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雅贼系列(第24/26页)
认真的贼最美丽,猫一样的美丽。
过去,台湾有这么两句自怨自艾的老俗谚:“做贼一更,捉贼一暝。”这纯粹是防贼这一侧的一厢情愿观点,一种急怒攻心的偏颇情绪之言,不仅当然不是事实,而且完全无意也无能欣赏做贼之美。这使我想起一个有关毕加索的老笑话,据说在某次宴会场上,有个白目的贵妇人认出了毕加索,拿了桌上的餐纸要毕加索为她随意画两笔留念,事后,该妇人问毕加索应该付他多少钱。“一百万美元。”“可是你只花了三秒钟啊!”“不,太太,我整整花了七十年。”
卡尔维诺在《新千年文学备忘录》演讲中也讲了类似的故事,有关庄子为某个君王画一只螃蟹的故事:“有一次,国王请他画一只螃蟹。庄子说他需要五年时间、一幢乡间房子和十二个仆人。五年过后,他还未动笔。他说:‘我还需要五年。’国王应允了。十年的期限将满时,庄子拿起画笔,一挥而就,画了一只螃蟹,前所未见,最完美的一只螃蟹。”
说到庄子,这里就让我们顺势来回忆一下《庄子》一书中那段有关贼的著名辩护发言,好一次彻底清洗掉我们对贼之技艺的无视和误解。这段话记在外篇的《胠箧》里头,说话的人是古代中国的盗贼广告牌象征人物盗跖,回答他小贼徒弟有关“盗亦有道乎”的询问,是师徒制的第一课授课内容:“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知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我们今天习焉不察挂嘴上的所谓盗亦有道老成语,其出处及其内容便是这个。
对今天已不习惯、或不耐烦、或因种种不健康心思拒看古文言文的人,这里,我们愿意体贴地用罗登巴尔氏的具体作为把它给白话转译出来——事先得搞清楚偌大纽约市有哪家哪户既有现金首饰收藏品值得郑重一偷,而且主人全家当晚又外出无人,庄子说这是先知般的德行,称之为“圣”;下手前得先现地搜寻,保持开放的心,既排除任何可能的意外和失误,又可发现更简明安全的途径和方法(亦即严谨的技艺遵循步骤中仍隐含每一个当时当下的创造性),而且,面对最后一翻两瞪眼那扇大门,仍得聆听并“直觉地”(其实是长期技艺实战经验所培养出的判断力)确认门另一端的确无人,庄子说这是聪明智慧,称之为“知”;下手当晚不饮酒如敬慎的斋戒,好维持心智和身体的最佳状态,这是庄子忽略没提到的动心忍性部分,我们可称之为“忍”;时刻一到,稍纵即逝,得毅然通过大厦管理员、监视摄影机、保全警铃系统和重重门锁,庄子说这是大无畏的勇气,称之为“勇”;宝物当前,有所拿有所不拿,仍得冷静考虑到变卖销赃,也得温柔考虑到物主的情感处境,庄子说这是兼顾实际景况和自我价值信念的最适抉择,称之为“义”;事后分钱公平而且守信用,包括最原初的通风报信者拿最大一份,外头揪心把风的卡罗琳亦有丰厚所得,不暗杠、不私吞、不欺暗室,庄子说这是廉洁有情而且仁惠,称之为“仁”等等。
把层次直接上升到抽象、普遍德行的庄子说得可淋漓痛快了,但我个人仍最喜欢罗登巴尔进入屋里那种宛如思考者终于找到答案、又如长途跋涉之人在到达后那种怡然、满足和放下一切休息的模样,当然,还是有The Burglar on the Prowl,下手之前那个回游徘徊的夜晚——
是的,其中是有美学问题的。
工匠技艺之美
当然不必提醒布洛克,贼是坏人,偷人家东西是坏事云云,这小学生最知道的事,聪明世故如布洛克怎么会不晓得呢?只是,世界这么大,人心如此辽阔复杂,事物琳琅有无尽的可能性和欣赏方式,我们是打算怎样?永远只当个小学生,用窄小单调的“好/坏”“对/错”看万事万物吗?一直这样不嫌烦不觉得无聊吗?我们真期待我们的社会民智永远停在这个长不大的阶段吗?
