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洛维夫人(第44/55页)
都到了这把年纪,他还真把自己投入了一个混乱的局面。他半夜醒来时,这个想法会猛然袭上他的心头。假设他们结婚了呢?对他来说,一切都会很好的,但对她呢?他曾对伯吉斯太太吐露心事,她是个好人,不爱嚼舌头,她认为他这次回英国,表面上是见律师,但实际上也有助于让戴西重新思考,思考一下婚姻的意义。这是她的地位问题,伯吉斯太太说,还有社会风俗的障碍,还要放弃孩子,等等。在不远的将来,她会成为一个往事不堪回首的寡妇,在郊区混日子,也许更有甚者,成为一个人尽可夫之妇(你知道,她说,这种浓妆艳抹的女人最后会变成什么样子)。但是彼德·沃尔什不相信她说的这一切。他还没打算死呢。总之,戴西必须自己拿主意,自己做判断,他想着,穿着短袜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用手抚平礼服衬衫,因为他也许会去参加克拉丽莎的派对,或者去哪个音乐厅,或者待在房间里,看一本他以前在牛津认识的某个人写的引人入胜的书。如果哪天他真的退休了,那就是他要做的——写作。他会去牛津大学,在博德利恩里面到处转转。那个黝黑可爱的漂亮姑娘跑到阳台尽头,挥舞着她的手,高喊着自己一点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可是这一切是多么徒劳。他在那儿,这个她认为是整个世界的男人,这个完美的绅士,这个迷人又卓越的男人(他的年龄对她来说一点影响都没有),在布卢姆斯伯里的旅馆房间里踱着步子,刮胡子,梳洗一番,提起水罐,放下剃刀,然后继续想着要到博德利恩去转转,去查查他感兴趣的一两件小事的真相。无论跟谁他都会聊上那么几句,也因此越来越无视午餐的确切时间,错过约会,当戴西要他吻她或好好地亲热一番时,她常这么要求他,他的表现总是不尽如人意(尽管他是真心爱她的)——总之,照伯吉斯太太的说法,她应该忘了他,那样也许会更幸福些,或者只记住1922年8月里的他。那时的他就像薄暮时分站在十字路口的一个影子,当双轮马车稳稳地载着坐在后座里的她渐行渐远时,这个影子也越来越遥远,尽管她伸出了手臂,却还是无奈地看着影子越来越小,渐渐消失,但她依旧在那里高喊着她愿意为他做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任何事,任何事,任何事……
他从来不知道别人在想些什么。要他集中精力变得越来越困难了。他变得心无旁骛,只为自己的事奔忙;一会儿忧郁,一会儿开心;依赖女性,心不在焉,喜怒无常,越来越无法理解(那是他一边刮胡子一边想到的)为什么克拉丽莎不能简简单单地给他们找个住处,不能对戴西友好些呢,为什么不把她介绍给朋友们呢。那样他就可以做——做什么呢?就可以徘徊逗留(他此刻正在致力于将各类钥匙和文件分门别类),悠然地体验人生,一个人,总之,自给自足的。然而,其他人当然没有像他那么依赖别人的(他把马甲纽扣扣上),那是他的致命弱点。他控制不住自己不去吸烟室,他喜欢上校,喜欢高尔夫,喜欢桥牌,最喜欢的是有女人陪伴,她们那细腻的友情,她们对爱情的忠贞、无畏与伟大,尽管她也有缺陷,但他却觉得(那张黝黑、可爱的漂亮脸蛋此时正在一摞信封上面)她无比可爱,如开放在人类生活之巅的一朵绚烂的鲜花。然而他的表现不尽如人意,因为他总是能够把事物看穿(克拉丽莎的打击使他永远都缓不过来),而且特别容易对沉默的感情感到疲倦,渴望丰富多彩的爱,虽说要是戴西爱上了别人他一定会暴跳如雷的,暴跳如雷!因为他生性嫉妒,生性控制不了自己的嫉妒心。他受尽了折磨!可他的刀在哪儿呢?还有他的表、图章、皮夹子,还有那封他不会再读却又愿意常常想起的克拉丽莎的来信,还有戴西的相片,都在哪儿呢?现在是晚饭时间了。
人们正在吃饭呢。
人们坐在围绕在放着花瓶的小桌前,有的穿着礼服,有的穿着便服,披巾和提包摆在身旁,摆出一副故作镇定的样子,其实他们还不习惯一顿晚饭上来那么多道菜,然而,他们自信付得起这顿饭钱;同时,他们因一整天都在伦敦观光购物而觉得疲惫;还有他们那天生的好奇心,因为这个戴着玳瑁边眼镜、相貌堂堂的绅士进来时,他们都回头望着他;还有他们那善良的天性,因为他们都乐意为别人提供一些小小的帮助,诸如给别人一张时刻表啦,告诉别人什么有用的信息啦;还有他们的欲望,在他们的心里搏动着,悄悄地牵引着他们,无论如何都要建立起某种联系,哪怕只是出生地(比如说,利物浦)相同,或者认识某个共同的朋友也好呀。他们偷眼瞄着别人,保持古怪的沉默,然后又突然融入到家庭成员间的玩笑中,从而与旁人保持开距离。就在他们坐在那里吃晚饭时,沃尔什先生走了进来,在窗帘旁边的一张小桌子前坐了下来。
他没有说什么,因为孤零零一个人,他只得跟侍者搭话。他看着菜单的神情,食指指向一种特别的葡萄酒,在桌子前拉直裤线,严肃地自言自语,而不是贪婪地狼吞虎咽——所有这一切赢得了别人的尊重,不过,这份尊重,在晚饭的大部分时间里并没有表现出来,直到临近尾声时,沃尔什先生说了句“来点巴特莱特梨吧”,这句话在莫里斯一家人的餐桌上炸响了。他怎么能说得那么温和又坚定,说得像是个在公正的基础上行使着自己权利的立法人,不论是小查尔斯·莫里斯还是老查尔斯,不论是伊莱恩小姐还是莫里斯太太都不知道。不过当他独自坐在桌边说出“巴特莱特梨”时,他们感觉他是在要求他的合法权利,是在召唤着他们的支持,仿佛他是某项事业的捍卫者,而那事业也立刻成为了他们自己的事业,于是他们用同情的目光打量着他。随后他们又一起去了吸烟室,而此时他们之间的交谈已是不可避免的事了。
他们之间并没有什么深刻的话题——无非是讲讲伦敦的人口密集啦,三十年来发生的巨变啦,莫里斯先生更喜欢利物浦,莫里斯太太去看了威斯敏斯特花展,还有,他们全家都见到了威尔士王子,等等。然而,彼德·沃尔什觉得,世界上没有哪个家庭能和莫里斯一家相比,哪儿也没有。而他们一家相互间的关系也很完美,他们对上流社会全不在意,他们的喜好不受他人的影响,伊莱恩正在学习管理家族企业,她儿子获得了利兹大学的奖学金,老夫人(和他年龄差不多)在家里还另有三个孩子。他们有两辆汽车,但莫里斯先生依旧在礼拜天修自己的鞋,太绝了,实在太绝了,彼德·沃尔什觉得,手里拿着酒杯,身体在毛茸茸的椅子和烟灰缸之间前后摇摆,对自己非常满意,因为莫里斯一家都喜欢他嘛。没错儿,他们喜欢一个会说什么“巴特莱特梨”的男人。他们喜欢他,他这么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