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逝水时光(第12/15页)

我觉得自己站在这里,见证他们的痛苦而又无能为力,感觉很糟糕。所以我转身离开了。

不过,我回去的时候经过了那些熟悉的面孔,里面有镇上蛋糕师傅的老婆贝丝·斯莫,她直勾勾地看着我,眼里满是指责。

“哟,托马斯·哈泽德,你怎么也出来了,还是离我们远点吧。”

那时候我还对这些话感到费解。不过不久以后,我就知道,其实这是一个忠告。

我转身离开了,约翰·吉福停止了呼吸,静默得就像一座山。我看见月亮升起,冷冰冰的天空,比死人的脸更可怕。

[伦敦,现在]

“女巫。”我用一个老师的语气,向课堂上的同学说道。所谓老师的语气,就是嗡嗡嗡,你永远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这就是我现在选择的生活,默默无闻地站在讲台上,传道授业。

“你们觉得,为什么在四百年前,人们会相信女巫呢?”

我环顾教室,同学们的表情有的不屑,有的带着走神被我抓包的尴尬,还有的一直低头玩手机。现在是上午9点35分,还有五分钟就下课了。这节课进展得不太好,今天,这份工作,一切的一切,都不太好。

做老师对我来说不是头一回,但我还是第一次这么失望。

去斯里兰卡之前,我在冰岛一个小渔村当了八年的老师。我之所以去冰岛,是因为之前我在多伦多待过。多伦多是世界上最棒、幸福指数最高的城市,不过我在那里却不怎么开心,因为我一直住在一间公寓里,几乎没怎么见人。有一次我去看棒球赛,在人群中我感到非常寂寞,这么多人,而我和其中任何一个都没有联系。所以我去了冰岛,在冰岛,独处是一个人的常态,我便不是一个异类。

不是一个异类也不代表一定会开心,所以我做了老师,不过这只是一种伪装自己的方式。反正活在世上的每个人都在装,学校里每个老师和学生都在伪装自己。也许莎士比亚是对的,世界是一个舞台,每个人都在演戏,否则这个舞台就会分崩离析。快乐的秘诀不是做自己,做自己又有什么意义?每个人都有很多面,要快乐,就要戴上自己最合适的假面。

那么现在,看着课堂上无精打采的年轻人,我意识到,自己可能该换一种表现。

“为什么人们相信女巫?”我重复问道。达芬妮校长匆匆经过走廊,她冲我笑了笑,竖起两根拇指。我也笑笑,假装课堂氛围很好,我跟之前的人一样投入老师这份工作,而非学生无精打采、我陈词滥调。

我又一次重复自己的问题:“是什么让人们相信世界上有女巫?”

终于,前排有一个小姑娘举起手来,不过她打了个哈欠,又把手放下了。

我只好自问自答,我努力不去想当时发生了什么,让自己的回答听起来客观理性且声音镇定。

“人们相信女巫,是因为这会让事情变得简单。人们需要的不是敌人,只是解释。在动荡的年代,到处都是没办法解释的事情。对人类来说,把这些归结于这世界上有女巫,是最简单有效的办法。那么你们认为谁会相信世界上有女巫呢?”

“愚蠢的人!”有人在下面答道,声音很小,分不清究竟是谁的。

我微笑。

“是会有这种想法,但事实上,是所有人都相信女巫的存在。伊丽莎白女王一世甚至颁布了对抗女巫的法令。在她之后,詹姆斯国王甚至自以为是地写了一本关于女巫的书。不只是互联网会造成谣言大面积传播,纸质媒体也会。当时各式各样的书籍都宣扬迷信,几乎每个人都相信女巫。甚至还有专门的女巫猎人,在全国范围内搜寻女巫。”

我突然感到一阵痛苦,头痛欲裂,从大脑深处感到震颤。我脑袋里一片空白,让我犹豫自己该不该说接下来的话。

前排刚刚打哈欠的女生,关心地看着我:“老师,你还好吗?”

“没关系,我很好。不好意思,我刚刚有点头痛。”

然后另一个后排的女生发问了:“所以当时的人们怎么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女巫呢?他们做了些什么?”

这个问题像一道惊雷,在我的脑海中炸响。

他们做了什么?

他们做了什么?

他们做了什么?

[萨福克郡,英国,1599年]

我的母亲,是一个非常传统的家长。她有两面性格,身上存在种种矛盾之处。比如说,她喜欢说教,却非常爱享受,美食、音乐、自然风光她都乐在其中。她是个虔诚的教徒,但她听那些流行歌曲和听教堂的乐曲一样专注。她喜欢自然风景,但是每次离开城堡出门旅游的时候,她都很焦虑。她脆弱,却也坚强自持。我不知道她的种种反常和古怪是后天经历造成的,还是她与生俱来的。我们刚刚搬到英国时,我的妈妈曾经对我说:“加文先生说过,世界上每一片草地、每种颜色,都是为了给人们带来愉悦感。”

我不喜欢加文先生。加文一度是我们一切烦恼的来源。后来我才接替了他的位置,成为烦恼的来源。我们的情况越来越糟糕,当他们找上门来,我就知道,世界上没有我的容身之处。没有地方是安全的。

女巫猎人里有个刺头,叫威廉·曼宁。他很高,方脸,是伦敦人。他头发稀疏,臂膀宽厚,很强壮,手掌厚实得像屠夫的手。他左眼有白内障,看起来像半个盲人。我们从没在镇上见到过他,只记得有两次他骑马经过的时候,我们被飞奔的马蹄声吵醒。

跟他一起骑马经过的,还有我们本地的治安官。里面的人我只认识一个,诺亚先生。他穿着讲究,看起来像个绅士。他也很高,皮肤灰白得像个死人。憔悴惨白,面容枯槁。(我下一次见到这么憔悴的人还是在两百年后。)

我们身处旋涡的中心,但直到他们粗鲁地敲门,我们才知道自己的处境。

威廉·曼宁抓住我的手腕,他的手很粗糙,他用另一只手小心翼翼地指着我皮肤上的红色斑点,尽量不触碰它。

“魔鬼的印记!”曼宁带着胜利的口吻,扬扬得意地说道,“做好标记,诺亚先生。”

诺亚先生看过来:“好的,我看到了。邪恶的证据。”

我感到惊惧,掩饰地笑着对他们说:“不是的,这是被虫子咬的。”

我看起来只有13岁,他们以为我会像一个真正的男孩那样,对他们的话唯唯诺诺,不敢反抗。可我已经是个男人,曼宁怒视着我,不发一词。不过很快他的注意力就到了我妈妈身上。

“脱掉衣服。”他的语气冰冷。我憎恨他,就在那一刻之前,我还不知道憎恨某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我只憎恨过那些杀死我爸爸的人,但我甚至不知道他们长什么样子,因此我从没有过具体的憎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