这里我们得先有个认知的大前提——在我们这么一个诸神冲突、价值单位是复数的而且往往彼此矛盾的世界之中,美丽的东西有和善温暖的,但也不乏偏执的、不稳定的、暴烈的甚至是危险的,因此,美丽东西的寻求和保有总是有不等程度代价的,自由主义大师小密尔提醒我们,某种可以忍受的不便乃至于风险是社会应该支付的。
尤其是这些不便或风险并未付诸实践而成为明白立即的行动,而是以言论、以思想的形式出现时,或讲得更白,以书籍的形式装载起来并且闭阖起来时。我们都应当晓得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提醒自己,自由在这里理应趋近于极大值,那些危险有毒的美丽东西在这里皆该有它们的一席之地,否则它们将会绝种,或更压倒性可能的,将更不可收拾地冲进现实世界之中,这反而才是我们应该害怕的。
好。我们说过,布洛克写罗登巴尔这个纽约的贼子,在推理小说中并非首创,而且老实说也并没因为再一次成功合成“贼/侦探”这一体两面身份而对日趋疲软停顿的推理小说边界有所开拓(相对于他的马修·斯卡德,罗登巴尔反而带点嘲讽地返回那种“最后侦探把所有人全找来说明案情并指出凶手”的古典推理小说制式结局)。罗登巴尔小说的真正特殊之处,以及其真正乐趣,我个人以为,是布洛克在推理小说世界之中,真的写出一个贼来,这个贼,尽管我们晓得他最后会去当二十页左右的破案侦探,但其他所有的时间他都是个贼,他的思考逻辑是贼,行为举止是个贼,人生位置和看待世界的方式也是个贼。有了罗登巴尔,我们这才赫然发现,原来过往我们在推理小说中看到的贼,都只是小说书写者口头告知我们此人是贼而已,除此而外,他从头到尾都只是个侦探,了不起带点游侠的味道,贼的身份只方便他神出鬼没、自由进出法律的边界以及小说本身的写实限制罢了。
在台湾,尤其是此时此刻的台湾,我们很难凭空指出来并要别人相信,技艺本身,各行各业的技艺,可以有自身完足动人的美,它可以单独地被欣赏,不带功利目的,更可以把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小是非善恶给暂搁一旁不必紧张兮兮。
去外双溪的故宫博物院、去好生看看那些历代“匿名”工匠的创造成果也许是方法之一,但老实说并没那么容易,因为沧海桑田,其间有一些必要的环节已失落久矣,不是说要跨越就可以跨越。比方说其一,它们皆已是完足的成品了,我们很难在心里脑中重建此一精妙的制造过程;其二,它们今天已根深蒂固被认知为“宝物”甚至价值连城的所谓“国宝”(敌国之宝?增加点海贼般的掠夺乐趣?),我们很难洗刷掉那层宛如天外飞来的神奇添加物,朴素地、现实地、专注地去看待它们了;其三,这些在当时也同时是生活实用物品的美丽东西,今天随着生活方式和生活配备的改变,已从我们生活现场乃至于记忆中退出去了,从而失去了它们的丰饶现实感,以及和我们自然行为密合无间的必要联系部分,而成为某种珍奇的、孤立的、专业性的“异物”——这些失落的联系而今只能仰赖我们的想像力设法补满。但想像力不可能是无来由的,想像力如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说是得有现实踏板的,尤其是实物性的摩挲或甚至某种程度的技艺性实践,一如完全不摸球的人很难成为像回事的内行球迷一般,即使是纯粹的欣赏,光靠眼睛仍是不够的,皮肤尤其是手指头(生物学者告诉我们这是我们身体感觉神经最密集的地方之一,也正是酷刑刽子手最喜欢的部位之一)的触碰非常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