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第27/29页)
门口突然响起了“笃笃”的敲门声,丽奈特跑过去开门。过了一会儿,她走回屋里,说:“亚瑟,你绝对猜不到是谁来了!给你个小提示:他吹着口哨,还戴了顶漂亮的红帽子。”
亚瑟冲向门厅,张开双臂,搂住了他的老朋友。他的老朋友打扮得优雅极了,身穿红色棉绒燕尾服,头戴高礼帽,外披黑大衣。
“老五!好久不见!你怎么不早点儿过来?快进来,快进来!我把热水烧上吧?你能留下来喝茶吗?”他大声问丽奈特,还有没有多余的饼干。
“有的,亚瑟。”她从客厅冲他大喊,“你的朋友能留下喝茶吗?”
老五压低声音说:“听着,小子,我没法儿留下喝茶,但咱俩能私下聊两句不?有件事得告诉你。我来是有任务的,有件事早就该做了。”
“当然可以啦。”亚瑟请丽奈特不用准备茶点了,然后转身面对老朋友,有些担心地抬头望着他,“什么事,老五?怎么了?”
“我答应过你的,小子,老五说到做到。但首先,这个给你。这本来就是给你,不是给我的。其实早就该给你了,可我一直不好意思。”
老五递给他一张小纸片,显然经常被折起又打开。纸片皱巴巴的,沾满油渍和污垢。亚瑟打开它,读了上面写的内容。那是某人在他和小可从孤儿院逃走的那天匆匆写下的:
亚瑟——如果你能顺利进城,就去我妈妈菲比·南丁格尔家吧。六月第二周前她都不在城里,但钥匙就在后门边的石鸟底下。请自便,别拘束。我会告诉她你会去的。
结尾处提供了简单的路线指引,还有“爱你的——丽奈特。又及:祝你好运!”
“我不值得原谅。”老五说,“可说不定……说不定有一天,你可能会觉得我没那么龌龊。咱们还是有过好时光的,是吧,尖牙,我的好孩子?”
亚瑟惊呆了。这就是为什么老五会选择偷菲比家——他偷看了丽奈特的字条,所以知道屋里没人。只有骗子才会这么做,而老五就是个骗子。可他也是亚瑟的朋友。要是没有他和帮里的其他人,他和小可可能早就葬身火海了。
“噢,老五,”亚瑟说,“我当然会原谅你啦!”他再次拥抱了他的朋友。
“呃,我……呃……”老五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接下来好一阵子,两人都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老五才说:“我今天就不进去了,尖牙,也许下回吧。要是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告诉丽奈特和菲比,我很抱歉做了那些事。要不我下回过来,再亲口告诉她俩。但你现在得跟我走一趟,尖牙,有样东西要给你看。出去走一圈吧,我会送你回来的。其实,那里离迷失庄园不远。”
老五和亚瑟走过光明镇白雪皑皑的街道,经过有高大立柱和彩绘玻璃窗的豪宅,经过或嫣红或雪白的塔楼和露台,经过修剪成猫咪形状、覆满白雪的灌木丛,经过集市和红砖公寓楼,经过咖啡馆、酒馆和小店,经过在寒风中弹奏竖琴和手摇风琴、吹长笛和拉小提琴的街头艺人。
亚瑟在每个人跟前都停下脚步,往面前的杯子里投下一枚硬币。
漫天飞舞的雪花和祥和的假日气息盖过了街头喧嚣。每个人,就连看起来脾气暴躁的高帽族,在这天高气爽的冬日里,心情似乎都挺不错。
两人走到河岸边,亚瑟在一大群聚在码头上烤火的抱团族跟前停下脚步,让老五先稍等片刻。“一会儿就好。”他说。
他离开家前往兜里塞了些东西,现在掏出来分给每人一点儿。其中有几块面包卷,还有一小块奶酪,全是他在匆忙间胡乱抓的。“圣诞快乐。”他对他们说。接着,他想起了自己和小可分开的那一天,当他感到孤独迷茫的时候,小可对他说的话。“勇敢点儿,”他说,“永远别失去希望!”
“你真是个好人,真的。”老五说。他挽起亚瑟的胳膊,两人继续前进。
他们走到臭水桥桥头,亚瑟很高兴看到弗洛普警官已经官复原职。
“节日快乐呀,欢呼呐喊呀,那些废话还是省省吧。”警官还是一脸严肃。但老五试着把一枚硬币塞进他手里时,他摇了摇头:“直接过去吧。祝你俩圣诞快乐。”
过河后,他们经过了“天鹅与哨子”酒馆。亚瑟暗下决心,他很快就会回来,要向那些乐师学一两首歌。现在,他知道自己能唱歌了——而且命中注定要唱歌——所以,他想多学些歌,越多越好。
他瞥了一眼河岸。说不定,只是说不定,诺亚客就藏在某处,等待夜幕降临。他们接下来会送谁渡河呢?那个可怜迷茫的家伙又会有什么样的奇遇?
亚瑟和老五穿过繁华镇。在刚刚飘落的白雪覆盖下,就连那些年久失修、摇摇欲坠的公寓楼看起来都洁净又温馨。
最后,他们走到了廷塔杰尔路十七号。
“就是这里了,孩子。”老五捏了一下亚瑟的胳膊,“我敢说,这地方十年前有栋房子。你那时候大概一岁吧,对不?”
亚瑟一时语塞。现在,他终于来到这里了,却不知该有什么感觉。他望着曾经是温馨家园,如今只剩残垣断壁的地方。它看起来很像老五住的那条街上的废墟,而且离那里只有一步之遥。附近的一些宅子已经重建,翻修成了给人类住的廉价住宅。
“我到附近打听过了,”老五说,“那栋房子,还有这条街,以前是个好地方。但在……在他们说的那场‘驱邪仪式’以后,哎……我也遇上过一模一样的事。”
“驱邪仪式?”亚瑟问。“我还以为——呃,至少我记得的——是场大火。”
“‘光明日’,高帽族都爱这么叫。简单来说,就是每隔五年,他们都要‘清理’掉一些东西。但对混血种来说,那可不是什么光明日,完全不是。你瞧——最糟糕的是,他们会烧掉混血种的家,还有帮助他们的人的家。都是随便挑的。我家住在迷失庄园——当时叫威尔弗雷德庄园。噢,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当时还是个小娃娃。威尔弗雷德一家,他们都是好人,对我爹妈都很好。他们保护了我们一家,不肯送我们去混血种的济贫院。阴暗镇建好以前,D.O.G.C.就把咱们这种人送去那个鬼地方。结果,威尔弗雷德一家死了——全都死翘翘了,跟我四个哥哥一起,还有我家里的其他人。”