移开视线的时候,她跟我说话了。
“你的狗真可爱。”她有法国口音。她把手伸到亚伯拉罕跟前给它闻,亚伯拉罕高兴地舔她的手作为回应,它还摇尾巴。
“很荣幸听你这么说。”
然后她抬头看着我,时间长得令人有点不安。我还没自恋到觉得是我太过吸引人,让她难以移开视线。事实上,可能一百年前我有这个资本。在1700年的那个时候,我看上去20多岁,带着一种悲伤的气质,常常受到别人尤其是女士的凝视。但现在已经不是那个时候了,她看我必定还有别的原因。这让我有点不解,难道她在学校也见过我?对的,可能就是这样。
“亚伯拉罕!亚伯拉罕!嘿!来这里!”
狗狗跑向我,我牵着它走开了,我感觉她还在一直盯着我的背影若有所思。
回到家,我开始看七年级学生的课程计划,昏暗的屏幕上显示,第一课是《都铎英格兰的女巫审判》。我早就知道这是一个必修的知识点了。
我觉得自己现在做的事情可能需要一个理由。为什么会选择当一个历史老师?我要和过去和解。教历史,把过去那些事情讲出来是一个很好的办法,我可以控制它、战胜它,成为过去的主人。不过,可能我想得太天真了。你生活过经历过的历史,和在书本上、电视里看到的历史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人过去的经历是没办法轻而易举地摆脱的。
我的大脑突然一阵剧痛。
我站起身,朝厨房走去,想给自己做一杯简化版的血腥玛丽(23);因为家里没有芹菜了。我弹琴,弹琴有时候对我减缓头痛有帮助。我不想弹柴可夫斯基第六交响乐,也不想弹比莉·哈乐黛的爵士,更不想弹那些乱七八糟的流行乐。这次我选择的是唐·亨利的《夏日男孩》(24),他前两天刚出的新专辑(对我来说,1984年就是昨天而已)。从20世纪80年代我在德国第一次听到这首歌开始,我就喜欢上了这首歌。不知道为什么,这首歌让我想起我的童年,尽管我的童年和它差了好几个世纪。这首歌让我想起我妈妈过去经常哼的那些悲伤的法国歌,在我们搬到英国之后,她难忘故土,歌声里充满了那种悲伤的怀旧的感觉。我的头痛没有好转,还有越来越糟的趋势。我合上双眼,放空自己,回忆如潮水般涌来,现世的空气逐渐稀薄。
[萨福克郡,英国,1599年]
我记得,妈妈坐在我床边为我哼唱法国歌,伴奏是她的鲁特琴。她的手指飞快地在弦中穿梭,好像在逃避什么。
通常,音乐是她的庇护所。妈妈轻轻唱歌的时候,是她最安宁的时候,这个晚上,她显然有什么烦心事。
她是个美丽的歌唱家,她唱歌的时候喜欢轻轻闭上双眼,歌曲里有梦想和回忆。但今天她的眼睛一直是睁开的,她看着我,眉头轻皱。每当她想起我的爸爸,想起法国的那些动乱,她都会有这种表情。她放下鲁特琴,不再弹了。这把琴是我很小的时候一位公爵送来的礼物。
“你一直没有变化。”
“妈妈,求你了,别说了。”
“你脸上一直没有长胡子,你已经18岁了,但看起来还和五年前一样。”
“妈妈,我也不能控制自己的长相呀。”
“看起来时间在你身上就像静止了一样,艾蒂安。”
她在家里习惯叫我艾蒂安,不过外面的人一般叫我托马斯。
我藏起了自己的焦虑,对她说:“时间怎么会停止呢?太阳每天升起落下,春天过了就是夏天。我跟所有的同龄人一样勤奋努力呀。”
妈妈摸了摸我的头发,她眼中看到的,只有我的外表还像个孩子一样。
“希望不要再有更多的坏事发生了。”
她的语气使我又想起了一件很早很早以前的事情。那天,我们得知爸爸丧生在战场的炮火中,妈妈在法国空荡荡的大房子里,痛苦地把头埋在墙上的毯子里哭泣。
“我会好起来的。”
“对了,我知道去打工赚零花钱是个好办法,但我希望你不要去给卡特先生做事了。很多人都能看见你,他们会议论你,现在村子里每个人都在谈论你呢。”
在我生命的前十三年,我成长的速度就跟正常人一样。那时候卡特先生就雇用了我。我13岁的时候,已经长得很高很强壮,他只需要给我很少的钱就能得到一个强壮的劳动力。但是,后来我生长的速度就变得非常缓慢了,甚至可以说是毫无变化,惹人注意。
“我们可以搬去坎特伯雷,或者伦敦。”我插嘴。
“你知道我在村里过得怎么样的。”她听到我的话,停顿了,思考着我的话,摩挲着她的外套。我看着她。我的母亲,大半辈子都活在法国最奢华的城堡里,现在却蜗居在一个小村庄,住在两室的房子里,还要忍受英国边陲小地方那些无知村民的议论和非议。“也许你是对的,我们可以搬走——”
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声响,有人在哭。
我马上起身穿上裤子和鞋,走到门边。
“不,儿子,你回去,我来开门。”
“有人受伤了,最好还是我去看看。”我对她说。
我跑出去,当时正是薄暮,太阳刚刚下山,天空的蓝被晚霞氤氲,我还能借着天光跑。我穿过村舍沿着小路奔跑,看人们围起来在做什么。
我跑得很快,然后看到了。
是他。
约翰·吉福。
他和我还有一段距离,但我一下就认出了他。他块头很大,走路的时候一只手无力地垂在身边,很奇怪,好像那只手只是个装饰而不是他自己的手。他在路边忍不住吐了两次,然后又蹒跚地继续走。
他的妻子爱丽丝和三个孩子跟在后面,就像失去依靠的动物,发出绝望无助的哀鸣。
他脸色灰青衰败,我们看到血从他的耳朵里涌出,甚至他的每一次咳嗽,都有鲜血不断地从他嘴巴和鼻子里涌出,染到胡子上。他无力地跌倒在地,他的妻子就在身边不断地帮他擦拭,想要堵住他耳朵和嘴巴里涌出来的血。
“哦,约翰,上帝救救你吧,主啊,约翰……”
人群中有些人在祈祷,有些人忙着遮住身边孩子的眼睛。而大多数人,麻木地、安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魔鬼的杰作。”站在我旁边的大眼睛磨刀匠沃特·恩肖说道。他嘴里有啤酒花的味道,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口臭。
约翰·吉福仰躺着,手还抽搐着,动静变得越来越小。然后他死了,那片绿色的草地上,浸透了他的血。
爱丽丝晕倒在他的身上,她的心情大起大落,骤然虚脱了。村民站在他们身边,远远地围成一个圈。一种麻木的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